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百零八天

那一百零八天

誠品選書
出版日期:
2006/11/30
79
250197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從2006年初起,出版界私下流傳著一個消息,有關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的妻子患了一場很奇特的病….又有一些消息說,郝明義已經著手在寫一本有關這個過程的書……但是傳言歸傳言,郝明義仍然一如平常地進行他的工作,從沒有在公開場合談起過這件事。

事隔一年之後,郝明義終於一次把他這一年的記錄,整理成一本完整的書,公開給所有曾經與未曾耳聞這件事的讀者。

一場突如其來的病,一場曲折的經歷,一本藉由愛與宗教的力量走出與不知名病症搏鬥的經驗分享,一本以病人家屬身份,提醒你也提醒你所愛的人重視與自己切身相關的醫療提醒;引起感動、平息憤怒、揭露質疑,透過郝明義寫下的真實故事,了解生命真諦,看見光亮!

郝明義以病人家屬身份側寫太太發病的真實過程,不知名的病症襲捲原本平靜無波的家庭生活,幾經轉診及多向求醫而無改善的情況下,逐漸走進一個混合了驚悚與推理小說類型的生死經歷。

清澈記實的筆觸不改以往,書中不少驚險萬分的場景,令人咋舌,語調之中卻又溫情滿載,讀來令人感動;鉅細靡遺紀錄事件發生的過程,深刻的經歷也促使郝明義寫下給讀者兩個有關疾病的提醒-一是有關「自體免疫」問題的疾病脈絡,提醒讀者這愈趨近檯面的現代疾病;一是「醫源性」問題,書中更以完整的章節探討,在在深刻提醒讀者與大眾留心自身病症與求助醫療時易發生的狀況,並歸納出13項使用醫療體系的注意事項。

郝明義在這本書裡也第一次公佈了他從不為外人所知的宗教信仰,寫出了「一個黑戶佛教徒」的自白,與讀者分享他在十六年前曾經有過的神祕經歷,以及在這次妻子住院期間又深深受到的震撼。

郝明義希望讀者能透過他們在生死關前掙扎這一百零八百天的經過,為讀者提醒兩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和兩個疾病有關。其中一個是越來越多人患得的現代病,「自體免疫」。另一個是任何使用醫院的人都可能避不了的「醫源性疾病」。現代人常因身心壓力,莫名病痛容易找上門;而若病人與醫生之間又疏於溝通無法真正掌握病情,就更容易判斷錯誤,這些問題根深於整個醫療環境生態,也讓郝明義急欲呼籲大眾與醫療體系必須相對負起責任,勿無病卻犯了愛上醫院的習慣,造成台灣社會大量「消費醫生」的惡性循環。

本書出版之前,已獲得 朱天心 幾米 何壽川 王浩威 林懷民 謝金河 蘇偉貞等人的共同推薦(排列按姓名筆劃順序)。

■作者簡介

郝明義
1956年出生於韓國。
1978年台大商學系國際貿易組畢業,次年開始進入出版業工作。
1988年任時報出版公司總經理,1996年離任。同年秋,創立大塊文化。
1997年初接任臺灣商務印書館總經理兼總編輯,1999年底離任。
2001年創立「網路與書」。
現任大塊文化董事長,與「網路與書」發行人。
著有《工作DNA》(大塊文化出版)、《故事》(大塊文化出版)。
譯有《如何閱讀一本書》(臺灣商務印書館)、《2001:太空漫遊》(遠流)

展開看更多

各界推薦

【95年12月誠品選書】「如果太太沒了,我也活不下去了!」眼光精準、履有創新之舉的資深出版人,在摯愛的妻子罹患怪病,經歷三次進入加護病房、四度病危之後,首次將那一百天不可思議的歷程公諸於世,讓讀者得以見識到出版鐵漢柔情的一面。他將妻子受到「魔擾」的過程如實書寫下來,內容或有令人深感不可思議的部份,然而篤信佛法的作者認為,世界上真的是有太多現代醫學與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也因此讓他對佛教信仰有了更深的體會與信賴。雖然書中不乏十分「靈異」的敘述,然而在深情生動的文字描繪下,可視為是一名深愛妻子的男人用盡努力與方法,用盡一切超乎理性的資源和力量,也要維護這分感人愛情的真實記錄。書後「我們使用醫院的經驗」一文,對當前台灣醫病關係與醫療系統的觀察,有一針見血的分析。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218350005
ISBN13 / 9789868271142
ISBN10 / 9868271142
EAN貨碼 / 9789868271142
頁數 / 268
開數 / 菊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