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0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為民法講義系列第一部曲,原名「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論述解決法律行為實例題所必要之基礎知識。近年來司法考試民法實例題無專以民總人、物為考點者,從民總實例題解決觀點,法律行為有關規定的學習至為關鍵。
內容簡介
本書為民法講義系列第一部曲,原名「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論述解決法律行為實例題所必要之基礎知識。近年來司法考試民法實例題無專以民總人、物為考點者,從民總實例題解決觀點,法律行為有關規定的學習至為關鍵。民總實例題多涉及買賣及所有權變動,探討法律行為是否無效、得撤銷或有其他不生效力的原因時,債權行為、物權行為及契約成立的基本認識為解決實例題不可或缺,本書在第一章「法律行為總論」對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概念有清楚的說明,第二章論述契約之成立,第三章「契約自由原則及其限制」說明私法自治原則之界限,第四章「能力與意思之欠缺」討論契約拘束力發生之內在要求,第五章探討法律行為不生效力之概念及其效果。
產品目錄
自 序 I
緣 起 III
詳 目 XI
第一章 法律行為總論 1
I 法律行為之概念 1
一 法律行為之本質 1
二 抽象法律概念 5
三 私法自治原則與法律行為之功能性概念 6
II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8
一 債權行為與債之關係 8
二 物權行為之概念 11
三 物權行為之要件 16
III 意思表示的概念 33
一 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 34
二 意思表示的構成 42
三 有相對人與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 46
四 意思表示的發出與生效 48
第二章 契約之成立 63
I 要約 63
一 要約之認定 63
二 要約之拘束力 71
三 要約消滅 75
II 承諾與合意 80
一 契約成立概說 80
二 承諾的意思表示 85
三 意思實現 88
四 特殊情形 93
五 合意與不合意 109
III 具有拘束力與不具有拘束力之約定 117
一 契約拘束力 117
二 不具拘束力之約定 120
三 無償契約在契約法中特殊之地位 122
第三章 契約自由原則及其界限 129
I 總說 129
一 契約原則 129
二 契約自由原則 134
三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 139
II 締約強制 144
一 締約自由與締約強制 144
二 直接締約強制 145
三 間接締約強制 146
III 契約方式規定 149
一 總說 149
二 不動產契約之法定方式 152
三 方式欠缺之效果 155
IV 契約內容自由之限制 159
一 牴觸強制禁止規定 160
二 違背公序良俗 167
三 定型化契約 176
第四章 能力與意思之欠缺 191
I 行為能力之欠缺 191
一 行為能力制度 192
二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194
三 意思能力不足高齡者之保護 202
II 虛偽表示 208
一 單獨虛偽表示(心中保留) 208
二 通謀虛偽表示 210
三 信託行為與借名登記契約 217
III 意思表示錯誤 225
一 總說 225
二 意思表示解釋與錯誤規定之適用 232
三 錯誤撤銷之要件 239
四 撤銷權之行使與撤銷之效果 249
IV 意思表示欠缺主觀要素 252
一 欠缺行為意思 252
二 欠缺效果意思 253
三 欠缺表示意思 253
四 意思表示非基於表意人意思而發出 256
V 詐欺與脅迫 257
一 詐欺 258
二 脅迫 264
第五章 契約不生效力 267
I 法律行為不生效力 267
一 不生效力之概念與種類 267
二 法律行為無效與被撤銷 268
三 法律行為效力未定 279
四 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280
II 條件及期限 291
一 條件總說 291
二 法律行為附停止條件 303
三 法律行為附解除條件 309
四 期限 313
III 法律行為規定對物權行為之適用 314
一 具體適用情形 315
二 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之關係 323
三 法律行為無效之法律效果 331
IV 契約有效成立之要件 336
一 法律行為成立與生效要件 336
二 契約成立與生效的三個層次 342
三 從舉證責任分配的觀點區別契約之要件 344
事項索引 347
緣 起 III
詳 目 XI
第一章 法律行為總論 1
I 法律行為之概念 1
一 法律行為之本質 1
二 抽象法律概念 5
三 私法自治原則與法律行為之功能性概念 6
II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8
一 債權行為與債之關係 8
二 物權行為之概念 11
三 物權行為之要件 16
III 意思表示的概念 33
一 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 34
二 意思表示的構成 42
三 有相對人與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 46
四 意思表示的發出與生效 48
第二章 契約之成立 63
I 要約 63
一 要約之認定 63
二 要約之拘束力 71
三 要約消滅 75
II 承諾與合意 80
一 契約成立概說 80
二 承諾的意思表示 85
三 意思實現 88
四 特殊情形 93
五 合意與不合意 109
III 具有拘束力與不具有拘束力之約定 117
一 契約拘束力 117
二 不具拘束力之約定 120
三 無償契約在契約法中特殊之地位 122
第三章 契約自由原則及其界限 129
I 總說 129
一 契約原則 129
二 契約自由原則 134
三 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 139
II 締約強制 144
一 締約自由與締約強制 144
二 直接締約強制 145
三 間接締約強制 146
III 契約方式規定 149
一 總說 149
二 不動產契約之法定方式 152
三 方式欠缺之效果 155
IV 契約內容自由之限制 159
一 牴觸強制禁止規定 160
二 違背公序良俗 167
三 定型化契約 176
第四章 能力與意思之欠缺 191
I 行為能力之欠缺 191
一 行為能力制度 192
二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194
三 意思能力不足高齡者之保護 202
II 虛偽表示 208
一 單獨虛偽表示(心中保留) 208
二 通謀虛偽表示 210
三 信託行為與借名登記契約 217
III 意思表示錯誤 225
一 總說 225
二 意思表示解釋與錯誤規定之適用 232
三 錯誤撤銷之要件 239
四 撤銷權之行使與撤銷之效果 249
IV 意思表示欠缺主觀要素 252
一 欠缺行為意思 252
二 欠缺效果意思 253
三 欠缺表示意思 253
四 意思表示非基於表意人意思而發出 256
V 詐欺與脅迫 257
一 詐欺 258
二 脅迫 264
第五章 契約不生效力 267
I 法律行為不生效力 267
一 不生效力之概念與種類 267
二 法律行為無效與被撤銷 268
三 法律行為效力未定 279
四 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280
II 條件及期限 291
一 條件總說 291
二 法律行為附停止條件 303
三 法律行為附解除條件 309
四 期限 313
III 法律行為規定對物權行為之適用 314
一 具體適用情形 315
二 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之關係 323
三 法律行為無效之法律效果 331
IV 契約有效成立之要件 336
一 法律行為成立與生效要件 336
二 契約成立與生效的三個層次 342
三 從舉證責任分配的觀點區別契約之要件 344
事項索引 347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自強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相關著作:
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民法講義Ⅰ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
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
無因債權契約論
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
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
整合中之契約法
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
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
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
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
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
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
陳自強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相關著作:
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民法講義Ⅰ
契約之內容與消滅──民法講義Ⅱ
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
違約責任與契約回復──民法講義Ⅳ
債之涉他關係──民法講義Ⅴ
無因債權契約論
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
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
整合中之契約法
契約責任歸責事由之再構成──契約法之現代化Ⅰ
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契約法之現代化Ⅱ
和解與計算錯誤──契約法之現代化Ⅲ
契約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契約法之現代化Ⅳ
多角關係請求當事人之確定──契約法之現代化Ⅴ
契約給付之返還關係──契約法之現代化Ⅵ
契約法中的給付不當得利──契約法之現代化Ⅶ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74151006
ISBN13 / 9789865264260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5264260
頁數 / 38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