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事百講 1-6 (6冊合售)
1.叢林制度/2.到場行事/3.集會共修/4.組織管理/5.組織管理/6.佛教推展
內容簡介
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家各派的宗風、制度和規矩,點點滴滴慢慢在我的心中醞釀融會。我想,這一段彌足珍貴的參學經驗,應該把它傳承給徒眾,讓他們明白一個出家人應該具備的是什麼?立足於現代社會,又應當建立什麼樣的思想和能力?甚至把它賦予十方大眾,讓大家正確了解佛門的知識與智慧。
基於這樣的理念,歷年來,我除了在佛學院授課,也曾在本山徒眾進修教材「傳燈學院」,以及在佛光山和美國西來寺舉行的三壇大戒戒會中,為僧眾們講說〈僧事百講〉,但始終沒有正式整理出版。一直到二○○九年,花圓果熟,我以三個月的時間,由佛光山電視中心製作,錄製了一百零四集的《僧事百講》。每一集針對一個主題,以問答的形式,由慈惠法師提問,我為大家做說明。
這些單元的內容,大致可分為:制度管理、禮儀常識、僧侶完成、各種修持、弘法利生、佛門飲食等六大類。這裡有我在叢林的參學見聞,我在佛門的種種親身經驗,以及對佛教未來發展的願景,希望藉此做為教課授徒、住持寺院、建寺安僧、弘法度眾及認識佛門的教材。總括整部《僧事百講》,有以下四點特色:
一、是僧侶用物的解釋。
二、是佛門法事的說明。
三、是親近佛門的常識。
四、是佛教傳播的文化。
此外,在各個講次中,也適時輔以圖片、影音,以增益內容的生動性。例如:涉及佛教梵唄者,有慈容法師領導佛光山僧眾實際唱誦;談到佛門飲食,有蕭碧霞師姑烹煮麵食米飯的示範介紹;乃至歷來各宗派的大德、名山叢林,以及佛門常見的法器法物等,都搭配有相應的圖說,期能引領大眾清楚認識佛門名相,深入佛法義理。
《僧事百講》影集自出版以來,承蒙觀眾的愛護,獲得許多意見和迴響。為了方便更廣泛讀者的需求,我們同時依據錄製內容,再作整理、增補、修潤,加上名相註解,編纂成書,俾使大眾能完整地認識叢林一日的僧事、一生的僧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星雲大師
江蘇江都人,一九二七年生,十二歲在南京棲霞山禮志開上人出家。嘗學於棲霞律學院、焦山佛學院,後授記為臨濟宗第四十八代傳人。曾任白塔國民學校校長、《怒濤月刊》主編、南京華藏寺住持。
一九四九年春來臺,主編《人生雜誌》、《今日佛教》、《覺世》等刊物。 一九五二年至宜蘭雷音寺成立念佛會、弘法團等組織,奠定爾後弘法事業基礎。 一九六七年創建佛光山,樹立「以教育培養人才、以文化弘揚佛法、以慈善福利社會、以共修淨化人心」四大宗旨,致力推動佛教教育、文化、慈善、弘法事業。先後在世界各地創建百餘所寺院道場,如西來寺、南天寺、南華寺等,分別為北美、澳洲、非洲第一大佛寺。一九六四年起,在海內外設立十五所佛教學院,培養佛門專業人才。此外,為推行社會教育,又創建智光中學、普門中學、並於一九八O年應邀擔任中國文化大學印度文化研究所所長。一九九一年,在美國創建西來大學,在宜蘭籌建佛光大學,在嘉義成立南華管理學院,經教育部核准,於一九九六年九月開始招收學生。
一九五七年創辦佛教文化服務處,後改為佛光出版社,出版各類佛教叢書和視聽教材。一九七七年成立大藏經編修委員會,目前已流通的有《佛光大辭典》、《阿含藏》和《禪藏》。一九五六年接辦《覺世》,一九七九年發行《普門雜 誌》,每期在全世界的發行量逾三十萬份。一九八三年在佛光山成立佛教文物陳列館,其後相繼在海內外創立佛光緣美術館、滴水坊等,融文化、藝術、休閒於一爐。大師著作等身,撰有《釋迦牟尼佛傳》、《十大弟子傳》、《玉琳國師》、《無聲息的歌唱》、《星雲禪話》、《星雲法語》、《星雲百語》、《星雲大師講演集》等書,流傳甚廣。一九五七年在宜蘭民本電臺播出「佛教之聲」,一九七九年起於中華電視公司播出「甘露」、「星雲法語」,後又於中國電視公司開播「信心門」、「星雲說」,於美國北美衛視臺、臺灣電視公司播出「星雲禪話」等節目,首開電臺、電視弘法之先河。
一九八五年,辭退佛光山宗長一職後,創設中華漢藏文化協會,被推選為第一屆第二屆理事長,一九九一年創辦中華佛光協會,一九九二年五月十六日,於洛杉磯成立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被推舉為總會長,至一九九五年止,於世界五大洲成立百餘個(總)協會,達到「佛光普照三千界,法水常流五大洲」的人間佛教理想。
大師一生得獎無數,除屢獲中華民國各級政府頒獎表揚之外,在國際間也是德風遠播,舉其犖犖大者,如一九七八年榮膺美國東方大學榮譽博士學位,係我國獲此殊榮之第一位比丘;一九九二年被公推為世界佛教徒友誼會永久榮譽會長 ,一九九五年榮獲全印度佛教大會頒贈象徵佛教界的諾貝爾獎——佛寶獎,一九九七年在義大利梵諦岡與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進行世紀宗教對話,二○○○年四月一日創辦《人間福報》。大師對於佛教的制度化、現代化、人間化、未來化、國際化的發展,厥功甚偉!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