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主要以探討及分析民事程序法中重要之實務爭議問題為主。除實務爭議問題之研究外,於相關議題探討中尚加入國內、外學理上重要爭論與發展之狀況及個人對爭議問題解決之淺見。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以探討及分析民事程序法中重要之實務爭議問題為主。除實務爭議問題之研究外,於相關議題探討中尚加入國內、外學理上重要爭論與發展之狀況及個人對爭議問題解決之淺見。本書包含民事程序法領域如下實務上與學理上重要爭議問題之研究:確認訴訟、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當事人變更與追加、客觀預備合併、客觀選擇合併、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型態與確定判決之效力、分割共有物請求權與共有物分割之效力、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訴訟繫屬登記與確定判決之效力(包含2017年民事訴訟法第254條最新修法之評析)、輔助參加之確定判決效力、自由心證與窮盡原則、占有之事實推定與權利之推定、醫療瑕疵與因果關係證明度降低、損害額確定之性質、數人參與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第二審上訴之法院審查範圍、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區分、家事事件之合併與分離、假扣押原因之解釋及其與釋明、供擔保之關係、調解程序當事人互相讓步陳述之效力、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停止執行等重要爭議問題之研究。
產品目錄
二版序 i
序 iii
確認訴訟──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487號判決 1
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 19
當事人變更與追加──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抗字第393號裁定與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抗字第1332號裁定 45
當事人變更與追加之容許要件:以當事人同意權之保護為中心──評最高法院106年度第1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65
訴之客觀預備合併──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458號判決與相關實務見解 85
客觀選擇合併──評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850號民事裁定及相關實務見解 103
輔助參加之確定判決效力──既判力、爭點效抑或參加效? 113
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型態及其確定判決之效力──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85號判決及其相關之判決 149
分割共有物請求權與共有物分割之效力──兼論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爭議問題 169
訴訟繫屬登記、異議登記與善意取得──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110號裁定 189
訴訟繫屬登記與確定判決之效力 201
自由心證與窮盡原則 215
占有之事實推定與權利推定──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864號判決 235
醫療瑕疵與因果關係證明度降低爭議問題之評析──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3號民事判決 245
損害額確定之性質──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320號判決 257
數人參與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 273
第二審上訴之法院審查範圍與新攻擊、防禦方法提出之容許範圍──以與德國法比較為中心 287
第二審抵銷抗辯提出之容許性──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簡上字第29號判決 331
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區分──從家事事件程序基本原則之觀點考察 345
家事事件之合併與分離──以其要件、審理與救濟程序為中心 375
假扣押原因之解釋及其與釋明、供擔保之關係──評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抗字第1667號民事裁定 415
調解程序當事人互相讓步陳述之效力──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895號判決 433
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停止執行──簡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非抗字第54號裁定 445
序 iii
確認訴訟──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487號判決 1
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 19
當事人變更與追加──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抗字第393號裁定與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抗字第1332號裁定 45
當事人變更與追加之容許要件:以當事人同意權之保護為中心──評最高法院106年度第1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65
訴之客觀預備合併──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458號判決與相關實務見解 85
客觀選擇合併──評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850號民事裁定及相關實務見解 103
輔助參加之確定判決效力──既判力、爭點效抑或參加效? 113
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型態及其確定判決之效力──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585號判決及其相關之判決 149
分割共有物請求權與共有物分割之效力──兼論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爭議問題 169
訴訟繫屬登記、異議登記與善意取得──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110號裁定 189
訴訟繫屬登記與確定判決之效力 201
自由心證與窮盡原則 215
占有之事實推定與權利推定──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864號判決 235
醫療瑕疵與因果關係證明度降低爭議問題之評析──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3號民事判決 245
損害額確定之性質──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320號判決 257
數人參與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 273
第二審上訴之法院審查範圍與新攻擊、防禦方法提出之容許範圍──以與德國法比較為中心 287
第二審抵銷抗辯提出之容許性──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簡上字第29號判決 331
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區分──從家事事件程序基本原則之觀點考察 345
家事事件之合併與分離──以其要件、審理與救濟程序為中心 375
假扣押原因之解釋及其與釋明、供擔保之關係──評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抗字第1667號民事裁定 415
調解程序當事人互相讓步陳述之效力──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895號判決 433
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之停止執行──簡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非抗字第54號裁定 445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明生
Ming-Sheng Liu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學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臺北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士
經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民事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大陸法制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劉明生
Ming-Sheng Liu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學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臺北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士
經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民事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大陸法制中心主任
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法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58551006
ISBN13 / 9789865264215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5264215
頁數 / 46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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