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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權力透過法律,法庭和法治的語言不斷膨脹,猶如霍布斯所描述的「利維坦」時,
作為微小個體的我們,有什麼樣的空間和資源去抵抗威權的野心?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阿古,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專文推薦
李雪莉(《報導者》營運長&總主筆)
吳介
作為微小個體的我們,有什麼樣的空間和資源去抵抗威權的野心?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阿古,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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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介
內容簡介
當國家權力透過法律,法庭和法治的語言不斷膨脹,猶如霍布斯所描述的「利維坦」時,
作為微小個體的我們,有什麼樣的空間和資源去抵抗威權的野心?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阿古,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專文推薦
李雪莉(《報導者》營運長&總主筆)
吳介民(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何明修(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倉田,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陳玉潔(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陳健民(香港社會學者,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客座教授)
張潔平(媒體人)
許菁芳(多倫多大學政治學博士,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
許仁碩(北海道大學媒體與傳播研究院助理教授)
黃丞儀(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共同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黎恩灝的這部新著最為值得細續的,就是作者更為深入地為我們提供一個歷史梳理和理論解釋,去解答香港原有的法治為何會如此脆弱,令威權法治可以長驅直進。更進一步的,雖然面對香港法治四面楚歌的困境,作者也不忘為讀者開拓縱深的歷史和環球視野,參照外地種種「司法抗爭」的經驗,為法治敗壞和理想失落的情勢下,提供坐困愁城之外的思考出路和精神鼓舞。//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李柱銘,梁家傑,戴耀廷——香港過去幾十年的民主運動是由多位香港法律專家所領導的。現在,在《港區國安法》體制下,民主派已不能在街頭或議會中開展活動,而被監禁者可以「自由」發言的法庭則成為了最後的抗爭舞臺。本書透過與大量外國案例的比較,仔細探討繼承中英文化的香港司法的獨特性,並探討司法抗爭的可能性,成為了一本絕望中的希望之書。//
─倉田,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本書作者黎恩灝生於香港,幼時經歷六四天安門鎮壓,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共,過去十多年在以不同的崗位參加香港的民主化運動和人權運動。以殖民主義和極權主義的歷史為鑑,分析當權者如何以例外或緊急狀態為名,建立特殊的法律體制,透過依法治國,完成政治控制和剝削人性尊嚴。
本書回顧東西方歷史經驗,包括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以及法律人和抗爭者以法庭作為抗爭場所的盈與虧。,進而深入剖析了法律在當前世界情勢下的重要性,具有重要意義。//
,─阿古,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制度匱乏不等於價值滅絕=
過往的香港享有國際社會公認的司法獨立和法治,也是「香港故事」中香港成功的基石與港人自豪的來源。對外資來說,優秀公平的商法及民法,廉潔的法官,高效的司法機構等,已提供足夠誘因來此通商,對港人來說,法治,司法獨立的概念深植人心,彷彿擁有法律和法庭,便足以保障人權與自由。然而,香港真的是個法治(rule,of,law)社會嗎?
