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義(上冊) (電子書)

電子書妙法蓮華經玄義(上冊) (電子書)

出版日期:
2026/03/31
88
630554
此商品享ShopBack 0.5%回饋;不適用於誠品分潤計劃、美安等現金回饋機制
本書詳說《法華經》的義旨,並且闡明《法華》開顯法門的純圓獨妙,以確定《法華經》在佛一代所說諸經中的位置。
  本書的組織,是以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重玄義為骨幹,更在前面作七番共解。七番是「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七科,通解五重玄義。然後就五重玄義的每一重又各各詳細分別解釋

內容簡介

本書詳說《法華經》的義旨,並且闡明《法華》開顯法門的純圓獨妙,以確定《法華經》在佛一代所說諸經中的位置。
  本書的組織,是以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重玄義為骨幹,更在前面作七番共解。七番是「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七科,通解五重玄義。然後就五重玄義的每一重又各各詳細分別解釋。
七番共解的第一番標章,內分列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五章的名稱及其要略;第二番引證,援引佛語來證明建立五章的根據;第三番生起,闡明五章前後生起從粗到細的次第;第四番開合,五章通釋《法華》一經,為令易於瞭解,而作五種、十種及譬喻等三種開合解釋;第五番料簡,問答料簡有關五章的異議;第六番觀心,令從標章到料簡一一都入觀心一門;第七番會異,會釋五章與四悉檀的同異。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上冊
重刻法華玄義序
法華玄義科略
法華玄義私記緣起
序王
私序王
卷第一上
卷第一下
卷第二上
卷第二下
卷第三上
卷第三下
卷第四上
卷第四下
卷第五上
卷第五下

下冊
卷第六上
巻第六下
卷第七上
卷第七下
卷第八上
卷第八下
卷第九上
卷第九下
卷第十上
卷第十下

作者介紹

釋智顗(538年—597年),俗姓陳,字德安,法名智顗,法號智者,荊州華容(縣治位於今湖北潛江)人,漢傳佛教出家僧侶。曾居於天台山國清寺,人稱天台大師;但事實上為天台宗的實際創始人,後世尊崇他為天台宗四祖。智者大師完成了「天台三大部」《法華文句》、《法華玄義》、《摩訶止觀》;佛學思想承襲於南嶽慧思禪師。其學說以《法華經》為主教依據,故天台宗亦稱法華宗;廣弘教法,創五時八教的判教,發明一念三千,圓融三諦的思想;強調止觀雙修的原則,立一心三觀。智顗於陳、隋兩朝深受帝王禮遇,隋煬帝楊廣授予智顗「智者」之號,世稱智者大師。被譽為東土釋迦。(維基百科)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26895002
ISBN13 / 9786267821039
ISBN10 /
EAN貨碼 /
頁數 / 510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PDF(65MB)
檔案匯出格式 / PDF 提供 Adobe DRM
TTS朗讀 / EPUB不提供TTS朗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