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五人做慈濟─中區慈濟千號委員人物故事 (電子書)

電子書兩三五人做慈濟─中區慈濟千號委員人物故事 (電子書)

期:
2025/04/07
95
363344
此商品享ShopBack 0.5%回饋;不適用於誠品分潤計劃、美安等現金回饋機制
臺中慈濟的先發力量始於達宏、達彥兩位法師,他們自一九七四年起,帶領陳貴玉及座下弟子林麗華、汪黃綉蘭等三人,開始訪貧、發放與勸募工作。證嚴上人回憶這段篳路藍縷的過程,曾感恩地說道,臺中的慈濟慈善史,就是由兩位師父帶領三位弟子走出來。

本書收錄十二篇人物故事,他們都是慈濟在臺灣中部地區的先驅者,多數是

內容簡介

臺中慈濟的先發力量始於達宏、達彥兩位法師,他們自一九七四年起,帶領陳貴玉及座下弟子林麗華、汪黃綉蘭等三人,開始訪貧、發放與勸募工作。證嚴上人回憶這段篳路藍縷的過程,曾感恩地說道,臺中的慈濟慈善史,就是由兩位師父帶領三位弟子走出來。

本書收錄十二篇人物故事,他們都是慈濟在臺灣中部地區的先驅者,多數是家庭主婦,有的是閱歷豐富的老闆,各有所長。走入慈濟,緣自師媽王沈月桂與其姪女達彥法師,牽起與達彥法師情同手足的達宏法師;兩位法師再帶領、培育弟子從事慈濟志業。

資深委員們秉持證嚴上人「為佛教、為眾生」之使命,篳路藍縷承擔起組長或各功能組,歷經社會暗角訪貧,投入災難事件援助,體悟生命真相,為慈濟在中區打下根基,立下典範。

【編者序】
臺中慈濟的先發力量

【摘述】
自一九六○年證嚴上人在臺東知本清覺寺正式辭親求道後,上人的俗家養母王沈月桂(慈濟人暱稱師嬤)即全力護持上人修行,經由師嬤的引介,臺中達宏法師、達彥法師投入慈濟,從一九七四年起帶領座下弟子—林麗華、汪黃綉蘭等人,在臺中地區訪貧、發放及勸募,加上「勸募訪貧四人組」的王沈月桂、廖炳南、黃春梅與甘芬成,為慈濟在臺灣中部打下扎實的基礎。

一九六四年,證嚴上人的遠親表妹廖秀梅(達彥法師俗名)在臺中大甲永光寺及臺中佛教會館,聽到達宏法師唱誦〈鐘聲偈〉,梵音低迴繚繞在莊嚴的道場,讓她對佛門心生嚮往,也與達宏法師結下深厚的法緣,經常在一起切磋佛法。因著廖秀梅的關係,達宏法師結識了上人的俗家養母王沈月桂。

廖秀梅與達宏法師曾聽王沈月桂提到證嚴上人在花蓮帶著弟子們,過著克儉克難的清修生活,做手工救濟貧苦人,於是兩人成為慈濟功德會的會員,一九六七年即捐款護持上人做濟貧的工作。一九六八年,王沈月桂從臺中至花蓮探望上人,廖秀梅與達宏法師也同行。三個人在這一趟花蓮行中,跟著上人出門訪貧,對於上人要做的濟貧扶困工作,有了真切的體會。

證嚴上人清癯體弱,卻堅定做慈善的毅力,讓達宏法師極為佩服,想到自己早年出家時,也曾有過一段清苦的生活。達宏法師本著同是佛門同道的情誼,回到中部後,開始投入「濟貧教富」的工作。

「兩三五人做慈濟」

一九七四年一月十三日(農曆十二月二十一日),達宏法師、廖秀梅和大甲永光寺住持真智法師,以及達宏法師的弟子林麗華(真蓮)等四人,從臺中搭車走東西橫貫公路前往花蓮,準備參加在靜思精舍舉辦的冬令發放,一行人抵達時已是傍晚。當時精舍只有大殿,大殿佛龕後隔了三間房間,證嚴上人一間、精舍師父分住在兩間。為了讓達宏法師等人休息,精舍師父特地挪出一間寮房,自己則擠在另一間寮房。第二天,達宏法師一行人加入了冬令發放的準備工作,逐一檢查要發放給貧戶的舊衣,幫忙縫補脫線或鈕扣,再依貧戶家庭成員需要做分配,並打包妥當。

