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諾丘:木偶奇遇記 (電子書)

電子書皮諾丘:木偶奇遇記 (電子書)

出版日期:
2025/01/31
88
565497
此商品享ShopBack 0.5%回饋;不適用於誠品分潤計劃、美安等現金回饋機制
  ☆全球200種語言版本 永恒的文學經典
  ☆科洛迪國家基金會(Fondazione Nazionale Carlo Collodi)全力協助臺灣首次完整譯本
  ☆義大利國寶級畫家馬托蒂 三十年蘊釀插畫版本

  皮諾丘擁有世界上的三種靈魂
  ——植物、動物和人性——
  他經由發生在自己身

內容簡介

  ☆全球200種語言版本 永恒的文學經典
  ☆科洛迪國家基金會(Fondazione Nazionale Carlo Collodi)全力協助臺灣首次完整譯本
  ☆義大利國寶級畫家馬托蒂 三十年蘊釀插畫版本

  皮諾丘擁有世界上的三種靈魂
  ——植物、動物和人性——
  他經由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連串「冒險」來認識這三種靈魂。

  你是否對《皮諾丘:木偶奇遇記》有這樣的印象:一個說謊時鼻子會變長的木偶小孩?
  這個由迪士尼動畫和各種簡化版本重塑的經典,其實是一部許多人未曾完整閱讀的傳說之書。

  這次大塊文化 image3 系列全新推出的譯本,有兩個前所未見的特點。

  首先,特別取得卡洛.科洛迪國家基金會的支持,由基金會國家版本編輯委員會主席丹妮耶拉.馬爾凱斯基(Daniela Marcheschi)全力協助,在義大利文與英文交叉對照下,為臺灣的中文版提供精確的細節指導,確保譯文能忠實再現科洛迪的文字風格與情感深度,讓讀者得以探索卡洛.科洛迪筆下的故事魅力。從木偶皮諾丘的誕生到他的冒險旅程,原著充滿幽默、生動又深刻的筆觸,揭示出童年與成長的多重面貌。

  《皮諾丘:木偶奇遇記》不只是一部精彩動人的兒童故事,更因為對人性的深刻反思和獨具一格的幽默筆觸,而成為永恒的經典。

  另外,本譯本融合了義大利畫家洛倫佐.馬托蒂為《皮諾丘:木偶奇遇記》創作的精美插畫。馬托蒂以三十多年時間,三度詮釋皮諾丘的世界,用色彩與圖像補充文字未能說盡的奇異與溫暖,為這部經典帶來新的圖像語言。

  馬托蒂不只讓他的圖像語言更接近科洛迪原始的文字語言,更以他獨特的美學視角,用他的畫筆深入勾動讀者的情感。

  譯者郝明義說:科洛迪在這本書裡,很喜歡用「一千」為單位來形容事情。
  木偶戲的大帳蓬上,有一千種各種顏色;一千隻啄木鳥來把皮諾丘變長的鼻子啄回原形,等等。因此在譯者前言的結尾,他也借用科洛迪的話來說:「請大家來讀這本書吧。這是一本有一千個理由要讀的書。」
推薦人

  吳俞萱|詩人
  馬尼尼為|作家
  焦元溥|作家
  劉清彥|童書作家與兒童節目主持人
  謝佩霓|藝術評論家
  藍劍虹|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教授
  (依照姓名筆畫排序)

  地平線是不穩固的,當陰影踏上征途。馬托蒂派出流動的形狀和色彩,狂野追獵。直到自我面目全非,崎嶇於是有了平直的依靠。——吳俞萱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卡洛.科洛迪 Carlo Collodi

  卡洛.洛倫齊尼(Carlo Lorenzini),筆名科洛迪( Collodi,取自其母親家鄉的名稱)是一位風趣且多才多藝的作家。他創辦了政治諷刺報紙《Il Lampione》,並作為記者與當時多家報刊合作。

  1876年,他為Paggi出版社翻譯了法國最著名的童話故事《仙女故事集》。在1877至1878年間,他出版了《Giannettino》和《Minuzzolo》,這些作品使他成為奠定義大利公共教育基礎的功臣。

  自1881年起,他在《兒童報》上連載《一個木偶的故事》(Storia di un burattino),並於1883年由Felice Paggi出版社出版了完整版本,書名為《皮諾丘:木偶奇遇記》(Le avventure di Pinocchio),此書為義大利文學永恆的經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27509003
ISBN13 / 9786267594414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594551
頁數 / 619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檔案格式 / EPUB版式(104MB)
檔案匯出格式 / EPUB 提供 Adobe DRM
TTS朗讀 / EPUB不提供TTS朗讀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