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產品目錄
自序 沒有什麼的小鎮
第一章 他是不是你爸爸?
第二章 還好,我還有媽媽
第三章 敲擊鍋蓋的聲音
第四章 璞玉的故事
第五章 光華號
第六章 沙漠中的一朵美麗小花
第七章 自強號不想停悶蛋小鎮
第八章 戰帖
第九章 我的悶蛋戀愛
第十章 麵包店裡的怪客
第十一章 阿嬤的三輪車
第十二章 紅辣椒上路
第十三章 監獄裡的老爸
第十四章 剿匪記
第十五章 會長高的悶蛋大橋
推薦文 克服無聊,尋找生活中的小趣味 林偉信
推薦文 人生不悶蛋,像璞玉一樣閃閃發亮 黃秋芳
推薦文 處處充滿驚奇的冒險之旅 傅林統
推薦文 好多新鮮事,就在自己的家鄉 王玉萍
推薦文 好山好水不無聊,發掘台灣小鎮的美好 許慧貞
附錄 真實世界裡的悶蛋小鎮:玉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友漁
悶蛋事件簿
難產出生,頭有點悶到,長大後,無法背誦,也記不住太複雜的東西。
中學時期,不愛講話,沒有朋友。一直到國三才終於交到一個好朋友。
不喜歡黑色的晶亮磁磚,踩在上面,有一種好像會掉進地心的恐懼感。
同一款式、同一顏色的褲子買了三件,整整十年,就穿那三件一模一樣的褲子。
出版了【小頭目優瑪】系列之《迷霧幻想湖》、《小女巫鬧翻天》、《那是誰的尾巴?》、
《失蹤的檜木精靈》、《野人傳奇》;《我的爸爸是流氓》、《彩色鼠大冒險》、
《西貢小子》、《喂,穿裙子的》、《阿國在蘇花公路上騎單車》、
《砲來了,金門快跑!》、《再見吧!橄欖樹》、《糟糕,我扮鬼臉了!》等三十幾本書。
重要悶蛋經歷:
那一年:參加教師節徵文比賽,得到第二名。很高興。
那一年:高中一年級,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逃學三天,去看電影,以及在街上亂逛。
那一年:大家都在準備考大學,她坐在柚子樹下拿本書假裝在唸書,這樣就不用去果園拔草。
那一年:大家都去考大學了,她沒去。因為她連星期一到星期日的英文單字都背不起來。
那一年:她我決定要當作家,於是跑去耕莘寫作會上了三年的課,有一個叫莊華堂的男生,教懂她什麼是小說的背景。
那一年:得了人生中第一個獎,台灣省教育廳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類佳作《國王》 。是媽媽告訴她的故事。
那一年:一個人騎著腳踏車環遊台灣四十六天。
那一年:同時得到台灣省教育廳兒童文學創作獎少年小說類首獎《沖天炮大使》、第三屆九歌現代兒童文學獎第一名《老番王與小頭目》。從那之後,開始有出版社願意出版她的作品了。
那一年:一部很重要的作品出版。《我的爸爸是流氓》入選文建會主辦1945─1998年間「臺灣兒童文學一百選」小說組最近代的一本書。
那一年:愛上劇本寫作,得過獎的劇本有《誰在橋上寫字》、《我的爸爸是流氓》、《阿國在蘇花公路上騎單車》、《羊在火爐前走失了》
那一年:完成了第一部長篇小說《再見吧!橄欖樹》
那些年:生命中只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寫作。人生中最棒的職業,就是作自己有興趣的事。寫作讓她的人生簡單卻快樂。
這些年:出版的作品有【小頭目優瑪】系列之《迷霧幻想湖》、《小女巫鬧翻天》、《那是誰的尾巴?》、《失蹤的檜木精靈》、《野人傳奇》;《我的爸爸是流氓》、《彩色鼠大冒險》、《西貢小子》、《喂,穿裙子的》、《阿國在蘇花公路上騎單車》、《砲來了,金門快跑!》、《再見吧!橄欖樹》、《糟糕,我扮鬼臉了!》、《悶蛋小鎮》等三十餘冊。
書寫還在繼續,書會繼續出版………悶蛋繼續孵著……………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