允許悲傷 (電子書)

電子書允許悲傷 (電子書)

出版日期:
2016/08/03
196
此商品享ShopBack 0.5%回饋;不適用於誠品分潤計劃、美安等現金回饋機制
面對失去的傷痛,我們需要的,
從來不是堅強,而是全心全意的哀傷……

被留下來的人,有悲傷的權利
一份給失去摯愛的人,最療癒的禮物。
★楊育正(安寧照顧基金會董事長/前馬偕醫院院長)專文撰序。
★王浩威(作家、精神科醫師),周志建(故事療癒作家、資深心理師),蘇絢慧(諮商心理師、心靈療癒叢書作家),

內容簡介

面對失去的傷痛,我們需要的,
從來不是堅強,而是全心全意的哀傷……

被留下來的人,有悲傷的權利
一份給失去摯愛的人,最療癒的禮物。
★楊育正(安寧照顧基金會董事長/前馬偕醫院院長)專文撰序。
★王浩威(作家、精神科醫師),周志建(故事療癒作家、資深心理師),蘇絢慧(諮商心理師、心靈療癒叢書作家),感動推薦。
★特別收錄/面對喪親者,我們可以做的幾件事。

================================================================================

目送至親好友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後,
我們的療傷之路,才要展開。

31個關於喪親者的真實故事,
指引我們告別之後,如何以悲傷療癒自己。

喪親,是人生最重大的變故,也是每個人遲早會面臨的事。
然而,我們很少能敞開內心,盡情悲傷。久了,心靈就生了病。
我們給自己太少時間去哀悼,只求盡快回到原本的生活步調,彷彿一切從未發生;一句「節哀順變」,更是讓喪親者默默吞下眼淚,以堅強的硬殼偽裝自己。

事實上,我們不僅擁有悲傷的權利,更需要學習如何悲傷。

曾陪伴1000多位臨終病人面對死亡的馮以量,在十幾歲時,就經歷了父母先後罹癌過世的椎心之痛。他知道,被留下來的人,將面臨許多課題,那是不知如何抒發的哀傷、未曾妥善梳理的情緒,無人可傾訴的思念……他以31個真實故事引領我們,讓凝固的哀傷融化、流動;也讓我們看見,每個人的悲傷是如何獨一無二,無法量化,更無法比較。藉由這本書,我們將學習人生最重要的一課:允許悲傷,留下愛。

本書特色:

◎ 楊育正(安寧照顧基金會董事長/前馬偕醫院院長)專文撰序。
◎ 王浩威(作家、精神科醫師)、周志建(故事療癒作家、資深心理師)、蘇絢慧(諮商心理師、心靈療癒叢書作家),感動推薦。
◎ 【特別收錄】面對喪親者,我們可以做的幾件事。
◎ 人生路上,我們終將失去所愛之人。摯愛親友的死亡,將為生命帶來深沉的哀傷,如何正視哀傷、允許哀傷、與哀傷共存,是人生中最需要學習的一課。
◎ 大部分人的哀傷,並不需要被治療,也無須被輔導,只要安靜的陪伴。然而人們往往太晚學習,導致面對重大喪亡時,只能不知所措,或慣性地去壓抑哀傷。如何陪伴他人的哀傷,陪伴自己的哀傷,是這本書的主要課題。
◎ 哀傷是一種情緒,一種能量,沒有對錯,沒有好壞。學習不把哀傷視為「負能量」,便能讓哀傷流動,轉為愛與思念。
◎ 內附「13個讓喪親者得到善生」的實用建議,幫助我們了解自己與他人的悲傷,允許生命裡的種種失落。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馮以量
目前任職馬來西亞孝恩集團輔導與諮商顧問,並擔任新加坡甘露關懷協會安寧志工督導。畢業於馬來西亞和豐興中中小學、馬來西亞工藝大學化學工程系榮譽學士學位、澳洲南澳大學社會科學(輔導)碩士學位。
曾任馬來西亞生命線協會第十屆副會長、新加坡雅西西慈懷病院任職資深醫療社工、新加坡善友輔導中心任職輔導員兼訓練部主管。
2011年入圍馬來西亞十大傑青。
2011年獲《星洲日報》讀者票選為十大本地最受歡迎作家。
2009年新加坡總統頒發「醫療仁心獎」。
著有《已亮的天空》(2005)、《尋找光和愛》、《把愛帶回家》(2008)、《陪你到最後》(2009)、《最好的告別》(2012)。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693867009
ISBN13 / 9789864060634
ISBN10 /
EAN貨碼 /
頁數 / 259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EPUB流式(2MB)
檔案匯出格式 / EPUB 不提供 Adobe DRM(出版社不提供)
TTS朗讀 / EPUB提供TTS朗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