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係關於調解學之專門著作,但性質上既可當教科書,亦有手冊之功能,兼具學術性及實用性。內容包括衝突學、調解法總論及各論。
內容簡介
本書係關於調解學之專門著作,但性質上既可當教科書,亦有手冊之功能,兼具學術性及實用性。內容包括衝突學、調解法總論及各論。其中對衝突之形成與管理、調解之原理、調解之技術、調解人之能力、對詭計之對應、調解人之倫理與責任、調解之類型及其他重要議題,均有詳細說明,並對我國制度提出部分批評,應有助於國內調解學之發展。
產品目錄
三版序
序言── 從剛性法走向柔性法的一段奇幻漂流
前 言/1
第一章 衝突學
一、衝突之形成與回應/5
(一)衝突之意義、種類與確定/5
(二)衝突之發展階段與升級/16
(三)惡魔圓圈(Teufelskreis)/26
(四)冰山模式(Eisberg-Modell)/27
(五)對衝突之回應/32
二、衝突之管理/36
(一)基本論/36
(二)律師之衝突管理/44
(三)調解之運用領域/53
(四)調解是否係司法任務之一?……調解與訴訟在目的論之相斥與競合/61
第二章 調解總論
一、調解之意義/65
(一)美 國/69
(二)德 國/70
(三)英 國/72
二、調解的核心因素/73
三、調解的定位/76
(一)ADR之類型/76
(二)分 析/86
(三)德國調處之種類/90
四、調解之類型/95
(一)促進型、評價型/98
(二)合作型調解與競爭型調解/101
(三)主持型(節制型)、改造型、評價型及戰略型/102
(四)雙方到場型、穿梭調解型及遠距調解/103
(五)調解之歧路/103
五、調解程序之主體/104
(一)當事人/104
(二)律 師/106
(三)調解人/112
(四)法院(法官)/113
(五)其 他/115
六、調解之客體/116
(一)程序標的/116
(二)調解內容/117
七、調解人之權利義務及責任/158
(一)法律關係/158
(二)調解人之權利/159
(三)調解人之義務/159
(四)調解人之責任/190
(五)考慮調解之義務/194
(六)調解加害/196
八、調解之基本原則/196
(一)程序的私密性/197
(二)中立性/全面當事人性/203
(三)調解當事人之知情(知悉)/206
(四)調解程序之自願性、任意性/207
(五)當事人的自我負責性/208
(六)對結果之開放性/211
九、調解之程序/211
(一)調解人的挑選/211
(二)調解之階段/215
十、調解(協商)之技術/235
(一)概 說/235
(二)我國法官於調解實務之理解/242
(三)兼談律師角度下之調解技術/250
(四)以問題解決為核心之對話/266
(五)圖卡與隱喻之運用/268
十一、合作調解(Co-Mediätion)與個別會談(Einzelgespräche)/272
(一)合作調解/272
(二)個別會談(Einzelgespräche)/273
十二、調解之心理與會談進行之引領/284
(一)調解之心理困擾/284
(二)會談之進行/285
(三)心理作用之引導/289
(四)調解各階段之心理建設/309
十三、情緒在調解中之對應/310
(一)認知情緒理論/310
(二)情緒作為五種成因之綜合症狀/310
(三)對調解程序產生障礙之情緒/310
(四)情緒之控制/310
十四、正義在調解程序之作用/312
(一)正義的標準/312
(二)法 感/313
(三)正義之原則/314
十五、調解人之人格/316
(一)調解人之人格特徵及適格性/316
(二)調解人之人格特質/318
十六、調解人之能力/324
(一)概 說/324
(二)法律能力與領域(專業)能力/326
十七、角色衝突及自覺/356
(一)角色理論/356
(二)調解人之角色衝突/357
(三)調解人之任務及自覺/358
(四)全面當事人性、中立性及專業距離/359
(五)調解之權力與公平/360
(六)自己感覺之處理/362
(七)調解人之自我管理/363
(八)反省的能力/365
十八、法在調解程序之地位/366
(一)調解之法(Recht der Mediation)/366
(二)調解程序中之法(Recht in der Mediation)/367
(三)法與調解/368
十九、調解技術之案例/369
【案例一】我國實務之評價式調解/369
【案例二】促進式調解/374
第三章 調解各論
一、調解基本法(民事調解法)草案/403
二、法院外調解/419
(一)鄉鎮市調解條例/419
(二)政府採購法/431
(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436
(四)公害糾紛處理法/441
(五)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448
(六)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449
(七)土地法/452
(八)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辦事細則/455
(九)仲裁法/458
(十)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460
(十一)勞資爭議處理法/473
(十二)消費者保護法/483
(十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488
三、法院之調解/491
(一)民事訴訟法/491
(二)家事事件法/512
(三)勞動事件法/562
(四)商業事件審理法/569
(五)刑事調解/569
(六)行政訴訟之調解/575
(七)最高法院之調解/576
四、類調解/579
(一)協作律師/579
(二)評 估/638
(三)類似制度比較──合作法(Cooperative Law)/640
(四)調解、合作調解及協作律師之程序主體組合/640
序言── 從剛性法走向柔性法的一段奇幻漂流
前 言/1
第一章 衝突學
一、衝突之形成與回應/5
(一)衝突之意義、種類與確定/5
(二)衝突之發展階段與升級/16
(三)惡魔圓圈(Teufelskreis)/26
(四)冰山模式(Eisberg-Modell)/27
(五)對衝突之回應/32
二、衝突之管理/36
(一)基本論/36
(二)律師之衝突管理/44
(三)調解之運用領域/53
(四)調解是否係司法任務之一?……調解與訴訟在目的論之相斥與競合/61
第二章 調解總論
一、調解之意義/65
(一)美 國/69
(二)德 國/70
(三)英 國/72
二、調解的核心因素/73
三、調解的定位/76
(一)ADR之類型/76
(二)分 析/86
(三)德國調處之種類/90
四、調解之類型/95
(一)促進型、評價型/98
(二)合作型調解與競爭型調解/101
(三)主持型(節制型)、改造型、評價型及戰略型/102
(四)雙方到場型、穿梭調解型及遠距調解/103
(五)調解之歧路/103
五、調解程序之主體/104
(一)當事人/104
(二)律 師/106
(三)調解人/112
(四)法院(法官)/113
(五)其 他/115
六、調解之客體/116
(一)程序標的/116
(二)調解內容/117
七、調解人之權利義務及責任/158
(一)法律關係/158
(二)調解人之權利/159
(三)調解人之義務/159
(四)調解人之責任/190
(五)考慮調解之義務/194
(六)調解加害/196
八、調解之基本原則/196
(一)程序的私密性/197
(二)中立性/全面當事人性/203
(三)調解當事人之知情(知悉)/206
(四)調解程序之自願性、任意性/207
(五)當事人的自我負責性/208
(六)對結果之開放性/211
九、調解之程序/211
