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0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揭示筆者基於台灣21世紀二波民事程序法制之改革,就新法解釋、適用所必要之基礎理論,提出新論述而賦予法理據,以資重整創建符應新法制之台灣民事程序法學體系。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民事程序法學之任務及貢獻在於,檢討、批判向來所採行或繼受之基礎理論而予拓深及調整,並於必要時構築新理論基礎。本書揭示筆者基於台灣21世紀二波民事程序法制之改革,就新法解釋、適用所必要之基礎理論,包括訴權論、訴訟目的論、訴訟標的論、爭點整理方法論、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論及集中審理論等民事訴訟之基礎理論,保全請求權論、保全目的論、保全標的論、第三程序論及再度考案論等民事保全之基礎理論,以及強制執行請求權論、執行目的論、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權利判定與執行二元論、第四程序論及執行促進義務論等強制執行之基礎理論,提出新論述而賦予法理據,以資重整創建符應新法制之台灣民事程序法學體系。
產品目錄
序言 I
第1章 最高法院裁判之民事訴訟目的觀──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620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455號及112年度台上字第1833號等判決簡評 1
第2章 民事訴訟之目的與確定判決之效力──最高法院沈方維庭長經典裁判選評 27
第3章 從法尋求說到法創造說──民事訴訟目的論之新開展 91
第4章 訴訟標的之原因事實及其法律評價──最高法院裁判之訴訟標的理論 143
第5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特定繼受人之異同 177
第6章 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及其反對說──以確定判決效力擴張於基準時後特定繼受人為中心 227
第7章 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事件之強制合併──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13號判決及113年度台上字第1168號判決簡評 273
第8章 假扣押裁定之聲明不服程序 297
第9章 假扣押債務人之程序保障 321
第10章 智慧財產事件之保全程序 347
第11章 強制執行請求權與強制執行目的──強制執行基礎理論之重構 397
第12章 權利執行機關與權利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 433
第13章 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及其反對說──以合夥團體所受判決效力擴張為中心 459
第14章 聲明異議人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證明期間──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大字第94號裁定評釋 485
第15章 合理運用司法資源及適當提升審判效能──2023年11月29日之民事訴訟法修正 517
事項索引 537
實務索引 547
第1章 最高法院裁判之民事訴訟目的觀──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620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455號及112年度台上字第1833號等判決簡評 1
第2章 民事訴訟之目的與確定判決之效力──最高法院沈方維庭長經典裁判選評 27
第3章 從法尋求說到法創造說──民事訴訟目的論之新開展 91
第4章 訴訟標的之原因事實及其法律評價──最高法院裁判之訴訟標的理論 143
第5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特定繼受人之異同 177
第6章 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及其反對說──以確定判決效力擴張於基準時後特定繼受人為中心 227
第7章 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事件之強制合併──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13號判決及113年度台上字第1168號判決簡評 273
第8章 假扣押裁定之聲明不服程序 297
第9章 假扣押債務人之程序保障 321
第10章 智慧財產事件之保全程序 347
第11章 強制執行請求權與強制執行目的──強制執行基礎理論之重構 397
第12章 權利執行機關與權利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 433
第13章 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及其反對說──以合夥團體所受判決效力擴張為中心 459
第14章 聲明異議人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證明期間──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大字第94號裁定評釋 485
第15章 合理運用司法資源及適當提升審判效能──2023年11月29日之民事訴訟法修正 517
事項索引 537
實務索引 547
作者介紹
許士宦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1986年~2000年)
主授:
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家事事件法
著作:
執行力擴張與不動產執行、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證據蒐集與紛爭解決、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集中審理與審理原則、訴訟參與與判決效力、訴訟理論與審判實務、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民事及家事程序之新建構、家事事件法論、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論、民事保全之理論與實務、民事及家事裁判之新發展、商業訴訟新論、權利之確定與實現、訴權保障與上訴限制、程序理論之創新與踐行、口述講義強制執行法、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上)、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下)、口述講義家事事件法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1986年~2000年)
主授:
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家事事件法
著作:
執行力擴張與不動產執行、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證據蒐集與紛爭解決、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集中審理與審理原則、訴訟參與與判決效力、訴訟理論與審判實務、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民事及家事程序之新建構、家事事件法論、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論、民事保全之理論與實務、民事及家事裁判之新發展、商業訴訟新論、權利之確定與實現、訴權保障與上訴限制、程序理論之創新與踐行、口述講義強制執行法、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上)、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下)、口述講義家事事件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99349007
ISBN13 / 9789865266080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5266080
頁數 / 58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
級別 / N:無
重量(g) / 1036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