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一本犯罪階層審查體系的完整版使用說明書,主要任務就是詳細解說如何進行徹底的犯罪審查,以及怎樣把刑法課堂上所學到的抽象知識、理論,合乎犯罪階層體系地運用在具體案例中。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犯罪階層審查體系的完整版使用說明書,主要任務就是詳細解說如何進行徹底的犯罪審查,以及怎樣把刑法課堂上所學到的抽象知識、理論,合乎犯罪階層體系地運用在具體案例中。打個比方,本書就是要教導初學者如何蹲好刑法的馬步、如何打出刑法拳術的完整套路。儘管武林大會上不會有蹲馬步這項競賽,但這當然不表示初學者無需學會並熟練這項基本功。此外,本書也同時整理了法律適用的必備基本知識,適合作為法學院新生入門打底的基礎參考讀物。
產品目錄
五版序
初版序
主要參考文獻縮語表/XIV
【第一講】法律人的養成及考試
壹、本書定位:基本功教學/3
貳、法律人的學習目標與考試制度/6
一、考試目的為何?/6
二、台灣刑法教學的演進/9
【第二講】案例解析方法指引
壹、案例審查者的任務/15
貳、鑑定模式vs. 判決模式/18
參、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20
一、法律語言的精準要求/20
二、法律適用與邏輯三段論/24
三、涵攝/27
四、法律爭點的處理/33
五、事實不明的處理:罪疑唯輕原則/ 44
肆、處理刑法實例題的特殊原則/51
一、我國刑法典的適用準則/51
二、以個別犯罪參與者的人別作為單位/52
三、標題的寫法/54
四、個別罪名間的先後審查順序/58
五、加重或減輕刑罰規定的審查/62
六、犯罪審查架構:三階or二階?/68
七、小結/71
【第三講】犯罪審查體系概說
壹、審查清單的功能/75
貳、體系演進的回顧與展望/78
參、三階層犯罪審查體系的基本架構/80
肆、不法與罪責的區分實益/82
伍、犯罪審查流程圖/84
【第四講】各種犯罪類型的審查架構
壹、故意作為既遂犯/89
一、前審查階層:行為/89
二、構成要件該當性/92
三、違法性/117
四、罪責/127
五、客觀可罰性條件/143
六、限制刑罰事由/147
七、審查流程簡表/151
貳、未遂犯/156
一、未遂理論的意義/156
二、現行法的設計/157
三、所謂的「前審查階層」/158
四、構成要件該當性/164
五、違法性與罪責/172
六、限制刑罰事由/175
審查架構表/184
參、正犯與共犯/189
一、犯罪參與體系:區分制度/189
二、正犯與共犯的區分爭議/190
三、參與者間審查順序的安排/193
四、正犯/195
五、共犯/201
六、犯罪參與關係的脫離/208
七、刑法第31條的適用/211
審查架構表/217
肆、過失犯/221
一、概念釐清/221
二、理論史簡介/223
三、過失作為犯的審查架構/231
四、結果加重犯的審查/239
伍、不作為犯/246
一、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246
二、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犯罪結構/247
審查架構表/255
【第五講】錯誤與競合問題的處理
壹、錯誤問題的處理/265
一、鳥瞰錯誤理論/265
二、關於構成要件該當事實的錯誤/267
三、關於阻卻違法事實的錯誤(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77
四、剩餘的事實錯誤類型/285
五、關於行為違法屬性的錯誤(禁止錯誤)/287
貳、競合關係的處理/289
一、概說/289
二、行為單數vs. 行為複數/292
三、真正競合vs. 不真正競合/295
四、不真正競合(含單一之構成要件實現)/301
五、審查技術提示/306
【第六講】案例演練
使用說明/317
1.雙重揍/319
爭點:(1)罪疑唯輕原則的作用方式、(2)因果關係與風險實現的判斷、
(3)介入第三人故意犯行的歸責問題
2.狗咬狗/324
爭點:阻卻違法事由的審查,特別是(1)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的區辨,
以及(2)攻擊型緊急避難與防禦型緊急避難的區分實益
3.醉無可赦/331
爭點:原因自由行為案型的審查架構示範
4.在劫難逃/336
爭點:(1)風險實現關聯的判斷、(2)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的關係、
(3)加重未遂的競合關係
5.錯上加錯/342
爭點:(1)過失犯的一般審查架構示範、(2)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審查架構示範
6.真假之姦/348
爭點:(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處理位置、(2)因果歷程偏離問題的處理位置
