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以對質詰問權與傳聞法則的實務發展為基礎,從不同角度探討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指出現行實務對傳聞法則所存在的誤解以及其背後可能的思維盲點,期能有助於釐清對質詰問權的功能界線,並為傳聞法則的後續發展提供有意義的參考。
內容簡介
在2003年制定傳聞法則後,我國刑事審判制度已不再只是固守職權主義的路徑;然而,在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的大旗下,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究竟應如何對當事人進行主義加以改良,從修法以來,都沒有具體的定論。鑑於傳聞法則為當事人進行主義審判制度的重要特徵,本書以對質詰問權與傳聞法則的實務發展為基礎,從不同角度探討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指出現行實務對傳聞法則所存在的誤解以及其背後可能的思維盲點,期能有助於釐清對質詰問權的功能界線,並為傳聞法則的後續發展提供有意義的參考。
產品目錄
序
第一章 電子證據之傳聞疑義
壹、前 言/1
貳、電子證據之傳聞性/3
參、傳聞法制之確立/5
肆、現行傳聞法制於電子證據適用上之缺陷/10
伍、非供述性紀錄之證明限制/16
陸、供述性電子通訊紀錄之證據能力判斷/19
柒、結 論/24
第二章 傳聞例外規定之檢視
──以公務員職務製作文書與公證文書為中心
壹、前 言/27
貳、公務員職務製作文書之規範疑義/32
一、公文書證據能力基礎/32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34
三、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與證明文書/36
四、小 結/37
參、傳聞法則與對質詰問權之限制/38
一、法制發展回顧/38
二、對質詰問例外審查標準之變遷/42
三、證明性傳聞之判斷/46
四、傳聞例外與對質例外之比較/49
肆、公證書記載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52
一、公證書記載之性質/52
二、民間公證人於刑法上之地位/58
三、公證文書之類型/66
四、公證人陳述於刑事訴訟程序之證據能力判斷/68
五、於公證人面前陳述於刑事訴訟程序之證據能力判斷/73
六、小 結/77
伍、結 論/78
第三章 論證人域外陳述之證據能力
壹、前 言/81
貳、最高法院107年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83
一、法律爭議與疑義/83
二、決議結論/84
三、依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取證/85
四、小 結/89
參、傳聞疑義/89
一、傳聞法則規範/89
二、對質詰問權保障之核心/91
肆、分析檢討/94
一、爭議之盲點/94
二、單純被害人陳述意見並無對質詰問權行使之適用/95
三、域外警訊筆錄之傳聞法則適用/97
伍、結 論/99
第四章 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
壹、前 言/103
貳、我國法制/105
一、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公文書/105
二、依我國政府請求製作之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108
三、非依我國政府請求製作之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111
四、司法實務/113
參、美國聯邦證據規則之傳聞法則/115
一、概 說/115
二、例行性活動記錄/117
三、公共記錄/120
肆、境外取證之證據能力比較與檢討/125
一、公務員與公文書/125
二、依司法互助條約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請求協助取證/133
三、傳聞法則/139
伍、結 論/143
第五章 檢察官境外訊問之證據能力
──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147
貳、爭 點/148
參、判決理由/148
肆、評 析/149
一、證人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基礎/149
二、勘驗程序之功能/151
三、域外具結之效用/152
四、證人審判外陳述之特信性/155
伍、結 論/156
第六章 論檢察官勘驗
壹、前 言/159
貳、勘驗法制爭議/160
一、定位不明/160
二、法院與檢察官勘驗之程序差異/162
三、傳聞法則適用/164
四、無令狀檢查身體/167
參、勘驗法制沿革/168
一、清末修法之考察/168
二、民國時期立法/171
三、戰前德日法制/172
四、小 結/175
肆、刑事正當程序之轉型/177
一、檢察官行使羈押權與搜索權之正當性檢討/177
二、以法官保留為內涵之正當程序/180
三、檢察官勘驗之正當程序/184
伍、勘驗筆錄之證據定位──以美國法制為借鑑/188
一、一般證人意見之證據能力/188
二、專家證人證詞之證據能力/193
三、現場勘查報告之證據定位/196
四、律師倫理的考量/198
五、檢察官勘驗筆錄應否適用傳聞法則之檢討/200
陸、結 論/205
第七章 對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對質與限制
