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閱讀的重要性 (第3版)

大量閱讀的重要性 (第3版)

出版日期:
2024/01/31
79
280221
查詢門市庫存
◆2011行政院新聞局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狂銷數萬冊 閱讀強力推薦!

內容簡介

◆2011行政院新聞局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狂銷數萬冊   閱讀強力推薦!

為什麼要大量閱讀?什麼才是真正的閱讀?
大量閱讀可培養哪些能力?要選擇哪些讀物?

基礎得靠閱讀來奠定,大量閱讀,是基礎教育的起點。

「閱讀應該是不受任何的限制,是隨興自在地看自己想看的書。小朋友的閱讀不夠,國文和作文就不好,連帶的數學也一定不好,因為抓不到文章的主旨,也看不懂題目。普通常識不可能都來自於課本,一定要大量的閱讀才有助於提升能力。」──李家同

本書源自李家同教授曾走訪各地的演講,講題即為:「大量閱讀的重要性」,延續他對奠定基礎人文教育的重視,以及對弱勢兒童與城鄉教育差距的關懷。大量閱讀的反面就是精讀,這是中國人過去重要的想法,也就是讀聖賢書、為考試而讀,但這會造成大量閱讀習慣的難以養成,並因此缺乏來自外界的大量文化刺激,普通常識將會嚴重不足,視野受限。在學習和思考成長上,就會出現侷限和障礙,孩子們無論學習任何課程,不只是國文,連數學和理化等科目都會出現困難。
基礎教育必須倚靠閱讀來奠定,「不能閱讀」和所謂的文盲不同,這是指讀了一本書或一篇文章,卻弄不清楚裡面在說什麼,這就是缺乏閱讀能力。我們的教育,過於咬文嚼字的專注細節,這已和閱讀本身無關,會讓孩子失去閱讀的興趣,也會阻礙對整篇文章或整本書的理解。對閱讀的認知錯誤,讓孩子只想追求標準答案,扼殺了不同觀點和想像力。基礎根基沒有做好,更會往上延伸到高等教育,以及整體社會和國家競爭力,不可不慎重看待。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代序:兩個不同的孩子

引言

第一章 為什麼我們需要大量閱讀
    什麼是「不會閱讀」?
    普通常識不可能全部來自課本
    普通常識不足的例子

第二章 為什麼有些孩子的學習能力有問題?
    最基礎的學習能力障礙:文化刺激太少
    閱讀不足,學習任何課程都有困難
     
第三章 語文能力的訓練與重要性
    網路文章的影響
    大量閱讀,可訓練四點語文能力
    不拘泥的解讀文章:「作者已死」的概念

第四章 我們應該選擇哪些讀物?
    經典名著
    優質的論述文章
    法官判決文和偵探小說
    知識性的文章
    國際新聞
    一般性的教科書文章

第五章 個人最喜愛的四本書
    克莉絲蒂《一個都不留》
    高汀《蒼蠅王》
    梅維爾《白鯨記》
    遠藤周作《深河》
    值得一看的科幻小說
    其他推薦書單

第六章 縮短城鄉閱讀的差距
    對弱勢孩童的親身觀察
    所有的孩子都愛看故事
    國際新聞和電影:培養孩子的人文素養
    學校圖書經費不足的現象與落差
    培養孩子閱讀的方法

結語:虎頭蛇尾的故事和商業性的強勢作為

作者介紹

作者
李家同
民國28年生,台大電機系學士,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電機博士。歷任靜宜大學校長、暨南大學校長。97年退休後,擔任清華大學、暨南國際大學、靜宜大學的榮譽教授,以及總統府無給職資政。
研究領域為符號邏輯、演算法設計分析、生物計算、生物資訊等。曾獲得許多獎項的肯定,包括國科會連續五屆傑出研究獎、教育部工科部學術獎,也是美國電機電子學會榮譽會員。
李教授信仰天主教,在大學求學期間,就常去台北監獄與新店軍人監獄當義工,目前仍為新竹德蘭中心的義工,教孩子數學與英文。由於長期關懷弱勢團體,文章帶有人道主義色彩,並深受廣大讀者的喜愛。著有《讓高牆倒下吧》、《陌生人》、《幕永不落下》、《鐘聲又再響起》、《一切從基本做起》、《李伯伯最愛的40本書》、《大量閱讀的重要性》、《人類面臨的重大問題》、《教改休兵,不要鬧了!》、《為台灣教育加油:李家同觀點》、《李家同老師專門替中學生寫的電腦入門》、《李家同閱讀筆記:聊電影聊小說聊好書》等暢銷書籍。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14656003
ISBN13 / 9786263668317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8317
頁數 / 19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4.8*1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