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實務 上 (增訂2版)

刑法分則實務 上 (增訂2版)

出版日期: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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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刑法分則之編章順序,採用逐條論釋之體系架構,以條理析釋之格式闡述各罪構成要件,並輔以法院判決之事實,轉為事例說明。

內容簡介

依循刑法分則之編章順序,採用逐條論釋之體系架構,以條理析釋之格式闡述各罪構成要件,並輔以法院判決之事實,轉為事例說明。具有下列之編纂特色:
一、撰寫導讀,解構析義刑法分則之體例、用語及引領各章研讀之序言。
二、割捨艱澀拗口的外國法理、迻譯及學者獨特論述,側重於實務剖析。
三、擷取司法院解釋及最高法院裁判之精華判解,並簡淺敘事改編為例。
四、篩選各級法院及檢察署研處之法律座談結論,供為具體個案之參酌。
五、蒐集法學名言及諺語資料,並增列日本刑法相關法條,輔助研習之。
末了,本書就相關實務適用,遇有變更及疑義者,亦就爭點略加說明,深刻冀望能為研習思索之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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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緣起代序



刑法分則導讀/1



第一章 內亂罪/7

 第一百條    普通內亂罪/8

 第一百零一條  暴動內亂罪/12

 第一百零二條  內亂罪自首之減刑/14



第二章 外患罪/15

 第一百零三條  通謀開戰端罪/20

 第一百零四條  通謀喪失領域罪/21

 第一百零五條  直接抗敵民國罪/22

 第一百零六條  單純助敵罪/24

 第一百零七條  加重助敵罪/25

 第一百零八條  戰時不履行軍需契約罪/28

 第一百零九條  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30

 第一百十條   公務員過失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32

 第一百十一條  刺探收集國防秘密罪/33

 第一百十二條  不法侵入或留滯軍用處所罪/35

 第一百十三條  私與外國訂約罪/36

 第一百十四條  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37

 第一百十五條  毀匿國權證據罪/38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 大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39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41

 第一百十六條  侵害友邦元首或外國代表罪/42

 第一百十七條  違背中立命令罪/43

 第一百十八條  侮辱外國旗章罪/44

 第一百十九條  請求乃論/46



第四章 瀆職罪/47

 第一百二十條  委棄守地罪/49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50

 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背職務之受賄罪及行賄罪/61

 第一百二十三條 準受賄罪/70

 第一百二十四條 枉法裁判或仲裁罪/71

 第一百二十五條 濫權追訴處罰罪/72

 第一百二十六條 凌虐人犯罪/76

 第一百二十七條 違法執行刑罰罪/79

 第一百二十八條 越權受理訴訟罪/80

 第一百二十九條 違法徵收罪及抑留或剋扣款物罪/81

 第一百三十條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84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圖利罪/85

 第一百三十二條 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91

 第一百三十三條 郵電人員妨害郵電秘密罪/96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務員不純正瀆職罪之處罰/97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103

 第一百三十五條 妨害公務罪及加重結果犯/104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聚眾妨害公務罪/107

 第一百三十七條 妨害考試罪/109

 第一百三十八條 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111

 第一百三十九條 污損封印標示或扣押命令罪/116

 第一百四十條  侮辱公務員公署罪/120

 第一百四十一條 損害文告罪/122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123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妨害投票自由罪/124

 第一百四十三條 投票受賄罪/126

 第一百四十四條 投票行賄罪/130

 第一百四十五條 利誘投票罪/135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妨害投票正確罪/136

 第一百四十七條 妨害投票秩序罪/143

 第一百四十八條 妨害投票秘密罪/144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145

 第一百四十九條 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146

 第一百五十條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148

 第一百五十一條 恐嚇公眾罪/150

 第一百五十二條 妨害合法集會罪/152

 第一百五十三條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153

 第一百五十四條 參與犯罪結社罪/155

 第一百五十五條 煽惑軍人背叛罪/157

 第一百五十六條 私招軍隊罪/158

 第一百五十七條 挑唆包攬訴訟罪/159

 第一百五十八條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161

 第一百五十九條 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163

 第一百六十條  侮辱國徽國旗及國父遺像罪/164



第八章 脫逃罪/165

 第一百六十一條 脫逃罪/166

 第一百六十二條 普通人縱放或便利脫逃罪/170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173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175

 第一百六十四條 藏匿人犯或頂替罪/176

 第一百六十五條 湮滅刑事證據罪/179

 第一百六十六條 湮滅證據者自白之減免/182

 第一百六十七條 親屬間犯本章罪之減免/183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185

 第一百六十八條 偽證罪/186

 第一百六十九條 誣告罪/194

 第一百七十條  加重誣告罪/202

 第一百七十一條 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203

 第一百七十二條 偽證及誣告罪自白之減免/205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207

 第一百七十三條 放火或失火燒燬現住建築物罪/209

 第一百七十四條 放火或失火燒燬非現住建築物罪/216

 第一百七十五條 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罪/219

 第一百七十六條 準放火罪/223

 第一百七十七條 漏逸或間隔氣體罪/226

 第一百七十八條 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228

 第一百七十九條 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住宅罪/230

 第一百八十條  決水浸害住宅等以外之物罪/232

 第一百八十一條 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234

 第一百八十二條 妨害救災罪/235

 第一百八十三條 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236

 第一百八十四條 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240

 第一百八十五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244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 劫持控制航空器或運輸工具罪/252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 危害飛航安全罪/254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不能安全駕駛罪/257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肇事逃逸罪/264

