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危機: 當他們對你瞭若指掌

隱私危機: 當他們對你瞭若指掌

數據公司和政府機構如何竊取個資、窺視隱私、破壞民主

They Know Everything About You: How Data-Collecting Corporations and Snooping Government Agencies Are Destroying Democracy

期:
2020/06/03
9
380342
查詢門市庫存
數位時代該如何在網路上自保?
瀏覽器五花八門,該如何使用比較安全的方式保護個資?

在網路暴政時代,需要建立新的個資保護意識!
否則小至網路數據商操弄購買意願,
大至國家監督你的一舉一動是否違法!

隱私就是自由
政府對隱私的權衡
網路暴政時代來臨
吹哨者才喚醒真正的自由意識

內容簡介

網路暴政下的數位裸奔時代來臨!
購物廣告、銀行貸款、色情廣告怎麼都找上我?
一旦註冊會員同時,就等於免費把個資送出去了!

Google表示:「自願將資訊交給第三方的人,就不該對隱私有合法的期待。」
數位時代該如何在網路上自保?
瀏覽器五花八門,該如何使用比較安全的方式保護個資?

在網路暴政時代,需要建立新的個資保護意識!
否則小至網路數據商操弄購買意願,
大至國家監督你的一舉一動是否違法!

隱私就是自由
隱私在二十一世紀的作用是什麼?對企業來說,基本的商業模式就是利用顧客生活的各種細節資訊,但法律明文規定個資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以保障人民權益,然而,在現今數位時代下毫無隱私可言。

政府對隱私的權衡
九一一事件後,美國政府提高反恐意識,但卻藉此侵犯人民隱私,不管是基於真實或者是想像,一旦有過到敵人的恐怖攻擊的經驗時,我們很快地會妥協政府無限上綱的「合法」監控手段,放棄強調權力制衡的民主原則。

網路暴政時代來臨
網路已不容許民眾有任何隱私,因為臉書上的照片能被生物特徵掃描,取得個人資訊,也可以利用你留下的紀錄與其他資料比對,包括談話內容、喜好、朋友等資訊,都可能被讀取利用。有心的數據公司會將這些資料庫,再更進一步與其他應用程式結合,讓你在不知不覺中把最隱私的個資,雙手親捧送給不肖份子。

吹哨者才喚醒真正的自由意識
對吹哨者來說,當他們向大眾發出政府侵犯隱私的警訊時,容易遭政府嚴厲譴責,也被表面上是為了公民知情權而存在的第四權守衛者抨擊。
吹哨者做的事不只有生命危險,而且還吃力不討好,支持他們說出真相的調查記者,也賭上自己的職涯與生命,試圖把真相帶給民眾,然而權力當局卻很少感激他們的貢獻。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前言
第一章 上TED的那一刻:他的頭安在機器人身上
Google一開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其實Google才是始作俑者?
當諾貝爾獎得主開始侵犯網路人權
第二章 政府話術精選
中情局也有份
比小布希更沉迷於「愛國者法案」的人
使用搜尋引擎,可能會讓你被盯上?
第三章 連網的狂人
你的個資,50元折價券就賣了
他們災忽地不是你,而是沒有錢賺
第四章 隱私就是自由
你被臉書惹毛過幾次?
科技越進步,你越沒隱私
當竊聽變簡單
第五章 軍事情報綜合體
當國防外包出去…
「前金二十萬,尾款是兩百萬」
Google─「請勿作惡」
第六章 告密者才能讓我們自由
正義的人有禍了
歐巴馬的另一面
說出去就完蛋了!
第七章 外交政策:謊話連篇
當史諾登被視為英雄
當敵人已經不存在
連恐怖的定義都有彈性
不愛國的定義是什麼?
第八章 網路小型文字檔案為何崩解
被侵犯的「最神聖權利」
當媒體變成「資料庫」
後記
「比較好」的搜尋引擎
反恐戰爭不是靠侵犯隱私就能打贏的
致謝

作者介紹

羅伯特‧席爾(Robert Scheer)

羅伯特‧席爾(Robert Scheer)
線上雜誌《挖真相》(Truthdig)總編輯,該雜誌曾獲頒專門評選最佳網站的國際大獎威比獎(Webby Award)。他也是南加大安納堡傳播與新聞學院教授,每周一次的廣播節目Left, Right & Center共同主持人。一九六○年代,曾是Ramparts雜誌總編輯,後來成為《洛杉磯時報》全國特派員與專欄作家。寫過六本書,包括《美國大盜》(The Great American Stickup)。現住洛杉磯。

林麗雪

林麗雪
專職譯者。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畢業。曾任職國會助理、記者與編輯。喜歡有生命力的人、事、物;熱愛文字工作。 譯有《QBQ!就是要傑出》、《我用死薪水,讓錢替我賺錢》、《數位口碑經濟時代》、《政治制度的起源》(下冊)、《攻擊者優勢》、《當收入只夠填飽肚子》,合譯有《怪咖成功法則》、《虛擬貨幣經濟學》、《如何打造營收上億的App》等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83168001
ISBN13 / 9789869887434
ISBN10 / 9869887430
EAN貨碼 / 9789869887434
頁數 / 32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