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四:除魔衛道 (電子書)

電子書西遊記四:除魔衛道 (電子書)

出版日期:
2009/07/14
88
209183
此商品享ShopBack 0.5%回饋;不適用於誠品分潤計劃、美安等現金回饋機制
★榮獲行政院新聞局「第32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國小高年級跨國中適讀)

《西遊記》的完全閱讀
一段猶如電影《魔戒》的奇幻旅程,
七十二變的西遊故事向你招手……
往西天取經的唐三藏、孫悟空、沙悟淨、豬八戒,碰上了牛魔王、鐵扇公主、紅孩兒和白骨精的麻煩。《西遊記》裡活脫生動的人物、乖誕莫測的

內容簡介

★榮獲行政院新聞局「第32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國小高年級跨國中適讀)

《西遊記》的完全閱讀
一段猶如電影《魔戒》的奇幻旅程,
七十二變的西遊故事向你招手……
往西天取經的唐三藏、孫悟空、沙悟淨、豬八戒,碰上了牛魔王、鐵扇公主、紅孩兒和白骨精的麻煩。《西遊記》裡活脫生動的人物、乖誕莫測的情節,至今依然為老老少少的人們注入無限想像力。這部融合儒、道、佛精神的奇書,蘊藏著豐富的人性內涵。聰明如你,怎能不見識一下吳承恩說故事的功力!!

中國奇幻小說的代表 六大特點:
*將一百回原典分為五分冊,便於翻閱。
*選收不同名家評點,以「百家爭鳴」拓寬讀者思路。
*平均每回數十條注釋,解釋艱難字詞。
*以說明性和評點性的詳細圖說,提供讀者理解。
*共選名家繪圖與相關照片約近千張精緻彩圖。
*版面美觀流暢、閱讀性強,隨原文掌握注釋、評點。

★名家評點與精緻彩圖~
名家評點:李卓吾、張書紳、悟元子等
名家繪圖:葉雄、孟慶江等
精緻彩圖:風景文物、古畫典籍、戲劇劇照、收藏圖鑑等

【版面設計】
本書原文■將一百回原典分為五分冊,便於翻閱
精緻彩圖■共選名家繪圖與相關照片約近千張精緻彩圖並附有詳細圖說→隨文擺放
名家評點■選收不同名家評點,以「百家爭鳴」拓寬讀者思路→隨文直書於下方欄位
詳細注釋■平均每回數十條字詞注釋,解釋艱難字詞→置於單數頁左側
版面美觀■版面美觀流暢、閱讀性強,隨原文掌握注釋、評點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六十一回 豬八戒助力敗魔王 孫行者三調芭蕉扇
第六十二回 滌垢洗心惟掃塔 縛魔歸正乃修身
第六十三回 二僧蕩怪鬧龍宮 群聖除邪獲寶貝
第六十四回 荊棘嶺悟能努力 木仙庵三藏談詩
第六十五回 妖邪假設小雷音 四眾皆遭大厄難
第六十六回 諸神遭毒手 彌勒縛妖魔
第六十七回 拯救駝羅禪性穩 脫離穢污道心清
第六十八回 朱紫國唐僧論前世 孫行者施為三折肱
第六十九回 心主夜間修藥物 君王筵上論妖邪
第七十回 妖魔寶放煙沙火 悟空計盜紫金鈴
第七十一回 行者假名降怪吼 觀音現像伏妖王
第七十二回 盤絲洞七情迷本 濯垢泉八戒忘形
第七十三回 情因舊恨生災毒 心主遭魔幸破光
第七十四回 長庚傳報魔頭狠 行者施為變化能
第七十五回 心猿鑽透陰陽竅 魔王還歸大道真
第七十六回 心神居舍魔歸性 木母同降怪體真
第七十七回 群魔欺本性 一體拜真如
第七十八回 比丘憐子遣陰神 金殿識魔談道德
第七十九回 尋洞擒妖逢老壽 當朝正主救嬰兒
第八十回 姹女育陽求配偶 心猿護主識妖邪

作者介紹

吳承恩
中國古代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約生於西元1510年,卒於1582年。字汝忠,號射陽山人,明末懷安山陽(江蘇淮安)人。吳承恩自幼聰慧過人,詩才迅捷,無奈科考不利,隨著家道中落,長期以賣文為生,中年才補上「歲貢生」,晚年曾短暫出任長興縣丞。
吳承恩熟悉儒、佛、道三家典籍,這是他難以在科考出頭的一個原因以及結果,吳自幼喜歡野言稗史,對古代神話和民間傳說十分熟悉,加之明末話本小說流行,《西遊記》的一些故事片段已經在社會上流傳,吳承恩以唐代玄奘和尚赴西天取經為藍本,又參考了《大唐西域記》、《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等作品,構思、整理並撰寫了《西遊記》。吳承恩雖然撰寫了這部名著,但他的一生貧困,清代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是《西遊記》的作者,幸虧《淮安府志》記載了他編撰《西遊記》一事,經過胡適、魯迅等人考證,才還歷史本來面目。

編者 張富海
生於浙江舟山,自幼酷愛中國古典文獻,1995年至2005年於燕園求學十年,獲北京大學中文系文學博士學位。2005年任教於首都師範大學中文系。願終生從事中國古典文獻研究工作。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701773001
ISBN13 / 9789861781259
ISBN10 /
EAN貨碼 /
頁數 / 312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PDF(142MB)
檔案匯出格式 / PDF 提供 Adobe DRM
TTS朗讀 / EPUB不提供TTS朗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