壹、前 言/209
貳、共同被告之對質詰問/210
一、否認對質權之傳統實務/210
二、肯認其他共同被告對質權之釋字第582號解釋/212
三、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於合併審判中之使用與限制/213
參、美國法制中之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215
一、合併審判中禁止使用未經對質之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215
二、禁止使用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緩和/217
肆、Samia案之法理分析/218
一、案件經過/218
二、相關案例檢討/219
三、分離審判之否定/221
伍、禁止於合併審判中提出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比較分析/222
一、職業法官審判之適用限制/222
二、國民法官審判應有適用/223
三、對質詰問之功能界線/225
四、依刑事訴訟法之分離審判/226 陸、結 論/228
第八章 傳聞法則之繼受與調整
壹、前 言/231
貳、審判構造的差異/234
參、實體刑法之差異/237
肆、法院發現真實義務之存否/239
伍、傳聞法則於職權主義刑事訴訟法制之調整/246
一、美國傳聞法制之發展/246
二、因應我國真實發現法制之調整/255
三、調整傳聞法則之意義/258
陸、結 論/260
第九章 學者專家法律意見書之定位
──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896號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263
貳、爭 點/263
參、判決理由/264
肆、評 析/265
一、傳聞法則之適用界線/265
二、私選鑑定之彈劾功能/266
三、專家諮詢制度/269
四、私選專家諮詢應屬合法辯護之重要內涵/272
伍、結 論/275
第十章 論刑事鑑定與最終爭點法則
壹、前 言/277
貳、現行法制/279
參、美國專家證人最終爭點意見法則之發展/282
一、專家證人制度概述/282
二、最終爭點法則之興衰/284
三、最終爭點法則之回復與限制/288
肆、最終爭點法則之檢討/291
一、避免陪審團於事實認定發生混淆/291
二、以特別知識經驗解決事實爭議/293
三、法律爭議之釐清機制/296
伍、結 論/299
第一章 電子證據之傳聞疑義
壹、前 言/1
貳、電子證據之傳聞性/3
參、傳聞法制之確立/5
肆、現行傳聞法制於電子證據適用上之缺陷/10
伍、非供述性紀錄之證明限制/16
陸、供述性電子通訊紀錄之證據能力判斷/19
柒、結 論/24
第二章 傳聞例外規定之檢視
──以公務員職務製作文書與公證文書為中心
壹、前 言/27
貳、公務員職務製作文書之規範疑義/32
一、公文書證據能力基礎/32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34
三、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與證明文書/36
四、小 結/37
參、傳聞法則與對質詰問權之限制/38
一、法制發展回顧/38
二、對質詰問例外審查標準之變遷/42
三、證明性傳聞之判斷/46
四、傳聞例外與對質例外之比較/49
肆、公證書記載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52
一、公證書記載之性質/52
二、民間公證人於刑法上之地位/58
三、公證文書之類型/66
四、公證人陳述於刑事訴訟程序之證據能力判斷/68
五、於公證人面前陳述於刑事訴訟程序之證據能力判斷/73
六、小 結/77
伍、結 論/78
第三章 論證人域外陳述之證據能力
壹、前 言/81
貳、最高法院107年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83
一、法律爭議與疑義/83
二、決議結論/84
三、依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取證/85
四、小 結/89
參、傳聞疑義/89
一、傳聞法則規範/89
二、對質詰問權保障之核心/91
肆、分析檢討/94
一、爭議之盲點/94
二、單純被害人陳述意見並無對質詰問權行使之適用/95
三、域外警訊筆錄之傳聞法則適用/97
伍、結 論/99
第四章 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
壹、前 言/103
貳、我國法制/105
一、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公文書/105
二、依我國政府請求製作之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108
三、非依我國政府請求製作之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111
四、司法實務/113
參、美國聯邦證據規則之傳聞法則/115
一、概 說/115
二、例行性活動記錄/117
三、公共記錄/120
肆、境外取證之證據能力比較與檢討/125
一、公務員與公文書/125
二、依司法互助條約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請求協助取證/133
三、傳聞法則/139
伍、結 論/143
第五章 檢察官境外訊問之證據能力