十五日發放當天,在場幫忙的林麗華看見來領取物資的貧戶,有一家大小相偕而來,也有盲人或年長者在他人攙扶下,克服行動不便困難前來,可想而知這些物資對他們來說有多麼重要,這才真正體會到證嚴上人成立功德會,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林麗華在此之前,從未見過上人,一開始並不了解慈濟在做什麼,因此當達宏法師邀約她一起幫忙勸募時,並未答應,只是義務地以機車載著達宏法師外出收善款。但這趟花蓮行結束後,林麗華回到臺中,覺得慈濟的濟貧工作值得投入,便向達宏法師說:「好,我來發動,我來收。」林麗華於是主動加入勸募工作,每個月與達宏法師從北屯出發,繞行臺中一大圈,在街頭巷尾勸募、收善款。

達宏法師也邀約另一位弟子汪黃綉蘭(真香),一起幫忙勸募。汪黃綉蘭是林麗華的鄰居,年輕時曾沉迷賭博,在林麗華的邀約下,接觸了佛教,心靈漸漸有了寄託,之後皈依達宏法師,當達宏法師跟她說:「阿蘭,我們來做慈濟!」她便開始跟著勸募、訪貧。

眾善匯聚,一九七六年花蓮玉里慈濟委員曹陳靜枝,帶著從臺中來花蓮旅遊的嫂嫂陳貴玉(靜敏)一起到靜思精舍。當時,陳貴玉看到證嚴上人不管是對小姑這樣的「醫師娘」,還是工人,說話都是輕聲細語,待人平等。與上人交談後,了解了慈濟成立的宗旨及救濟情況,令她更加感動,當下即發心返回中部後願為慈濟出一分心力。上人請陳貴玉回去後,可以去找達宏法師,也告訴她如果有生活較為困難的人,可以提報回花蓮。於是她回到臺中後,即前往佛教會館找達宏法師,加入勸募行列。

一心向佛的廖秀梅於一九七六年在妙然法師座下剃度,法名「釋達彥」。他與達宏法師帶領著林麗華、汪黃綉蘭和陳貴玉,在臺中地區訪貧、勸募,並於每個月農曆初一在臺中佛教會館發放大米、生活補助金還有衣服給貧民。之後,慈濟委員為了區分,稱證嚴上人為「花蓮師父」,達宏法師則為「臺中師父」。

親自帶領委員訪視

達宏、達彥法師與慈濟委員們訪貧的足跡,遍及中部地區各縣市,範圍從北邊的苗栗涵蓋至南邊的雲林。只要有人通報個案,達宏和達彥法師就帶著委員們去訪查,而提報者大多是當地的里長。兩位師父總是叮嚀委員們,在訪視時多聽、多看,與案家對答,勿過多閒言雜語。

由於多數案家的住處位居偏僻,案家之間路途遙遠,每當一行人清晨從臺中出發訪視,往往要到很晚才能回到家,所以必須自行準備午餐,中午就近找所學校或樹蔭下,用完餐再繼續上路。訪貧結束,再由達彥法師彙整資料,寄回花蓮靜思精舍,由委員每個月輪流回花蓮本會報告個案。

當時委員人數不多,每個月訪貧前由達宏法師備齊資料、安排路線,再由汪黃綉蘭和陳貴玉出資租車前往,直到一九七九年薛淑貞(靜蓮)加入慈濟委員,她請自己公司的員工開車載委員去訪視,便不需要租車。漸漸地委員人數愈來愈多,訪查的個案戶數也增加,而且散居在各鄉鎮,一部車已不敷使用。幸而之後有王萬發( 思聞) 和林美蘭(靜法)夫妻,以及陳俊吉( 本愷) 相繼加入, 提供自家車子載委員四處訪視,適時解決了交通問題。

