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與特別法

民法與特別法

出版日期:
2021/01/31
450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內容主要涉及特別民法,包括消費者保護法、醫療契約法、動產擔保交易法、勞動契約法與土地法。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主要涉及特別民法,包括消費者保護法、醫療契約法、動產擔保交易法、勞動契約法與土地法。儘管大多特別民法並非大學法律系必修課程的內容,而是選科課程的內容,但在人民現實生活與法院裁判裡,特別民法因其是民法的特別法,故而常常是決定性的法源。因此不僅對相關法律工作者有參考價值,對大學法律系學生與研究生而言,亦有參考價值。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自 序

.預付型交易之消費者保護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
 貳、消費者契約裡之任意擔保結構/3
  一、報酬後付原則/3
  二、同時履行抗辯權/5
 參、喪失任意擔保之因應之道/8
  一、履約擔保/8
  二、內容控制/11
  三、期前終止契約與賠償/18
 肆、結 論/22

.消費者保護法上與商品責任等價的服務責任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5
 貳、將服務與商品等價的正當性基礎/27
  一、商品責任的正當性基礎/28
  二、判斷標準/30
 參、案例討論/38
  一、醫療行為從來就不應是消保法第7條所指的服務/38
  二、旅遊服務與餐飲服務/40
  三、(電梯)維修保養服務/42
  四、投資(連動債)服務?/43
  五、保全服務?/46
 肆、結 論/49

.連結之消費者契約──提供商品或服務與授信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51
 貳、法條之邏輯結構/53
  一、形式與實質理性/54
  二、評價因素/56
 參、相同評價之呈現/59
  一、「隨同」解除或終止/59
  二、均得拒絕支付/63
 肆、以法律行為基礎作為結構/65
 伍、亦應相同評價債權讓與之情形/67
 陸、結 論/69

.德國民法上勞動契約之消費者契約特性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71
 貳、消費者契約之釋義結構/73
 參、雇主之企業經營者特性/74
 肆、勞工之消費者特性/77
  一、堅守民法第13條文義/77
  二、絕對與相對消費者概念?/79
  三、使用一般的語言?/81
  四、明顯失敗之民法第13及14條文義?/82
  五、消費者概念──企業經營者概念之對立概念?/84
  六、消費者契約與勞動契約之區隔──依民法第310條第3及4項或第491條第2項第2款?/86
  七、法律系統分析──勞動契約與消費財買賣、消費者消費借貸、消費者租賃之相同處置/89
  八、因勞工消費者特性工會登記入聯邦行政局名單之可能性?/90
  九、昔一般交易條款法第24a條消費者契約概念之援用?/91
  十、付之闕如之立法者立場/93
  十一、客觀目的解釋/94
  十二、合歐盟方針解釋/99
  十三、合憲性解釋──依法律裁判與弱者保護/101
  十四、民法第13條之目的性限縮?/102
  十五、綜合結論/102
 伍、勞動契約消費者契約特性之影響/103
  一、遲延利息利率/104
  二、消費者契約之一般交易條款控制/106

.德國民法上以廢止勞動契約為內容的債務契約之登門銷售契約特性之爭議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07
 貳、以廢止勞動契約為內容之債務契約及廢止契約之釋義結構/108
  一、廢止契約之處分契約性質/108
  二、以廢止勞動契約為內容之債務契約/110
 參、以廢止勞動契約為內容之債務契約之登門銷售契約性質/111
  一、德國民法第312條第1項第1句文義/111
  二、生成歷史/115
  三、法律體系/120
  四、合歐盟方針之解釋/122
  五、德國民法第312條規範意旨/123
  六、德國民法第312條第1項第1句之類推適用/131
  七、總 結/134

.德國民法上勞動契約的特性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37
 貳、勞動契約是具從屬性的僱傭契約/138
 參、勞動契約是消費者契約/141
 肆、勞動契約的登門銷售契約性質爭議/145
 伍、勞動契約現也明文受內容控制/148
  一、廢除範圍排除的規定/148
  二、一般交易條款準用團體協約的有效性/151
 陸、企業風險理論/155
  一、法院見解──企業應承擔工資支付危險/155
  二、德國民法明文規定企業風險理論/157
 柒、勞工的限制責任/161
 捌、結 論/164

.醫療服務之民法意義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67
 貳、醫療服務與侵權責任/168
  一、超越現實的合法侵權解釋/168
  二、醫療服務作為危險責任──恣意的法律解釋/170
 參、醫療瑕疵責任/172
  一、瑕疵結果損害/172
  二、醫療瑕疵之判斷/175
  三、醫療瑕疵與過失之關係──消失的醫療瑕疵要件適用/179
 肆、醫療專業之裁量本質/181
 伍、相互影響的競合理論/185
 陸、結 論/186

.醫療瑕疵判斷標準之研究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89
 貳、因醫療瑕疵所生契約責任之基礎/190
  一、瑕疵結果損害/191
  二、侵權責任與契約責任之融合/194
 參、醫療瑕疵之判斷/198
  一、給付瑕疵與醫療瑕疵/199
  二、醫療瑕疵與過失之關係──消失的醫療瑕疵要件適用/202
  三、裁量權與義務/204
 肆、結 論/208

.工資支付危險之分配與企業風險理論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09
 貳、工資支付危險分配規範之欠缺/212
  一、自由觀之交換原則及僱傭契約法/213
  二、民法第487條分配規則之「適用」?/218
  三、勞委會函釋之質疑/219
 參、企業風險理論/219
  一、債務法現代化法/220
  二、源起──帝國法院及帝國勞動法院判決/221
  三、企業風險理論論據/226
 肆、類型說明與比較/227
  一、天災等不可抗力情形/227
  二、電力公司供電中斷/229
  三、停工、停業或歇業等公權力行為/230
 伍、結 論/233

.附條件買賣之基本結構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35
 貳、債法上之結構/237
  一、附停止條件移轉所有權與先交付標的物之義務/237
  二、同意處分或加工/239
  三、實現價金支付停止條件之義務/241
  四、避免標的物毀損與滅失/242
  五、違反義務之效果/243
 參、物權法上之結構/246
  一、有權占有/247
  二、物上期待權/248
 肆、結 論/251

.動產擔保交易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釋義上之疑問
 壹、研究動機/253
 貳、附條件買賣基本結構分析/254
  一、有待商榷之定義規定/254
  二、附條件買賣出賣人及買受人之法律地位──依民法規定/256
  三、附條件買賣之擔保作用/257
 參、附條件買賣出賣人之取回權──決定性可能文義探究/258
  一、文義探究並體系觀察/259
  二、理所當然、無能為力之立法理由/261
  三、規範意旨探求/262
  四、德國民法/264
  五、結 論/268
 肆、期限利益喪失約款/270
  一、肯定說/270
  二、否定說/270
  三、本文立場/270
 伍、附條件買賣標的物取回之法律性質/271
  一、契約解除說/271
  二、附法定期限解除契約說/272
  三、就物受償說/272
  四、本文立場/273
 陸、總 結/277

.收回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期間──不當且評價矛盾的判決與問題立法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79
 貳、仍然不是很適當/283
 參、還造成評價矛盾/285
 肆、尚未發生的收回請求權卻可能已罹於消滅時效/291
 伍、可能的與較好的消滅時效期間的規範模式/292
 陸、結 論/294

作者介紹

游進發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學 歷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銘傳大學兼任教授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系兼任副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專任與兼任助理教授

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81431007
ISBN13 / 9789575114251
ISBN10 / 9575114256
EAN貨碼 / 9789575114251
頁數 / 312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5X1.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