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開講: 家事事件法 (第5版/司法官/律師/司法特考)

老師開講: 家事事件法 (第5版/司法官/律師/司法特考)

出版日期:
2026/04/1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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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核心優勢在於「化繁為簡」,作者江鈞律師利用其深厚的民法與程序法背景,將艱澀的《家事事件法》與民訴、非訟程序完美整合。書中透過大量的對照表格與邏輯架構圖,協助考生快速建立法感,並輔以精準的實務見解與練習題,是一本專為國考設計、能顯著提升備考效率的實戰工具書。

內容簡介

本書融合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及強制執行法等重要基本程序法,指出必考觀念,將大量必考資訊表格化,使考生能在第一時間瞭解、記憶,節省考生時間,並將相類似概念製表比較,以收舉一反三、 過目不忘、靈活運用之效。另外,本書亦精心設計選擇題組,並透過詳解,闡述各選項間之關聯性,並點出考生容易誤解之處,加強釐清重要觀念。


適用對象

欲研讀家事事件法及準備相關考試者。


改版差異

1.補充實務見解。

2.新增解題。

3.更新法條。

4.修正部分說明。


使用功效

1.將大量必考資訊表格化,使考生能在第一時間瞭解、記憶,節省時間。

2.本書精心設計選擇題組,透過詳解,闡述各選項間之關聯性,並點出考生容易誤解之處,加強重要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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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第1章 總論/001
 壹、家事事件法前導法理/003
  一、宜先習得如何區別訴訟事件與非訟事件之知識/003
  二、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及其指向回應之社會價值觀多元化之需求/007
  三、程序主體權保障、程序權保障等要求及其脈承之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平衡保護論/034
  四、程序經濟、程序利益保護原則及為其衍生之統一解決或統合處理紛爭、擴大程序制度解決紛爭功能、紛爭解決一次性等要求/037
  五、承認適時審判請求權,落實程序選擇權之法理/039
 貳、共通程序規定/040
  一、調解前置程序(§23~§36)/040
  二、需求統合處理之管轄權(§6)/073
  三、當事人合意處理原則(§4)/075
  四、家事事件管轄之準據(§5)/076
  五、程序能力(§14)與程序監理人(§15、§16)/077
  六、程序不公開原則(§9)/088
  七、原則上採職權探知主義;但就得處分事項採協同主義(§10)/089
  八、本人到場義務(§13)/099
  九、容許遠距視訊審理程序(§12)/101
 參、家事訴訟事件共通程序規定/101
  一、起訴之程式:應表明與宜記載事項(§38)/101
  二、/身分關係訴訟被告適格要件之一般規定(§39)/102
  三、通知利害關係人參加訴訟(§40)/106
  四、合併審理、合併裁判與分別審理、分別裁判(§41~§43)/109
  五、聲明不服之救濟程序(§44)/132
  六、家事訴訟之和解(§45)/137
  七、家事訴訟事件之捨棄、認諾(§46)/145
  八、審理計畫之擬定與訴訟促進義務(§47)/155
  九、終局判決之效力(§48)/159
  十、得視事件解決程度而停止訴訟(§49)/165
  十一、原、被告死亡與訴訟終結之擬制(§50)/166
 肆、家事非訟事件共通程序規定/171
  一、聲請之程式:應載明與宜記載事項(§75)/171
  二、限期命陳述意見(§76)/174
  三、職權通知參與程序(§77)/176
  四、事證蒐集方式:職權探知主義(§78)/177
  五、合併審理、合併裁判與分別審理、分別裁判(§79準用§41、§42Ⅰ及§43)/177
  六、程序之承受、續行及終結(§80)/180
  七、裁定書之送達(§81)/184
  八、裁定生效基準日(§82)/184
  九、救濟程序:抗告與再審(§92~§96)/185
  十、裁定之撤銷或變更(§83、§84)/204
  十一、保全程序:暫時處分(§85~§91)/207
第2章 各論/237
 壹、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之落實/239
 貳、家事訴訟事件程序/250
  一、婚姻事件程序/250
  二、親子關係事件程序/261
  三、繼承訴訟事件程序/285
 參、家事非訟事件程序/290
  一、婚姻非訟事件/290
  二、親子非訟事件/298
  三、收養事件/308
  四、未成年人監護事件/314
  五、親屬間扶養事件/318
  六、繼承事件/320
  七、宣告死亡事件/324
  八、監護宣告事件/329
  九、輔助宣告事件/338
第3章 家事事件之執行/345
 壹、前導法理/347
 貳、共通程序規定/348
  一、執行名義與請求協助執行(§186)/348
  二、履行調查及履行勸告(§187)/348
  三、履行勸告之共同進行及費用分擔(§188)/348
 參、特別規定/350
  一、扶養費及其他費用之執行/350
  二、交付子女與子女會面交往之執行/355

作者介紹

江鈞
‧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
‧臺灣大學法研所民法組
‧現職為法律事務所所長、東吳大學進修推廣部講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30451003
ISBN13 / 9786263897113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897113
頁數 / 38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1.5
級別 / N:無
重量(g) / 434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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