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書特別增添AI延伸內容學習
◆本書適合作為上課教材、教師甄試、資格檢定、公務人員考試及自我進修
◆本書適合作為上課教材、教師甄試、資格檢定、公務人員考試及自我進修
內容簡介
◆新版書特別增添AI延伸內容學習
◆本書適合作為上課教材、教師甄試、資格檢定、公務人員考試及自我進修
本書共分十五章,前三章旨在詮釋教育的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歷史發展;第四章至第九章介紹教育的核心要素,包括學生、教師、學校、課程、教學和評量以及學務和輔導;第十章至第十二章闡析教育行政的組織、學校教育的制度以及教育資源的運用;第十三章分析教育的研究方法;第十四章探討人工智慧與教育發展;第十五章提出教育革新與展望。
每章除本文外,另附教育小辭典、教育小檔案、教育補給站、教育新知、教育小典故、教育加油站、教育交流道、教育相對論、教育資料站、教育小秘方等補充資料,而且每章之後有教育小故事、案例研討及AI延伸內容學習,一則讓讀者閱讀故事之後,能夠有所省思及啟示;一則從案例研討及AI延伸內容學習中,激發並培養讀者分析、批判、歸納及統整等高層次的能力。
本書特色就在於理論與實務並重、架構完整、文辭流暢,且能掌握教育精髓及社會脈動,無論作為上課教材、教師甄試、資格檢定、公務人員考試及自我進修,都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
產品目錄
第一章 教育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教育的理論基礎
第三章 教育的歷史發展
第四章 教育的對象—學生
第五章 教育的施教者—教師
第六章 教育的場所—學校
第七章 教育的內容—課程
第八章 教育的方法—教學和評量
第九章 教育的方法—學務和輔導
第十章 教育行政的組織
第十一章 學校教育的制度
第十二章 教育資源的運用
第十三章 教育的研究方法
第十四章 人工智慧與教育發展
第十五章 教育的革新與展望
第二章 教育的理論基礎
第三章 教育的歷史發展
第四章 教育的對象—學生
第五章 教育的施教者—教師
第六章 教育的場所—學校
第七章 教育的內容—課程
第八章 教育的方法—教學和評量
第九章 教育的方法—學務和輔導
第十章 教育行政的組織
第十一章 學校教育的制度
第十二章 教育資源的運用
第十三章 教育的研究方法
第十四章 人工智慧與教育發展
第十五章 教育的革新與展望
作者介紹
吳清山
現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榮譽講座教授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名譽教授
學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碩士、博士
經歷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執行長
臺北市立師範學院校長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校區訪問學者
俄羅斯教育科學院海外院士
社團法人111教育發展協進會創會理事長
臺灣省童軍會理事長
考試
公務人員教育行政類普考及格
公務人員教育行政類高考及格
現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榮譽講座教授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名譽教授
學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碩士、博士
經歷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執行長
臺北市立師範學院校長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校區訪問學者
俄羅斯教育科學院海外院士
社團法人111教育發展協進會創會理事長
臺灣省童軍會理事長
考試
公務人員教育行政類普考及格
公務人員教育行政類高考及格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99558002
ISBN13 / 978626442516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4425162
頁數 / 45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2.3
級別 / N:無
重量(g) / 750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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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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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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