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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之調解制度於近二、三十年來發展甚為快速,其發展軌跡與歐美日各國之進展,具其類似性。然而,若對於調解功能之設定,未依其事件及調解類型做相當之對應,即可能造成此一制度不僅立法上有悖離調解法理之疑慮,在實務上亦可能淪為僅為終結案件,卻未解決問題。而此,應得自本書中之討論,獲得一定之啟發或確認。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我國之調解制度於近二、三十年來發展甚為快速,其發展軌跡與歐美日各國之進展,具其類似性。然而,若對於調解功能之設定,未依其事件及調解類型做相當之對應,即可能造成此一制度不僅立法上有悖離調解法理之疑慮,在實務上亦可能淪為僅為終結案件,卻未解決問題。而此,應得自本書中之討論,獲得一定之啟發或確認。
我國之調解制度於近二、三十年來發展甚為快速,其發展軌跡與歐美日各國之進展,具其類似性。然而,若對於調解功能之設定,未依其事件及調解類型做相當之對應,即可能造成此一制度不僅立法上有悖離調解法理之疑慮,在實務上亦可能淪為僅為終結案件,卻未解決問題。而此,應得自本書中之討論,獲得一定之啟發或確認。
產品目錄
主編序 i
我國法院調解制度與調解原則之不協調性 姜世明 001
再訪政府採購法之調解建議與調解方案──接續觀察民國105年修正第85條之1第2項之規定 吳從周 055
我國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之評析 劉明生 087
中國大陸地區民事訴訟內外的調解制度──以「一站式」最新改革及其背景為中心 曹志勛 105
家事調解實務──前導研究(Pilot Study) 陳重陽 167
日本司法型調解程序中的合意與裁量 張子弦 201
美國調解程序初探──聚焦於線上紛爭解決機制與道歉法 徐應松 229
對於最高法院調解制度之初步評估 林玉珮 271
民事調解法草案之架構與規範說明 林俊廷 301
我國法院調解制度與調解原則之不協調性 姜世明 001
再訪政府採購法之調解建議與調解方案──接續觀察民國105年修正第85條之1第2項之規定 吳從周 055
我國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之評析 劉明生 087
中國大陸地區民事訴訟內外的調解制度──以「一站式」最新改革及其背景為中心 曹志勛 105
家事調解實務──前導研究(Pilot Study) 陳重陽 167
日本司法型調解程序中的合意與裁量 張子弦 201
美國調解程序初探──聚焦於線上紛爭解決機制與道歉法 徐應松 229
對於最高法院調解制度之初步評估 林玉珮 271
民事調解法草案之架構與規範說明 林俊廷 301
作者介紹
姜世明 主編
作者簡介
姜世明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劉明生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曹志勛
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陳重陽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英國Exeter大學法學博士
張子弦
日本新潟大學法學部副教授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徐應松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法學博士
林玉珮
最高法院法官
林俊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
作者簡介
姜世明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劉明生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曹志勛
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陳重陽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英國Exeter大學法學博士
張子弦
日本新潟大學法學部副教授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徐應松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法學博士
林玉珮
最高法院法官
林俊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288107008
ISBN13 / 9789865262778
ISBN10 / 9865262770
EAN貨碼 / 9789865262778
頁數 / 368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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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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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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