其實,香港法治之建立,可說是英殖時期的政治手段:香港的法律制度移植自普通法與便於管制的殖民地法例,雖有司法獨立之外衣,卻不曾擁有真正的民主問責,對政權始終缺乏有效制衡,也為日後威權主義式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鋪路。主權移交後,威權色彩更為鮮明,司法逐漸被政權馴服,甚而為其利器,成為權力意志的延伸,種種狀況在二〇二〇年六月《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益發嚴峻,「四十七人案」,「《立場新聞》案」,「黎智英案」等國安大案即為例證。
本書作者黎恩灝從法律的根本概念入手,討論何為法治的充分意涵,法律,政治權力與社會發展的互動,以及威權體制如何利用「法治」,「依法治國」等概念遂行對於社會的全面控制。同時也透過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等地的經驗,比較各國的行動者與法律人,如何以法庭為戰場與威權體制進行司法抗爭,及其產生的得與失,希望能為仍在夾縫中頑抗的人們,開啟新的思考空間與行動可能。
作為微小個體的我們,有什麼樣的空間和資源去抵抗威權的野心?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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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介民(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何明修(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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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黎恩灝的這部新著最為值得細續的,就是作者更為深入地為我們提供一個歷史梳理和理論解釋,去解答香港原有的法治為何會如此脆弱,令威權法治可以長驅直進。更進一步的,雖然面對香港法治四面楚歌的困境,作者也不忘為讀者開拓縱深的歷史和環球視野,參照外地種種「司法抗爭」的經驗,為法治敗壞和理想失落的情勢下,提供坐困愁城之外的思考出路和精神鼓舞。//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李柱銘,梁家傑,戴耀廷——香港過去幾十年的民主運動是由多位香港法律專家所領導的。現在,在《港區國安法》體制下,民主派已不能在街頭或議會中開展活動,而被監禁者可以「自由」發言的法庭則成為了最後的抗爭舞臺。本書透過與大量外國案例的比較,仔細探討繼承中英文化的香港司法的獨特性,並探討司法抗爭的可能性,成為了一本絕望中的希望之書。//
─倉田,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本書作者黎恩灝生於香港,幼時經歷六四天安門鎮壓,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共,過去十多年在以不同的崗位參加香港的民主化運動和人權運動。以殖民主義和極權主義的歷史為鑑,分析當權者如何以例外或緊急狀態為名,建立特殊的法律體制,透過依法治國,完成政治控制和剝削人性尊嚴。
本書回顧東西方歷史經驗,包括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以及法律人和抗爭者以法庭作為抗爭場所的盈與虧。,進而深入剖析了法律在當前世界情勢下的重要性,具有重要意義。//
,─阿古,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制度匱乏不等於價值滅絕=
過往的香港享有國際社會公認的司法獨立和法治,也是「香港故事」中香港成功的基石與港人自豪的來源。對外資來說,優秀公平的商法及民法,廉潔的法官,高效的司法機構等,已提供足夠誘因來此通商,對港人來說,法治,司法獨立的概念深植人心,彷彿擁有法律和法庭,便足以保障人權與自由。然而,香港真的是個法治(rule,of,law)社會嗎?
其實,香港法治之建立,可說是英殖時期的政治手段:香港的法律制度移植自普通法與便於管制的殖民地法例,雖有司法獨立之外衣,卻不曾擁有真正的民主問責,對政權始終缺乏有效制衡,也為日後威權主義式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鋪路。主權移交後,威權色彩更為鮮明,司法逐漸被政權馴服,甚而為其利器,成為權力意志的延伸,種種狀況在二〇二〇年六月《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益發嚴峻,「四十七人案」,「《立場新聞》案」,「黎智英案」等國安大案即為例證。
本書作者黎恩灝從法律的根本概念入手,討論何為法治的充分意涵,法律,政治權力與社會發展的互動,以及威權體制如何利用「法治」,「依法治國」等概念遂行對於社會的全面控制。同時也透過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等地的經驗,比較各國的行動者與法律人,如何以法庭為戰場與威權體制進行司法抗爭,及其產生的得與失,希望能為仍在夾縫中頑抗的人們,開啟新的思考空間與行動可能。
作者介紹
黎恩灝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法律哲學博士,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CAL)研究員。他曾為該中心的香港法學人,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訪問學人及倫敦國王學院法學院訪問研究員,亦曾在香港積極參與公民社會發展超過十年。
研究範圍包括威權及混合政體下的憲法,法與社會,司法政治及國際人權保障,學術文章見於《香港法律學刊》,《共產國家及後共產國家研究》及《亞非研究學刊》等。近著有《破解香港的威權法治:傘後與反送中以來的民主運動》。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法律哲學博士,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CAL)研究員。他曾為該中心的香港法學人,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訪問學人及倫敦國王學院法學院訪問研究員,亦曾在香港積極參與公民社會發展超過十年。
研究範圍包括威權及混合政體下的憲法,法與社會,司法政治及國際人權保障,學術文章見於《香港法律學刊》,《共產國家及後共產國家研究》及《亞非研究學刊》等。近著有《破解香港的威權法治:傘後與反送中以來的民主運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43663000
ISBN13 /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236857
頁數 / 288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EPUB流式(2MB)
檔案匯出格式 / EPUB 提供 Adobe DRM
TTS朗讀 / EPUB提供TTS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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