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 (第7版/司法人員/律師/各類考試)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 (第7版/司法人員/律師/各類考試)

出版日期:
2026/09/09
79
880695
查詢門市庫存
《老師開講:民事訴訟法》是由江鈞老師所著,主打將繁複的學說爭點與重要實務見解(含最新判決、判例)化繁為簡,以白話文字與大量圖表綱舉目張地呈現,全面涵蓋從管轄、當事人、一審、保全到上訴救濟等完整民訴體系,並精選最新修法與國考類題,是協助律師、司法官及三等公職考生快速建立觀念並提升解題實戰力的熱門選擇。

內容簡介

1.重要實務見解提點,加精心製作整理表格。方便找取,快速複習!
2.著重於基本觀念之闡析與實務見解之發展,將主流學說萃取精華,濃縮成白話文字與表格呈現,方便考生瞭解、吸收與準備,輔以大量表格化製作,將重要實務與關鍵學說綱舉目張,益於深入研究,並有利實務工作。本書同時摘錄重要實務見解(含判決、判例),嚴選有研究價值之判決先例,期待考生能搭配學說發展,確實掌握實務脈動,奪得高分。

適用對象
準備民事訴訟法的考生

改版差異
1.法條與實務見解更新。
2.增加相關考題、類題。
3.刪除過舊題目。

使用功效
著重於基本觀念與實務見解,搭配學說掌握實務脈動。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01 緒論
 第一章 民事訴訟之意義及基本概念/003
 第二章 民事程序法之審理原則/026
02 訴與訴訟標的
 第一章 訴之概念與訴訟標的理論/091
 第二章 訴之種類/107
03 法院
 第一章 管轄權/133
 第二章 迴避/171
04 訴訟關係人
 第一章 當事人概論/177
 第二章 當事人能力/186
 第三章 當事人適格/203
 第四章 訴訟能力/251
 第五章 代理人/258
 第六章 共同訴訟/269
 第七章 訴訟參加/328
05 訴訟程序通則
 第一章 送達/355
 第二章 期日與期間/371
 第三章 訴訟程序之停止/378
 第四章 言詞辯論/391
 第五章 裁判/400
 第六章 書記官與司法事務官之處分/406
06 通常訴訟程序
 第一章 起訴之效力/411
 第二章 爭點整理/455
 第三章 訴之變更追加/488
 第四章 反訴/510
 第五章 訴之撤回/518
 第六章 依判決之訴訟終結/527
07 證據
 第一章 證據通則/604
 第二章 舉證責任/613
 第三章 證據調查程序/664
 第四章 證據保全程序/673
08 訴訟上和解
 第一章 訴訟上和解之性質/681
 第二章 訴訟上和解之要件/685
 第三章 訴訟上和解之效力與救濟/690
09 調解程序
 第一章 調解事件之類型/697
 第二章 調解之程序/700
10 簡易與小額訴訟程序
 第一章 簡易訴訟事件/713
 第二章 小額訴訟程序/726
11 保全程序
 第一章 概說/737
 第二章 假扣押程序/739
 第三章 假處分程序/750
 第四章 定暫時狀態處分/758
12 督促程序
 第一章 督促程序聲請要件與程式/765
 第二章 督促程序法院之審理與裁判/767
 第三章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之異議/769
13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上訴審程序總論/781
 第二章 第二審程序/794
 第三章 第三審程序/815
14 抗告程序
 第一章 概說/845
 第二章 抗告之要件/847
 第三章 抗告程序與再抗告程序/848
15 再審與第三人撤銷訴訟
 第一章 再審程序/855
 第二章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868
16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章 公示催告之意義及要件/877
 第二章 一般公示催告程序/878
附錄/883

作者介紹

江鈞
‧臺灣大學司法組
‧臺灣大學法研所民法組
‧碩士論文「勞動事件之定暫時狀態處分-以解僱爭議事件之勞工地位保護為中心-」
‧現職為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229023005
ISBN13 / 9786263898196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898196
頁數 / 90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3.5
級別 / N:無
重量(g) / 1022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