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近年常在學界、司法實務界與地政實務界演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議題,本書為作者長期研究此議題的成果,為台灣第一本關於此議題的專書,將近年相關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含大法庭裁定)、內政部2020年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探討。
內容簡介
作者近年常在學界、司法實務界與地政實務界演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議題,本書為作者長期研究此議題的成果,為台灣第一本關於此議題的專書,將近年相關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含大法庭裁定)、內政部2020年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探討。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提出不少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新觀點,對學術界與實務界均有極高的參考價值。本書作者關於優先購買權的見解,已有被採納為法院見解者;監察院更於2022年10月4日公告的111內調0045調查報告,引用本書作者關於「不動產登記機關就法定優先購買權之審查」的見解,糾正內政部。
產品目錄
三版序
二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不動產先買權的規定、類型/1
第二節 不動產先買權的基本法律關係/3
壹、先買權人與出賣人的法律關係/4
貳、先買權人與原承買人的法律關係/5
參、出賣人與原承買人的法律關係/6
第三節 不動產先買權與契約自由/8
第四節 不動產先買權與選擇權法理論──補償法則的運用/9
第二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共通要件
第一節 出賣不動產/15
壹、是否以有效出賣於第三人為前提/15
貳、是否包含贈與或半買半送/31
參、是否包含法院因執行金錢請求權而強制拍賣/32
肆、出賣於同順位或先順位先買權人的情形/37
第二節 以同樣條件行使/38
壹、引 言/38
貳、以同樣條件行使先買權的理由及基本認定/39
參、依物價指數等調整價金的可能性/55
肆、流抵契約與先買權同樣條件的認定/62
伍、與其他客體一併出賣/70
陸、主張先買權之人指定第三人為權利取得人/88
柒、小 結/91
第三節 第三人未提高價金/92
第三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效力
第一節 債權效力/95
壹、引 言/95
貳、原承買人請求移轉登記/96
參、先買權人請求損害賠償/108
肆、先買權人依民法第二四四條訴請塗銷登記/119
伍、先買權人聲請假處分/126
第二節 物權效力/128
壹、引 言/128
貳、先買權「相對」物權效力的分析、檢討/130
參、第三人將標的物移轉於原出賣人的特殊情形/151
肆、請求塗銷登記是否基於代位權/163
伍、得否聲請假處分/164
第三節 立法賦予債權效力抑或物權效力的考量因素/168
第四章 登記機關就不動產先買權的審查
第一節 引 言/169
第二節 登記機關的審查權限、審查能力/171
壹、我國實務與學說就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172
貳、外國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以日本為主/176
參、本書分析/177
第三節 現行規定中登記機關審查先買權的相關問題/184
壹、登記機關審查先買權的原則性分析/184
貳、登記機關就單獨申請登記時之先買權審查的特殊問題/190
參、相關行政爭訟與民事爭訟問題/199
第四節 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九十七條前二項區別的檢討/207
壹、「視為放棄先買權」、「出賣人已通知先買權人」區別的檢討/207
貳、「檢附證明文件」區別的檢討/210
第五節 小 結/213
第五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預告登記/217
第六章 結 論/223
參考文獻/227
索 引/249
二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不動產先買權的規定、類型/1
第二節 不動產先買權的基本法律關係/3
壹、先買權人與出賣人的法律關係/4
貳、先買權人與原承買人的法律關係/5
參、出賣人與原承買人的法律關係/6
第三節 不動產先買權與契約自由/8
第四節 不動產先買權與選擇權法理論──補償法則的運用/9
第二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共通要件
第一節 出賣不動產/15
壹、是否以有效出賣於第三人為前提/15
貳、是否包含贈與或半買半送/31
參、是否包含法院因執行金錢請求權而強制拍賣/32
肆、出賣於同順位或先順位先買權人的情形/37
第二節 以同樣條件行使/38
壹、引 言/38
貳、以同樣條件行使先買權的理由及基本認定/39
參、依物價指數等調整價金的可能性/55
肆、流抵契約與先買權同樣條件的認定/62
伍、與其他客體一併出賣/70
陸、主張先買權之人指定第三人為權利取得人/88
柒、小 結/91
第三節 第三人未提高價金/92
第三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效力
第一節 債權效力/95
壹、引 言/95
貳、原承買人請求移轉登記/96
參、先買權人請求損害賠償/108
肆、先買權人依民法第二四四條訴請塗銷登記/119
伍、先買權人聲請假處分/126
第二節 物權效力/128
壹、引 言/128
貳、先買權「相對」物權效力的分析、檢討/130
參、第三人將標的物移轉於原出賣人的特殊情形/151
肆、請求塗銷登記是否基於代位權/163
伍、得否聲請假處分/164
第三節 立法賦予債權效力抑或物權效力的考量因素/168
第四章 登記機關就不動產先買權的審查
第一節 引 言/169
第二節 登記機關的審查權限、審查能力/171
壹、我國實務與學說就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172
貳、外國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以日本為主/176
參、本書分析/177
第三節 現行規定中登記機關審查先買權的相關問題/184
壹、登記機關審查先買權的原則性分析/184
貳、登記機關就單獨申請登記時之先買權審查的特殊問題/190
參、相關行政爭訟與民事爭訟問題/199
第四節 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九十七條前二項區別的檢討/207
壹、「視為放棄先買權」、「出賣人已通知先買權人」區別的檢討/207
貳、「檢附證明文件」區別的檢討/210
第五節 小 結/213
第五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預告登記/217
第六章 結 論/223
參考文獻/227
索 引/249
作者介紹
黃健彰
黃健彰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亞洲暨泛太平洋地區研究中心紐澳研究組副召集人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
.「月旦律評」學術編輯委員