7.無毒有嘔/355
爭點:(1)未遂犯的審查架構及要件(尤其是著手實行)、
(2)刑法第26條(阻卻刑罰事由)及第27條(減免刑罰事由)在犯罪審查
體系中的位置、順序及其適用要件之內容、
(3)虛偽幫助的爭議及處理位置
8.刎頸之教/366
爭點:(1)各參與者之間審查順序的安排、
(2)正、共犯認定爭議的處理位置、
(3)共犯的構成要件要素、幫助行為之因果關係爭議
9.謀財之悼/373
爭點:(1)刑法第173條及第174條的構成要件對於「建築物」的屬性要求、
(2)行為人對於互斥要素前提事實發生錯誤時的處理、
(3)放火罪與毀損罪的競合關係
10.血上加雙/381
爭點:(1)具「方法‧目的」關聯之罪名間的競合問題、
(2)所謂繼續行為的「夾結作用」
11.要命的招牌/389
爭點:(1)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審查、(2)教唆他人為自己湮滅證據的爭議
12.當頭棒喝/393
爭點:(1)相關罪名(特別是強盜罪、違反意願猥褻罪、誣告罪、誹謗罪)的審查內容、
(2)開放性建物概括同意的射程範圍、(3)兇器的認定爭議、
(4)共同正犯關係於著手前脫離的要件、(5)預備階段中止的評價、
(6)正當防衛行為的必要性認定、(7)誹謗罪的不罰要件、
(8)重罪未遂與其所包含之輕罪既遂犯二者間的競合關係
13.狀似斷腕/411
爭點:(1)正當防衛的審查、(2)幫助行為的因果關係以及精神幫助的認定、
(3)重傷害的認定、(4)中止未遂的認定、
(5)侵入建物罪與傷害罪、毀損罪的競合關係
初版序
主要參考文獻縮語表/XIV
【第一講】法律人的養成及考試
壹、本書定位:基本功教學/3
貳、法律人的學習目標與考試制度/6
一、考試目的為何?/6
二、台灣刑法教學的演進/9
【第二講】案例解析方法指引
壹、案例審查者的任務/15
貳、鑑定模式vs. 判決模式/18
參、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20
一、法律語言的精準要求/20
二、法律適用與邏輯三段論/24
三、涵攝/27
四、法律爭點的處理/33
五、事實不明的處理:罪疑唯輕原則/ 44
肆、處理刑法實例題的特殊原則/51
一、我國刑法典的適用準則/51
二、以個別犯罪參與者的人別作為單位/52
三、標題的寫法/54
四、個別罪名間的先後審查順序/58
五、加重或減輕刑罰規定的審查/62
六、犯罪審查架構:三階or二階?/68
七、小結/71
【第三講】犯罪審查體系概說
壹、審查清單的功能/75
貳、體系演進的回顧與展望/78
參、三階層犯罪審查體系的基本架構/80
肆、不法與罪責的區分實益/82
伍、犯罪審查流程圖/84
【第四講】各種犯罪類型的審查架構
壹、故意作為既遂犯/89
一、前審查階層:行為/89
二、構成要件該當性/92
三、違法性/117
四、罪責/127
五、客觀可罰性條件/143
六、限制刑罰事由/147
七、審查流程簡表/151
貳、未遂犯/156
一、未遂理論的意義/156
二、現行法的設計/157
三、所謂的「前審查階層」/158
四、構成要件該當性/164
五、違法性與罪責/172
六、限制刑罰事由/175
審查架構表/184
參、正犯與共犯/189
一、犯罪參與體系:區分制度/189
二、正犯與共犯的區分爭議/190
三、參與者間審查順序的安排/193
四、正犯/195
五、共犯/201
六、犯罪參與關係的脫離/208
七、刑法第31條的適用/211
審查架構表/217
肆、過失犯/221
一、概念釐清/221
二、理論史簡介/223
三、過失作為犯的審查架構/231
四、結果加重犯的審查/239
伍、不作為犯/246
一、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246
二、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犯罪結構/247
審查架構表/255
【第五講】錯誤與競合問題的處理
壹、錯誤問題的處理/265
一、鳥瞰錯誤理論/265
二、關於構成要件該當事實的錯誤/267
三、關於阻卻違法事實的錯誤(容許構成要件錯誤)/277
四、剩餘的事實錯誤類型/285
五、關於行為違法屬性的錯誤(禁止錯誤)/287
貳、競合關係的處理/289
一、概說/289
二、行為單數vs. 行為複數/292
三、真正競合vs. 不真正競合/295
四、不真正競合(含單一之構成要件實現)/301
五、審查技術提示/306
【第六講】案例演練
使用說明/317
1.雙重揍/319
爭點:(1)罪疑唯輕原則的作用方式、(2)因果關係與風險實現的判斷、
(3)介入第三人故意犯行的歸責問題
2.狗咬狗/324
爭點:阻卻違法事由的審查,特別是(1)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的區辨,
以及(2)攻擊型緊急避難與防禦型緊急避難的區分實益
3.醉無可赦/331