(一)調解人的挑選/211
(二)調解之階段/215
十、調解(協商)之技術/235
(一)概 說/235
(二)我國法官於調解實務之理解/242
(三)兼談律師角度下之調解技術/250
(四)以問題解決為核心之對話/266
(五)圖卡與隱喻之運用/268
十一、合作調解(Co-Mediätion)與個別會談(Einzelgespräche)/272
(一)合作調解/272
(二)個別會談(Einzelgespräche)/273
十二、調解之心理與會談進行之引領/284
(一)調解之心理困擾/284
(二)會談之進行/285
(三)心理作用之引導/289
(四)調解各階段之心理建設/309
十三、情緒在調解中之對應/310
(一)認知情緒理論/310
(二)情緒作為五種成因之綜合症狀/310
(三)對調解程序產生障礙之情緒/310
(四)情緒之控制/310
十四、正義在調解程序之作用/312
(一)正義的標準/312
(二)法 感/313
(三)正義之原則/314
十五、調解人之人格/316
(一)調解人之人格特徵及適格性/316
(二)調解人之人格特質/318
十六、調解人之能力/324
(一)概 說/324
(二)法律能力與領域(專業)能力/326
十七、角色衝突及自覺/356
(一)角色理論/356
(二)調解人之角色衝突/357
(三)調解人之任務及自覺/358
(四)全面當事人性、中立性及專業距離/359
(五)調解之權力與公平/360
(六)自己感覺之處理/362
(七)調解人之自我管理/363
(八)反省的能力/365
十八、法在調解程序之地位/366
(一)調解之法(Recht der Mediation)/366
(二)調解程序中之法(Recht in der Mediation)/367
(三)法與調解/368
十九、調解技術之案例/369
【案例一】我國實務之評價式調解/369
【案例二】促進式調解/374
第三章 調解各論
一、調解基本法(民事調解法)草案/403
二、法院外調解/419
(一)鄉鎮市調解條例/419
(二)政府採購法/431
(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436
(四)公害糾紛處理法/441
(五)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448
(六)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449
(七)土地法/452
(八)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辦事細則/455
(九)仲裁法/458
(十)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460
(十一)勞資爭議處理法/473
(十二)消費者保護法/483
(十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488
三、法院之調解/491
(一)民事訴訟法/491
(二)家事事件法/512
(三)勞動事件法/562
(四)商業事件審理法/569
(五)刑事調解/569
(六)行政訴訟之調解/575
(七)最高法院之調解/576
四、類調解/579
(一)協作律師/579
(二)評 估/638
(三)類似制度比較──合作法(Cooperative Law)/640
(四)調解、合作調解及協作律師之程序主體組合/640
作者介紹
姜世明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板橋、宜蘭、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會委員、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
.仲裁協會仲裁院委員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參審員
著 作
.民事訴訟法(上冊)(下冊)
.非訟事件法新論
.家事事件法論
.法律倫理學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一)(二)
.任意訴訟及部分程序爭議問題
.舉證責任與證明度
.律師倫理法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一)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二)暨判決評釋
.舉證責任與真實義務
.律師民事責任論
.新民事證據法論
.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
.法院組織法
.民事訴訟法判解導讀
.民事訴訟法基礎論
.證據評價論
.家事事件法理與實踐之虛與實
.數位證據與程序法理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二)~(四)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合著)
.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一)~(十七)(主編)
.法袍的背影—美、台法官懲戒案例選
.民事證據法
.民事訴訟法辭典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板橋、宜蘭、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會委員、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
.仲裁協會仲裁院委員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參審員
著 作
.民事訴訟法(上冊)(下冊)
.非訟事件法新論
.家事事件法論
.法律倫理學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一)(二)
.任意訴訟及部分程序爭議問題
.舉證責任與證明度
.律師倫理法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一)
.民事證據法實例研習(二)暨判決評釋
.舉證責任與真實義務
.律師民事責任論
.新民事證據法論
.民事程序法之發展與憲法原則
.法院組織法
.民事訴訟法判解導讀
.民事訴訟法基礎論
.證據評價論
.家事事件法理與實踐之虛與實
.數位證據與程序法理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二)~(四)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合著)
.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一)~(十七)(主編)
.法袍的背影—美、台法官懲戒案例選
.民事證據法
.民事訴訟法辭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52480000
ISBN13 / 9786263693241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93241
頁數 / 65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3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