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海築城 (電子書)

電子書錨海築城 (電子書)

出版日期:
2026/03/31
95
999949
此商品享ShopBack 0.5%回饋;不適用於誠品分潤計劃、美安等現金回饋機制
錨定於海,而後築城。

這是一部海洋史,著重海上流動,交流、貿易、征服;
也是一部建築史,著重陸上定著,為了保護貿易而築的防禦工事和空間治理。

從多重海域的連結,讓臺灣既非起點也非終點,
而是空間與時間架構中的重要節點。


近代初期,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打造全球貿易版圖,先將據點錨定在東南亞的摩鹿

內容簡介

錨定於海,而後築城。

這是一部海洋史,著重海上流動,交流、貿易、征服;
也是一部建築史,著重陸上定著,為了保護貿易而築的防禦工事和空間治理。

從多重海域的連結,讓臺灣既非起點也非終點,
而是空間與時間架構中的重要節點。


近代初期,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打造全球貿易版圖,先將據點錨定在東南亞的摩鹿加海域,後來又擴張至東亞。為了鞏固貿易據點和殖民市鎮,他們在亞洲各處建造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堡壘要塞。

本書研究的開端,來自作者及研究團隊近年獲得的〈1643 年熱蘭遮市鎮地產登錄簿〉,透過這份新發現的史料,嘗試重建荷治時期熱蘭遮市鎮空間(今台南安平區),接著再進行熱蘭遮城堡,以及普羅民遮堡壘(今赤崁樓)與市鎮(今台南中西區)的重建研究。

作者縱覽歷史文獻和圖像,將過往零散的研究,以系統化的方式、建築學的專業,精確套圖定位,模鑄出3D的立體世界。不僅聚焦於台南,也數次前往澎湖,以及親赴荷蘭、比利時、印尼、馬來西亞、日本等地進行現地考察,將臺灣的荷治建築,置於海洋史更廣大的跨地域比較。

研究發現,荷蘭人在亞洲各地的殖民建築,可以回溯至歐洲文藝復興的城市規劃與堡壘設計。包括堡壘工事的最大發明——稜堡(旨在消除射擊死角和擴大守備範圍),也都出現在重要的亞洲貿易交會點。值得注意的是,在亞洲的脈絡之下,堡壘不僅為了迎擊海上來的敵人,更是為了對抗殖民市鎮可能的近身反叛。

荷蘭人不只在遙遠的亞洲複製和運用低地地區的建築傳統,也因應亞洲迥異的氣候、物候、人員流動,適時適地發展出亞洲在地化的技術創新,不論是防日曬的木構造堡壘屋頂,或者各種應對颱風暴雨的建築構造。

雖然本書建構的敘事主體是荷蘭東印度公司,但並沒有忽略亞洲族群的關鍵角色。例如:在臺灣與澎湖的空間營造中,唐人、原住民和班達人便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除了臺灣,唐人們也將自身的營造技術及觀念帶至亞洲各地,以唐人為主體的亞洲建築史將是另一種可能的敘事。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自序
緒論:海洋史與建築史的交織
第一章:從河沼與邊陲之地崛起-低地地區城市與軍事建築的歷史發展
第二章:荷蘭共和國初期的文藝復興人-西蒙.斯蒂文及其三本著作
第三章:飄洋過海的空間實踐-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的市鎮規劃、要塞設計與攻城戰役
第四章:澎湖的兩年掙扎-風櫃尾的荷蘭人堡壘
第五章:立足大員-熱蘭遮城堡及其營造歷程與原貌探討
第六章:沙洲上的移民城市-熱蘭遮市鎮及其發展歷程與平面重建
第七章:台江東岸-普羅民遮市鎮及其發展歷程與平面重建
第八章:「方形平面加對角雙稜堡」形制-普羅民遮堡的建築原貌探討
第九章: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距離-荷蘭東印度公司殖民據點的「城堡廣場」
結論:跨地域的連結與歷時性的延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恩宇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副教授兼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荷蘭萊登大學建築史博士。
專長為建築歷史理論、建築文化資產與建築規劃設計,曾為執業建築師。
開設課程包括建築設計、西洋建築史、東南亞建築專題、建築理論與批評,以及建築保存與再利用設計。

長期關注印度、伊斯蘭、殖民與華人等多重文化層交織下的東南亞城市與建築。
十年前因獲得1643年熱蘭遮市鎮地籍資料,開啟對荷蘭東印度公司(VOC)亞洲殖民城市與軍事建築的深入研究。
透過梳理荷蘭東印度公司檔案文獻與歷史地圖,重建臺灣荷治時期的重要堡壘與市鎮空間,並從殖民體系、貿易網絡與跨文化互動的視角,重新檢視近代初期亞洲港口城市的特質與意義。

為了學術研究,經常走訪亞洲與歐洲各地,從臺灣到日本及東南亞諸島,再到歐洲北海與波羅的海沿岸城市。
調查之餘,也喜歡體驗當地飲食文化;殖民體系與海洋貿易不僅影響城市與建築的發展,也催化了食材與香料的傳播與融合。
研究走到哪裡,便嘗試做出那裡的料理;因緣際會下,參與2024年臺灣設計展「不存在的食堂」擔任主廚上菜。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23939006
ISBN13 / 9786267462928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462935
頁數 / 314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EPUB版式(266MB)
檔案匯出格式 / EPUB 提供 Adobe DRM
TTS朗讀 / EPUB不提供TTS朗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