 第一百八十六條 單純危險物品罪/273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一 使用危險物品罪/277

 第一百八十七條 加重危險物品罪/278

 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一 製造販賣運輸或持有放射性物品罪/280

 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二 放逸核能或放射線罪/281

 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三 無故使用放射線致傷罪/283

 第一百八十八條 妨害公用事業罪/284

 第一百八十九條 損壞保護生命設備致生他人生命危險罪/285

 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一 損壞保護生命設備致生他人身體危險罪/287

 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 阻塞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罪/288

 第一百九十條  妨害公眾飲水罪/290

 第一百九十條之一 投放毒物污染環境罪/292

 第一百九十一條 製造販賣陳列妨害衛生物品罪/295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 對公開陳列販賣之物下毒罪/296

 第一百九十二條 違背傳染病法令罪及散布病菌罪/297

 第一百九十三條 違背建築術成規罪/298

 第一百九十四條 不履行賑災契約罪/300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301

 第一百九十五條 偽造變造通貨及幣券罪/302

 第一百九十六條 行使收集或交付偽造變造幣券罪/305

 第一百九十七條 減損通用貨幣罪/309

 第一百九十八條 行使減損通用貨幣罪/310

 第一百九十九條 預備偽造變造或減損貨幣罪/311

 第二百條    沒收物之特例/313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315

 第二百零一條  偽造變造及行使公債票等有價證券罪/317

 第二百零一條之一 偽造變造及行使信用卡等有價證券罪/323

 第二百零二條  偽造變造塗抹及行使郵票印花稅票罪/327

 第二百零三條  偽造變造及行使船票車票等往來客票罪/330

 第二百零四條  預備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333

 第二百零五條  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之特別沒收/336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339

 第二百零六條  偽造變更度量衡定程罪/340

 第二百零七條  販賣違背定程之度量衡罪/341

 第二百零八條  行使違背定程之度量衡罪/343

 第二百零九條  沒收物/344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345

 第二百十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347

 第二百十一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罪/359

 第二百十二條  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362

 第二百十三條  公務員不實登載罪/366

 第二百十四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371

 第二百十五條  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374

 第二百十六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378

 第二百十七條  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381

 第二百十八條  偽造盜用公印或公印文罪/386

 第二百十九條  沒收之特例/389

 第二百二十條  準文書/392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399

 第二百二十一條 普通強制性交罪/401

 第二百二十二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411

 第二百二十三條 強姦殺人結合罪(刪除)/417

 第二百二十四條 普通強制猥褻罪/417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加重強制猥褻罪/422

 第二百二十五條 乘機性交及乘機猥褻罪/425

 第二百二十六條 妨害性自主罪之加重結果犯/431

 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 妨害性自主罪之結合犯/433

 第二百二十七條 對幼年男女之合意性交及猥褻罪/436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 少年對幼年合意性交及猥褻之減免/441

 第二百二十八條 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及猥褻罪/442

 第二百二十九條 詐術性交罪/446

 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 妨害性自主罪須告訴乃論之罪名/447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449

 第二百三十條  血親相性交罪/450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452

 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 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458

 第二百三十二條 利用權勢圖利使人為性交罪之加重其刑/460

 第二百三十三條 引誘容留幼年男女與他人性交或猥褻罪/461

 第二百三十四條 公然猥褻罪/463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販賣或製造持有猥褻物品罪/465

 第二百三十六條 血親相性交罪須告訴乃論/469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471

 第二百三十七條 重婚罪/472

 第二百三十八條 詐術結婚罪/474

 第二百三十九條 通姦罪及相姦罪/475

 第二百四十條  和誘罪/478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略誘罪/481

 第二百四十二條 移送被誘人出國罪/484

 第二百四十三條 收受藏匿被誘人或使之隱避罪/485

 第二百四十四條 減刑之特例/487

 第二百四十五條 告訴乃論之罪及不得告訴之事由/489

作者介紹

林培仁(編 著)

現 職

中央警察大學警監教官

學 歷

中央警察大學正科畢業

中央警察大學刑事幹部班結業

警政署犯罪偵查與現場重建研習班結業

美國司法部緝毒局犯罪偵查研習班結業

警政署法規講習班結業

國防部外語學校結業

政治大學法律班結業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畢業

經 歷

考試院國家考試法務類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警察分局查勤巡官、裁決巡官、派出所所長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員、偵查科組長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刑事法警正教官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科主任、法規、課程等委員

考試院國家考試機要工作及閱卷委員

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班講座

國家文官培訓所警佐人員晉升警正班講座

警政署警光雜誌社總編輯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長

警政署法制室科長、代理主任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監教官

警政署警監督察兼法制室副主任

著 作

刑法總則實務

刑法分則實務(上)

刑法分則實務(下)

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11355008
ISBN13 / 9789575110710
ISBN10 / 9575110714
EAN貨碼 / 9789575110710
頁數 / 512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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