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乃從理論、法理、法規命令及解釋令予以歸類、分析詳加論述說明,淺顯易懂,讀者閱讀本書可以融會貫通,進而得操作國際租稅規劃。
內容簡介
我國反國際租稅規避架構,規定於所得稅法有:1.第43條之1「國際內部移轉定價」;2.第43條之2「反資本稀釋」;3.第43條之3「CFC課稅」;4.第43條之4「境外公司其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者,視為我國營利事業課稅」。本書乃從理論、法理、法規命令及解釋令予以歸類、分析詳加論述說明,淺顯易懂,讀者閱讀本書可以融會貫通,進而得操作國際租稅規劃。
產品目錄
.第一編 國際稅法概述/1
第一章 國際稅法的定義與內涵/3
壹、定義與內涵/3
貳、國際重複課稅原因/4
第二章 來源所得的認定/37
壹、定義/37
貳、各類來源所得認定原則/38
第三章 國際租稅逃漏及避稅/59
壹、國際逃稅/59
貳、國際租稅規避類型/62
第四章 反國際租稅規避的方法/87
壹、移轉訂價法制遏止非常規交易/87
貳、反制租稅天堂/92
參、反制濫用國際租稅條約/105
肆、反制資本稀釋/111
伍、受控外國公司(CFC)課稅法制/118
.第二編 我國反避稅稅制/135
第五章 移轉訂價稅制/137
第一節 導入背景與OECD新制/137
第二節 我國移轉訂價稅制的概要/154
第六章 資本稀釋稅制/223
第一節 導入背景/223
第二節 我國資本稀釋稅制的概要/224
第七章 受控外國公司(CFC)所得稅制/235
第一節 導入背景/235
第二節 受控外國企業課稅構成要件/235
第三節 個人及其關係人境外關係企業營利所得的計算及規定/251
第四節 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254
第八章 居住者認定原則/267
第一節 前言/267
第二節 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的課稅/267
第三節 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270
第九章 數位經濟課稅概述-電商課稅相關法令規定/283
第一節 電商將成為新商業模式主流/283
第二節 數位經濟稅不符傳統課稅構成要件/291
第三節 跨境電子勞務課徵營業稅/298
第四節 跨境電商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307
第五節 OECD數位經濟税務挑戰/333
第六節 我國跨境電商課稅實務/337
第十章 我國與中國大陸反避稅稅制的比較/343
第十一章 反洗錢反避稅/353
第一節 簡述避稅類型/353
第二節 證明所得法/362
第三節 洗錢防制法/365
第四節 共同申報準則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376
第五節 課稅資訊交換及反洗錢反避稅/383
.第三編 租稅協定兼述我國稅法對兩岸及涉外課稅規定/391
第十二章租稅協定(Tax treaty)/393
第一節 OECD常設機構/394
第二節 我國所得稅協定規範/395
第十三章 我國稅法對兩岸課稅規定/413
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13
貳、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420
參、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具體安排/423
肆、「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空運補充協議稅收互免辦法」條文/439
伍、相關釋示函令/441
第十四章 我國稅法對涉外課稅規定/455
壹、外國人來台投資組織型態/455
貳、營利事業的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456
參、營利事業的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503
第一章 國際稅法的定義與內涵/3
壹、定義與內涵/3
貳、國際重複課稅原因/4
第二章 來源所得的認定/37
壹、定義/37
貳、各類來源所得認定原則/38
第三章 國際租稅逃漏及避稅/59
壹、國際逃稅/59
貳、國際租稅規避類型/62
第四章 反國際租稅規避的方法/87
壹、移轉訂價法制遏止非常規交易/87
貳、反制租稅天堂/92
參、反制濫用國際租稅條約/105
肆、反制資本稀釋/111
伍、受控外國公司(CFC)課稅法制/118
.第二編 我國反避稅稅制/135
第五章 移轉訂價稅制/137
第一節 導入背景與OECD新制/137
第二節 我國移轉訂價稅制的概要/154
第六章 資本稀釋稅制/223
第一節 導入背景/223
第二節 我國資本稀釋稅制的概要/224
第七章 受控外國公司(CFC)所得稅制/235
第一節 導入背景/235
第二節 受控外國企業課稅構成要件/235
第三節 個人及其關係人境外關係企業營利所得的計算及規定/251
第四節 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254
第八章 居住者認定原則/267
第一節 前言/267
第二節 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的課稅/267
第三節 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270
第九章 數位經濟課稅概述-電商課稅相關法令規定/283
第一節 電商將成為新商業模式主流/283
第二節 數位經濟稅不符傳統課稅構成要件/291
第三節 跨境電子勞務課徵營業稅/298
第四節 跨境電商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307
第五節 OECD數位經濟税務挑戰/333
第六節 我國跨境電商課稅實務/337
第十章 我國與中國大陸反避稅稅制的比較/343
第十一章 反洗錢反避稅/353
第一節 簡述避稅類型/353
第二節 證明所得法/362
第三節 洗錢防制法/365
第四節 共同申報準則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376
第五節 課稅資訊交換及反洗錢反避稅/383
.第三編 租稅協定兼述我國稅法對兩岸及涉外課稅規定/391
第十二章租稅協定(Tax treaty)/393
第一節 OECD常設機構/394
第二節 我國所得稅協定規範/395
第十三章 我國稅法對兩岸課稅規定/413
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13
貳、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420
參、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具體安排/423
