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收錄文章介紹之法制範圍及於美國、日本、英國、香港及新加坡等,讓讀者可擁有完整的比較法視野。不僅可以了解臺灣本身現行之法制,可更藉此展望未來。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1966年於臺灣誕生的「新公司法」,在一段時間的紛紛擾擾後,終於在2018年8月1日迎來第6次較大幅度的全盤修正(2018年11月1日施行)。然而修法工程尚未止步,大法官會議於2018年11月30日作成釋字第770號解釋後,正式揭開企業併購法修法工程的序幕。臺灣有別於美日法制,將企業併購獨立於公司法之外,即便如此,學理上其仍屬公司法之一環。本書收錄未發表之企業併購法相關之研究文章6篇,均為目前各界所關注的重要修法議題,可讓讀者優先掌握未來修法動向。
此外,本書另收錄已發表及未發表之長短文與譯著共9篇,題目包括跨越任期解任董事、負責人侵權行為責任、減資、公司登記、章程法制及英國模範章程等議題,部分議題為前次修法的未竟之業、部分議題則於目前已著手修法中或於最高法院發生見解的基本性變動。
本書收錄文章介紹之法制範圍及於美國、日本、英國、香港及新加坡等,讓讀者可擁有完整的比較法視野。不僅可以了解臺灣本身現行之法制,可更藉此展望未來。
1966年於臺灣誕生的「新公司法」,在一段時間的紛紛擾擾後,終於在2018年8月1日迎來第6次較大幅度的全盤修正(2018年11月1日施行)。然而修法工程尚未止步,大法官會議於2018年11月30日作成釋字第770號解釋後,正式揭開企業併購法修法工程的序幕。臺灣有別於美日法制,將企業併購獨立於公司法之外,即便如此,學理上其仍屬公司法之一環。本書收錄未發表之企業併購法相關之研究文章6篇,均為目前各界所關注的重要修法議題,可讓讀者優先掌握未來修法動向。
此外,本書另收錄已發表及未發表之長短文與譯著共9篇,題目包括跨越任期解任董事、負責人侵權行為責任、減資、公司登記、章程法制及英國模範章程等議題,部分議題為前次修法的未竟之業、部分議題則於目前已著手修法中或於最高法院發生見解的基本性變動。
本書收錄文章介紹之法制範圍及於美國、日本、英國、香港及新加坡等,讓讀者可擁有完整的比較法視野。不僅可以了解臺灣本身現行之法制,可更藉此展望未來。
產品目錄
股東會利益衝突迴避制度之研究 1
董事會利益衝突制度之研究 29
小股東權益保障措施──以股份收買請求權為中心 87
各國企業併購資訊揭露制度總覽 131
合併下市門檻提高之研究 155
放寬非對稱式合併門檻之研究 201
裁判解任董事得否跨越任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金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 213
公司登記對抗效力之重新檢驗 223
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責任性質之重大變革──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498號民事判決 255
公司法應增訂「公司法施行細則」之芻議 273
公司登記「全面e化」內涵之解構與分析 275
公司章程法制之研究 291
減資程序簡評 349
英國公開公司模範章程中譯 355
英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模範章程中譯 399
董事會利益衝突制度之研究 29
小股東權益保障措施──以股份收買請求權為中心 87
各國企業併購資訊揭露制度總覽 131
合併下市門檻提高之研究 155
放寬非對稱式合併門檻之研究 201
裁判解任董事得否跨越任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金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 213
公司登記對抗效力之重新檢驗 223
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責任性質之重大變革──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498號民事判決 255
公司法應增訂「公司法施行細則」之芻議 273
公司登記「全面e化」內涵之解構與分析 275
公司章程法制之研究 291
減資程序簡評 349
英國公開公司模範章程中譯 355
英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模範章程中譯 399
作者介紹
戴銘昇
學歷: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臺北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主要經歷:
日本國立神戶大學訪問學者
法官學院財經法規專題講座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司法官特考命題及閱卷委員
律師高考命題及閱卷委員
會計師高考命題委員
記帳士專技普考命題委員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有價證券上櫃審議委員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大台北銀行(現為瑞興銀行)法務主管兼總機構遵守法令主管
主要著作:
臺灣證券交易法
商業會計法(二版)
股份有限公司法研究
證券交易法物語(一)
證券交易法物語(二)
證券交易法物語(三)
並著有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領域之期刊論文百餘篇
學歷: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臺北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主要經歷:
日本國立神戶大學訪問學者
法官學院財經法規專題講座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司法官特考命題及閱卷委員
律師高考命題及閱卷委員
會計師高考命題委員
記帳士專技普考命題委員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有價證券上櫃審議委員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大台北銀行(現為瑞興銀行)法務主管兼總機構遵守法令主管
主要著作:
臺灣證券交易法
商業會計法(二版)
股份有限公司法研究
證券交易法物語(一)
證券交易法物語(二)
證券交易法物語(三)
並著有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領域之期刊論文百餘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86239005
ISBN13 / 9789865532109
ISBN10 / 9865532107
EAN貨碼 / 9789865532109
頁數 / 432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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