爭點:原因自由行為案型的審查架構示範
4.在劫難逃/336
爭點:(1)風險實現關聯的判斷、(2)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的關係、
(3)加重未遂的競合關係
5.錯上加錯/342
爭點:(1)過失犯的一般審查架構示範、(2)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審查架構示範
6.真假之姦/348
爭點:(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處理位置、(2)因果歷程偏離問題的處理位置
7.無毒有嘔/355
爭點:(1)未遂犯的審查架構及要件(尤其是著手實行)、
(2)刑法第26條(阻卻刑罰事由)及第27條(減免刑罰事由)在犯罪審查
體系中的位置、順序及其適用要件之內容、
(3)虛偽幫助的爭議及處理位置
8.刎頸之教/366
爭點:(1)各參與者之間審查順序的安排、
(2)正、共犯認定爭議的處理位置、
(3)共犯的構成要件要素、幫助行為之因果關係爭議
9.謀財之悼/373
爭點:(1)刑法第173條及第174條的構成要件對於「建築物」的屬性要求、
(2)行為人對於互斥要素前提事實發生錯誤時的處理、
(3)放火罪與毀損罪的競合關係
10.血上加雙/381
爭點:(1)具「方法‧目的」關聯之罪名間的競合問題、
(2)所謂繼續行為的「夾結作用」
11.要命的招牌/389
爭點:(1)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審查、(2)教唆他人為自己湮滅證據的爭議
12.當頭棒喝/393
爭點:(1)相關罪名(特別是強盜罪、違反意願猥褻罪、誣告罪、誹謗罪)的審查內容、
(2)開放性建物概括同意的射程範圍、(3)兇器的認定爭議、
(4)共同正犯關係於著手前脫離的要件、(5)預備階段中止的評價、
(6)正當防衛行為的必要性認定、(7)誹謗罪的不罰要件、
(8)重罪未遂與其所包含之輕罪既遂犯二者間的競合關係
13.狀似斷腕/411
爭點:(1)正當防衛的審查、(2)幫助行為的因果關係以及精神幫助的認定、
(3)重傷害的認定、(4)中止未遂的認定、
(5)侵入建物罪與傷害罪、毀損罪的競合關係
作者介紹
蔡聖偉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 歷
.德國福萊堡(Freiburg)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及副教授(2005/8~2012/7)
.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訪問學者(2010~2011)
.國家考試命題暨閱卷委員
著 作
.Zur Problematik der Tatbestandsalternativen im Strafrecht
(論構成要件選擇要素於刑事法上的問題),柏林2006年
.刑法問題研究(一),臺北2008年
.刑法問題研究(二),臺北2013年
.刑法判解評析,臺北2019年
.譯著:Puppe原著,法學思維小學堂
(Kleine Schule des juristischen Denkens),臺北2023年2版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 歷
.德國福萊堡(Freiburg)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及副教授(2005/8~2012/7)
.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訪問學者(2010~2011)
.國家考試命題暨閱卷委員
著 作
.Zur Problematik der Tatbestandsalternativen im Strafrecht
(論構成要件選擇要素於刑事法上的問題),柏林2006年
.刑法問題研究(一),臺北2008年
.刑法問題研究(二),臺北2013年
.刑法判解評析,臺北2019年
.譯著:Puppe原著,法學思維小學堂
(Kleine Schule des juristischen Denkens),臺北2023年2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82291003
ISBN13 / 9786263693623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93623
頁數 / 45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2.33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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