肆、「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空運補充協議稅收互免辦法」條文/439
伍、相關釋示函令/441
第十四章 我國稅法對涉外課稅規定/455
壹、外國人來台投資組織型態/455
貳、營利事業的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456
參、營利事業的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503
作者介紹
張進德
學 歷
商學背景:
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會計碩士
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東吳大學企管系學士
法律背景: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碩士
經 歷
現任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董事長
審計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會資所、法律所、文化大學會計所兼任教授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日文化經濟協會理事
財團法人中正大學學術基金會董事
曾任
財政部稽核組稽核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理事長
台灣省政府訴願會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審議會委員
文化大學會計系主任(民國69年)
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副教授
台北大學企管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民國80-100年)
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講座教授
逢甲大學財稅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教授(民國80-103年)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退休)
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台灣企業法律學會理事長
台灣企業經營協會理事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校友會理事長
著 作
賦稅改革方向──兼剖析稅捐訴訟爭議判決
國際稅法
證券交易法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上冊)(下冊)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
策略管理會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88年金書獎)
預算規劃理論與運用
※ 1977年迄今計出版31本書
榮 譽
88年度經濟部金書獎得獎人(策略管理會計)
第一屆國家金璽獎得獎人
大法官釋字705號違憲代理聲請人
學 歷
商學背景:
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會計碩士
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東吳大學企管系學士
法律背景: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碩士
經 歷
現任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董事長
審計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會資所、法律所、文化大學會計所兼任教授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日文化經濟協會理事
財團法人中正大學學術基金會董事
曾任
財政部稽核組稽核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理事長
台灣省政府訴願會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審議會委員
文化大學會計系主任(民國69年)
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副教授
台北大學企管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民國80-100年)
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講座教授
逢甲大學財稅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教授(民國80-103年)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退休)
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台灣企業法律學會理事長
台灣企業經營協會理事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校友會理事長
著 作
賦稅改革方向──兼剖析稅捐訴訟爭議判決
國際稅法
證券交易法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上冊)(下冊)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
策略管理會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88年金書獎)
預算規劃理論與運用
※ 1977年迄今計出版31本書
榮 譽
88年度經濟部金書獎得獎人(策略管理會計)
第一屆國家金璽獎得獎人
大法官釋字705號違憲代理聲請人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27049009
ISBN13 / 9786269586134
ISBN10 / 6269586135
EAN貨碼 / 9786269586134
頁數 / 544
開數 / 20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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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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