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藉由所有人與有(無)權占有之要件,物上請求權規定與民法物權編與債編相關規定產生關聯,因此取得民法秩序之核心地位。物上請求權除有返還請求權之形態外,尚有妨害除去與妨害防止請求權。妨害除去與妨害防止請求權之目的,乃在預防損害之發生。民法秩序內有這類預防損害發生請求權之配置者,即人格權。立法者對這兩項權利提供相同之保護,將兩者等價。若謂人格權是私法上重要之權利,則物上請求權在其與人格權等價保護之範圍內,其重要性亦因此顯露無疑。
本書是對物上請求權及其相關規定之研究。民法典之文字,應盡可能使用日常生活用語,以使人民得以更易於進入民法典的世界,才能成為較親民的民法典。植基於這項理念,本書文字已竭盡所能加以潤飾,期求能使讀者更易閱讀。
本書是對物上請求權及其相關規定之研究。民法典之文字,應盡可能使用日常生活用語,以使人民得以更易於進入民法典的世界,才能成為較親民的民法典。植基於這項理念,本書文字已竭盡所能加以潤飾,期求能使讀者更易閱讀。
產品目錄
二版序
自序
導論
占有本權與事實推定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舉證責任規範不具使實體法律關係變動與事實存否的功能
一、以占有本權及事實推定為實體權利變動要件的最高法院判決?
二、推定存在的占有本權及事實未必真的存在
參、舉證責任再分配
一、最高法院關於占有本權與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觀
二、在實體法也應區別本證、反證與反對證明
肆、占有推定效果的調整
一、占有本權推定效果與登記推定效果的立法釐清
二、占有媒介關係中占有本權推定效果的限制
三、無過失占有推定
伍、結論
占有連鎖的存在與本質——在任意規定與當事人意思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占有連鎖早已立身在民法之中
一、在物權法
二、在債權法
參、占有連鎖本質──所有人同意
一、當事人意思的釋義結構
二、不違反物權法定主義
肆、結論
正中宅門必要使用權之內涵
壹、前言
一、問題背景與提出
二、研究必要與方法
貳、民法第800條第1項本文必要使用權內涵
一、向來內涵
二、現代內涵
參、鄰地必要通行權內涵
肆、結論
占有媒介關係的要素及占有與間接占有的法律適用關係——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941號的評析
壹、本案事實
貳、爭點
參、判決理由
肆、簡評
準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以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307號裁定為出發點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數人享有同一債權之本質觀
參、都是請求權——應準用民法第821條
肆、亦準用但書?
一、與民法債編評價一致之準用——亦是可分與不可分債權
二、準公同共有之團體性——應不同處置之理由
三、連帶債權
四、結論
再論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以最高法院104年度第三次民事庭會議為反思對象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請求權與其他權能之別
參、兼顧請求之便利與共益
肆、請求回復亦是請求給付
伍、法定訴訟擔當制度機能之擴充
陸、結論
全部免除善意占有人使用收益返還或償還義務之恣意性與非適當性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民法第952條無效性之證成
一、民法第952條與第179條、第182條第1項間之規範矛盾
二、民法第952條及第179條、第182條第1項間規範矛盾之排除
三、規範矛盾排除之結果
四、善意所有人及善意占有人間評價矛盾之排除──無效性憑徵
五、結論
參、合憲之法律適用
肆、總結
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無權占有人占有物滅失或毀損損害賠償義務——反思性分析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不當得利原則之可能模式
一、二元系統之所受利益及現存利益
二、一元系統之現存利益
三、小結──決定性之規範模式──待驗
參、德國及瑞士民法相關立法例
一、德國民法立法例
二、瑞士民法立法例
三、小結──善意自主占有人之全然免責、惡意自主占有人及他主占有人之過失責任
肆、不可歸責惡意自主占有人與他主占有人之於無過失純粹侵權行為人
一、明證性不足
二、評價矛盾之嫌
三、惡意自主及他主占有意思、占有──不同處置合理化功能欠缺
伍、不可歸責惡意自主占有人與他主占有人之於不可歸責有權占有人
陸、可歸責、善意── 善意之不足評價
柒、不可歸責、善意──非與正當者之區別、程度不足之區別
捌、無權處分── 以例為證之說明
玖、結論── 評價一致之修正建議── 一元系統之現存利益與歸責原則之規範模式
民法第953條及第956條無權占有人損害賠償責任之形構——不當得利原則採用原因與現存利益意義之析出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占有物返還請求權規範與返還不能規範間之關聯性
一、民法第953條及第956條先於第215條之適用
二、民法第953條及第956條先於第181條及第182條之適用
參、占有物滅失或毀損
一、侵權本質
二、亦法律上滅失
肆、惡意自主占有人占有物滅失或毀損損害賠償責任
一、規範正當性說明
二、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半段與第956條之競合
三、過失責任與反面推論
四、他主占有之惡意自主類似性
伍、善意自主占有人占有物滅失或毀損損害賠償責任
一、責任限制之正當性基礎──善意保護
二、責任限制手段──注意義務程度降低?只所受損害填補?不當得利原則!
三、現存利益限制下之損害賠償責任
四、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半段及第953條
陸、總結
請求返還共有物之訴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普通共同訴訟的基本結構
一、獨立性原則
二、獨立性原則的界限
參、類似必要共同訴訟的基本結構
肆、數共有人一同提起時──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一、各共有人均得單獨實施請求返還共有物訴訟(法定訴訟擔當)
二、法官應作成一致裁判
三、類似必要共同訴訟擴大論
伍、職權通知與第三人撤銷訴訟
陸、結論
請求權競合理論之明文規定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
貳、明示競合現象之法條
一、侵權行為與不當得利
二、加害給付與侵權行為
參、準用法條
一、添附之不當得利
二、侵權與契約慰撫金請求權
三、權利瑕疵與瑕疵給付
肆、請求權相互影響之正當性基礎
一、法條明文規定
二、排除評價矛盾
三、程序真實未恆等同實體真實
伍、結論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游進發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學 歷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81026001
ISBN13 / 9789862557716
ISBN10 / 9862557710
EAN貨碼 / 9789862557716
頁數 / 32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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