中區的第一個據點

慈濟慈善的腳步在中區逐漸展延開來,案家愈來愈多,參與的慈濟人也逐月增加。達宏法師覺得需要有個地方來辦理慈濟事務,於是在一九八○年與達彥法師貸款買下位於臺中北屯的三樓透天厝,命名為「香雲精舍」,並於同年年底啟用。慈濟委員除了每月農曆初一在香雲精舍舉辦例行發放,每月農曆初一、十五也在此共修。慈濟在臺中有了暫時的據點。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七日,臺中市湖南里大誠街(竹廣市場)發生火災,上百戶人家付之一炬。證嚴上人由電視晚間新聞看到災情報導,隨即電話聯絡達宏法師,並於隔日清早劃撥三十萬元作為救濟金之用。火災當天,達彥法師連夜通知委員一起前往關懷。他們先到派出所取得災民資料,再經由里、鄰長找到受災戶,了解他們的需求,同時準備賑濟物品。

由於天氣漸轉寒涼,王沈月桂特地從豐原購來幾十件棉被,先送給需要的人禦寒。其他如衣物、白米和本會匯來的救濟金先後送達,使四十餘戶災民及時獲得救助,在所有救援行動中,慈濟是第一個伸出援手的慈善團體。達彥法師也詳實記錄救助細節,寄回花蓮本會。慈濟辦理緊急救災工作的迅速和確實,膚慰了受災者,也感動了許多人,讓之後的勸募工作順利不少。

慈濟在臺中的草創時期,達宏法師幾乎包辦所有的會務,如:收善款、訪視、共修等,隨著會務愈來愈繁重,身體漸漸不堪負荷,於是在一九八一年決定以抽籤的方式將委員們分為四組,由林美蘭帶領第一組、薛淑貞帶領第二組、汪黃綉蘭帶領第三組、陳貴玉帶領第四組,每個月輪流做訪貧、發放、香積及接待等工作,建立委員組別輪值的雛形,為中區志業奠基。

中區慈濟人文真善美志工為了感恩這群先驅者,也為人間留下美善篇章,作為後世學習之典範,透過資料蒐集、口述訪談、考證彙編等方式,完成十二位資深慈濟人的生命盤點。其中「達宏法師、林麗華、汪黃綉蘭、薛淑貞、王萬發、林美蘭、張雅綺、陳俊吉」以第一人稱口述歷史訪談紀錄呈現;「王沈月桂、達彥法師、陳貴玉、張雲蘭」,則因無法自述生命故事,且無訪談逐字稿留存,採「文獻彙編」、「後人口述追憶」方式呈現。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證嚴上人開示】
弘揚真實法,廣布菩提種

【編者序】
臺中慈濟的先發力量


至情至愛 慈母懿範
  五十六號 王沈月桂菩薩行跡

寂照之光映大千
  達宏法師訪談紀錄

道心相契 克難開創慈濟中區會務
 達彥法師菩薩行跡

顧好咱們的師父
 六十九號 陳貴玉菩薩行跡

生生世世的盟約
 二○二號 張雲蘭菩薩行跡

安住願力 不悔慈紀錄
 二六三號 林麗華訪談紀錄

校長娘的「蘭」天
 二六五號 汪黃綉蘭訪談紀錄

「三心」做慈濟
 二六六號 薛淑貞訪談紀錄

放人生
 三五一號 林美蘭訪談紀錄

放在對的地方 人生不遺憾
 三五一號 王萬發訪談紀錄

隨師親師 體悟因果觀
 四九四號 陳俊吉訪談紀錄

參加慈濟 珍惜每一天
 四九四號 張雅綺訪談紀錄

作者介紹

姓名:慈濟中區人文真善美志工
口述歷史採訪與文獻彙編者是中區的「慈濟人文真善美志工」,平常負責記錄慈濟的社區歷史。他們曾經合力完成慈濟志工口述歷史專書《覺無常(壹、貳)》、《拾福》、《惜地》,以及第三人稱書寫的志工故事《拓荒》。雖然本書有幾位先驅者已往生多年,無法進行口述採訪,所幸大愛電視提供早期製作電視劇採訪所得之逐字稿,或藉著採訪第三者敘述當事人行誼,經過考證彙編成篇。豐富慈濟史料的同時,也為資深慈濟人盤點生命的價值,為人間留下美善篇章。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98789007
ISBN13 / 9786267518779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518762
頁數 / 499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EPUB版式(137MB)
檔案匯出格式 / EPUB 提供 Adobe DRM
TTS朗讀 / EPUB不提供TTS朗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