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書完整介紹美國商標法內容,說明其使用保護主義與先使用權的特殊體系與架構。
2.另對美國商標法中的商標不得註冊事由、商標異議、撤銷、廢止等事由,均進行歸納整理,並比較與台灣制度的異同。完整呈現美國商標法的體系架構,為一本體系完整的專書。
3.全書整理介紹超過50則美國最高法院與各巡迴法院....
2.另對美國商標法中的商標不得註冊事由、商標異議、撤銷、廢止等事由,均進行歸納整理,並比較與台灣制度的異同。完整呈現美國商標法的體系架構,為一本體系完整的專書。
3.全書整理介紹超過50則美國最高法院與各巡迴法院....
內容簡介
1.本書完整介紹美國商標法內容,說明其使用保護主義與先使用權的特殊體系與架構。
2.另對美國商標法中的商標不得註冊事由、商標異議、撤銷、廢止等事由,均進行歸納整理,並比較與台灣制度的異同。完整呈現美國商標法的體系架構,為一本體系完整的專書。
3.全書整理介紹超過50則美國最高法院與各巡迴法院重要判決,包括2023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最新二則商標判決。
產品目錄
第一章 識別性
第二章 顏色商標、立體商標與功能性
第三章 商標不得註冊事由
第四章 商標權之取得與歸屬
第五章 註冊聯邦商標
第六章 異議、撤銷程序
第七章 轉讓、放棄
第八章 混淆誤認之虞
第九章 其他混淆形式
第十章 輔助侵權、境外侵權
第十一章 未註冊商標之保護與不實廣告
第十二章 著名商標之淡化侵權與域名保護
第十三章 抗辯
第十四章 侵害之救濟
第十五章 團體標章、證明標章
第二章 顏色商標、立體商標與功能性
第三章 商標不得註冊事由
第四章 商標權之取得與歸屬
第五章 註冊聯邦商標
第六章 異議、撤銷程序
第七章 轉讓、放棄
第八章 混淆誤認之虞
第九章 其他混淆形式
第十章 輔助侵權、境外侵權
第十一章 未註冊商標之保護與不實廣告
第十二章 著名商標之淡化侵權與域名保護
第十三章 抗辯
第十四章 侵害之救濟
第十五章 團體標章、證明標章
作者介紹
楊智傑
現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五南)
資訊法(五南)
圖解法律(五南)
圖解民法(五南)
圖解憲法(五南)
別再剪貼論文—教你擠出八萬字法學論文(五南)
美國專利法與重要判決(五南)
美國商標法-體系與重要判決(五南)
著作權法—判決與評論(新學林)
智慧財產權法(新學林)
專利法(新學林)
美國著作權法—理論與重要判決(元照)
翻譯:
法理論的基礎(韋伯)
憲法與政治理論(韋伯)
把憲法踹出法院(正典)
未定案的憲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我們人民:憲法根基(聯經)
主編:
聽美國憲法說故事(博雅書屋)
聽美國法律說故事(博雅書屋)
專長:
憲法、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法
教學網站
http://yangjames.yuntech.edu.tw
現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五南)
資訊法(五南)
圖解法律(五南)
圖解民法(五南)
圖解憲法(五南)
別再剪貼論文—教你擠出八萬字法學論文(五南)
美國專利法與重要判決(五南)
美國商標法-體系與重要判決(五南)
著作權法—判決與評論(新學林)
智慧財產權法(新學林)
專利法(新學林)
美國著作權法—理論與重要判決(元照)
翻譯:
法理論的基礎(韋伯)
憲法與政治理論(韋伯)
把憲法踹出法院(正典)
未定案的憲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我們人民:憲法根基(聯經)
主編:
聽美國憲法說故事(博雅書屋)
聽美國法律說故事(博雅書屋)
專長:
憲法、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法
教學網站
http://yangjames.yuntech.edu.tw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72597004
ISBN13 / 9786263666320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6320
頁數 / 36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1.9
級別 / N:無
重量(g) / 約610g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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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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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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