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班了! 然後咧? : 教你當個聰明的職場勞工

要上班了! 然後咧? : 教你當個聰明的職場勞工

期:
2017/07/30
79
390308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拒當職場笨蛋!老派貓有絕招!
教求職族、職場新鮮人必知的勞動法學分
不讓你任人宰割!


每一篇發生在你我周遭的職場故事,
每一個你我都應該知道的勞動法律。

拗口的法律名詞,利用活潑的插圖,讓你清楚明瞭!
枯燥的法律關係,透過簡單的故事,讓你身歷其境!
重要的法律權益,藉著清楚的說明,讓你全部掌握!

本書收錄最新「一例一休」、「特休請假」、「最低服務年資」的修法以及相關函釋見解,讓即將步入或是初入職場的你,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勞動權益。

要上班了!然後咧?
「怎麼避免求職陷阱?」
「試用期長短老闆說了算嗎?」
「薪資單該怎麼看?」
「一例一休跟我有什麼關係?」
「老闆隨便幫我調動職務可以嗎?」

老派貓說:
實際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水待遇、是否投保勞保等),如與徵才廣告刊登內容不符;或雇主要求扣留證件、預繳保證金或收取費用、指示違反公序良俗的工作,都是違法徵才行為,可以依法申訴檢舉。

老派貓說:
試用期約定,應該是雇主已經「保留」解僱權之特別約定,於試用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仍不得違反誠信原則或權利濫用,雇主也不可以片面決定延長試用期間。

老派貓說:
除了本薪(底薪)外,任何雇主發放之獎金、津貼只要屬於勞務的對價而有「經常性」也都是工資,工資總額認定會影響到加班費、勞健保月投保薪資、退休金數額,影響勞工權益。是否低於基本工資而違法應在不計加班費之情況下,即使勞工是因績效、全勤等獎金掛0,以致低於基本工資,雇主仍屬違法。

老派貓說:
勞動基準法規定採「正常工時」制度。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單週7天只能工作5天,另有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在特定行業別可以經工會,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採取「二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變形工時只是在週次內工作時間可以挪移,不影響總工時、例休日天數,且加班仍應遵守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單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規定。

老派貓說: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且應符合: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2)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否則即屬違法調動命令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PART1. 新鮮的肝,跳樓大拍賣!─求職族勞動權益問題─
不實徵才多,求職陷阱怎麼防?─談「違法徵才廣告」之問題
面試要求透露隱私資料,我能說不嗎?─談「求職隱私與個資保護」之問題
口頭約定,白紙黑字,正式上班才算數?─談「勞動契約生效」之問題
不是勞動契約!你在跟我開玩笑嗎?─談「勞動契約從屬性」之問題
我是法律規定下的勞工嗎?─談「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之問題
建教合作班學生=廉價童工?─談「技術生勞動權益」之問題
鳥盡弓藏?─談「勞動契約繼續性」之問題
派遣還是打零工?─談「派遣勞動」之問題
人事的大絕招:「依公司規定」─談「工作規則」之問題
蝦咪!第一個月薪水竟然變負的?─談「預先收費與預扣工資」之問題
「試用期滿才錄用」是什麼意思?─談「試用期約定」之問題
我把自己賣了嗎?─談「最低服務年限約定」之問題
找親友簽署「人事保證」才能上班?─談「人事保證」之問題

PART2. 「菜比巴」難道是我的錯!?-職場初心者勞動權益問題-
有保有保庇,那些勞工保險不能少?─談「法定勞工保險」之問題
第一次拿到薪資單,看攏瞴!─談「薪資結構與基本工資」之問題
老闆!我抓到你勞保高薪低報了─談「勞保高薪低報」之問題
客人就是神?接到投訴就扣薪,合理嗎?─談「工資全額給付原則」之問題
獎金發不發,誰說了算?─談「工作規則不利益變更」之問題
「一例一休」、「變形工時」搞得我好亂─談「工時制度與工時彈性」之問題
沒日沒夜搞加班,救救我的肝─談「延長工時與加班費」之問題
朝五晚九責任制,共體時艱22K─談「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問題
休息是為了做更多的事─談「休息與待命」之問題
颱風天生意最好了─談「天災放假」之問題
特別休假休不完可以換錢嗎?─談「特別休假」之問題
「請假?事情做完了嗎?」─談「請假」之問題
人事異動,我抽到下下籤?─談「工作調動」之問題
是股東,還是分母?─談「員工入股」之問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蔡晴羽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

經歷:

永信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律師

圓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勞動視野工人法律義務諮詢研究員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入廠輔導專家、課程講師

訴訟經歷:

RCA職業災害毒物侵權集體訴訟勞工律師團義務律師

勞動部主管勞資爭議仲裁案新海瓦斯工會代理人

臺鐵依法休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產業工會代理人

極憲焦點駐站作家(http://www.focusconlaw.com/)

mer‧mer/插圖
一個喜歡海,喜歡用文字和插畫寫下心情的平凡的人

mer‧mer的粉絲頁:www.facebook.com/ilovemermer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教授/張鑫隆
教授/周兆昱
法官/錢建榮
律師/邱顯智
律師/吳俊達
律師/周宇修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
新海工會顧問/林子文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本書清楚完整點出常見勞動法律問題,跟著晴羽律師學習魔法,不讓黑心職場坑你錢!」
--尚詰法律事務所/吳俊達律師

「有教科書的質,但無其艱澀;有實務見本之用,但看不到論理的弱。」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林佳和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84214008
ISBN13 / 9789862957042
ISBN10 / 9862957042
EAN貨碼 / 9789862957042
頁數 / 28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