.「財產法暨經濟法」期刊編輯委員
.「當代法律」當代主筆群
.華文商管教育認證組織(ACCBE)「不動產管理領域」認證審查委員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處科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都市更新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律師學院不動產法律專業學程委員會委員
.律師考試、司法官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命題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105年傑出系友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諮詢委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及雪梨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及京都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律經濟學暑期學校課程結業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法學院研究
主要得獎紀錄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博士論文獎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博士論文獎
.國科會103~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100~103、105~111年度學術研究獎
.國立臺北大學103、104、108、109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9學年度教學創新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1、105學年度績優導師
主要著作
1.獨 著
.承攬人抵押權(元照出版)
.法定優先受償權(元照出版)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元照出版,三版)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三版)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二版)
.不動產登記(元照出版)
2.合 著
.法律經濟學(五南出版)
.中國民法(新學林出版)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元照出版)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元照出版)
.地上權法制之研究(元照出版)
.租賃專題研究(二):買賣不破租賃、先買權與房地分離(元照出版)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探討(元照出版)
.代位與詐害債權撤銷權(元照出版)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元照出版,二版)
研究方向
.民法、不動產法
黃健彰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亞洲暨泛太平洋地區研究中心紐澳研究組副召集人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
.「月旦律評」學術編輯委員
.「財產法暨經濟法」期刊編輯委員
.「當代法律」當代主筆群
.華文商管教育認證組織(ACCBE)「不動產管理領域」認證審查委員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處科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都市更新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律師學院不動產法律專業學程委員會委員
.律師考試、司法官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命題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105年傑出系友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諮詢委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及雪梨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及京都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律經濟學暑期學校課程結業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法學院研究
主要得獎紀錄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博士論文獎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博士論文獎
.國科會103~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100~103、105~111年度學術研究獎
.國立臺北大學103、104、108、109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9學年度教學創新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1、105學年度績優導師
主要著作
1.獨 著
.承攬人抵押權(元照出版)
.法定優先受償權(元照出版)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元照出版,三版)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三版)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元照出版,二版)
.不動產登記(元照出版)
2.合 著
.法律經濟學(五南出版)
.中國民法(新學林出版)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元照出版)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元照出版)
.地上權法制之研究(元照出版)
.租賃專題研究(二):買賣不破租賃、先買權與房地分離(元照出版)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探討(元照出版)
.代位與詐害債權撤銷權(元照出版)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元照出版,二版)
研究方向
.民法、不動產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17735004
ISBN13 / 9789575119140
ISBN10 / 9575119142
EAN貨碼 / 9789575119140
頁數 / 280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5X1.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