──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147
貳、爭 點/148
參、判決理由/148
肆、評 析/149
一、證人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基礎/149
二、勘驗程序之功能/151
三、域外具結之效用/152
四、證人審判外陳述之特信性/155
伍、結 論/156
第六章 論檢察官勘驗
壹、前 言/159
貳、勘驗法制爭議/160
一、定位不明/160
二、法院與檢察官勘驗之程序差異/162
三、傳聞法則適用/164
四、無令狀檢查身體/167
參、勘驗法制沿革/168
一、清末修法之考察/168
二、民國時期立法/171
三、戰前德日法制/172
四、小 結/175
肆、刑事正當程序之轉型/177
一、檢察官行使羈押權與搜索權之正當性檢討/177
二、以法官保留為內涵之正當程序/180
三、檢察官勘驗之正當程序/184
伍、勘驗筆錄之證據定位──以美國法制為借鑑/188
一、一般證人意見之證據能力/188
二、專家證人證詞之證據能力/193
三、現場勘查報告之證據定位/196
四、律師倫理的考量/198
五、檢察官勘驗筆錄應否適用傳聞法則之檢討/200
陸、結 論/205
第七章 對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對質與限制
壹、前 言/209
貳、共同被告之對質詰問/210
一、否認對質權之傳統實務/210
二、肯認其他共同被告對質權之釋字第582號解釋/212
三、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於合併審判中之使用與限制/213
參、美國法制中之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215
一、合併審判中禁止使用未經對質之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215
二、禁止使用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緩和/217
肆、Samia案之法理分析/218
一、案件經過/218
二、相關案例檢討/219
三、分離審判之否定/221
伍、禁止於合併審判中提出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比較分析/222
一、職業法官審判之適用限制/222
二、國民法官審判應有適用/223
三、對質詰問之功能界線/225
四、依刑事訴訟法之分離審判/226 陸、結 論/228
第八章 傳聞法則之繼受與調整
壹、前 言/231
貳、審判構造的差異/234
參、實體刑法之差異/237
肆、法院發現真實義務之存否/239
伍、傳聞法則於職權主義刑事訴訟法制之調整/246
一、美國傳聞法制之發展/246
二、因應我國真實發現法制之調整/255
三、調整傳聞法則之意義/258
陸、結 論/260
第九章 學者專家法律意見書之定位
──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896號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263
貳、爭 點/263
參、判決理由/264
肆、評 析/265
一、傳聞法則之適用界線/265
二、私選鑑定之彈劾功能/266
三、專家諮詢制度/269
四、私選專家諮詢應屬合法辯護之重要內涵/272
伍、結 論/275
第十章 論刑事鑑定與最終爭點法則
壹、前 言/277
貳、現行法制/279
參、美國專家證人最終爭點意見法則之發展/282
一、專家證人制度概述/282
二、最終爭點法則之興衰/284
三、最終爭點法則之回復與限制/288
肆、最終爭點法則之檢討/291
一、避免陪審團於事實認定發生混淆/291
二、以特別知識經驗解決事實爭議/293
三、法律爭議之釐清機制/296
伍、結 論/299
作者介紹
張明偉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法學院智財法學碩士
臺大法律學院法學碩士及法學士
經 歷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考試院典試委員、命題委員暨閱卷委員
公費留學、律師、公證人暨法制考試錄取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法學院智財法學碩士
臺大法律學院法學碩士及法學士
經 歷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考試院典試委員、命題委員暨閱卷委員
公費留學、律師、公證人暨法制考試錄取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34991005
ISBN13 / 9786263693081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93081
頁數 / 32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5*1.5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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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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