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人之公民地位與人權

海外華人之公民地位與人權

出版日期:
2014/07/26
79
500395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分別從國際法、國籍法、及各國國內法律和人權觀念,重新檢視美國、日本、南韓、東南亞等國家對於華人公民地位和人權的政策,藉以喚起對人權平等和保護之重視。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


第一章 悠然居留或落地生根:從國際人權法討論海外華人之地位與人權/廖福特


 一、導言:地域、血緣、國籍


 二、地位:意志與規範之交錯


 三、權利:不同地位,不同權利


 四、結語


第二章 孤客‧華僑‧華人─排華法案以來美國華人公民地位與人權的探討/陳靜瑜


 一、時代背景─異鄉孤客時期


 二、排華法案的設立及其影響─從孤客到華僑


 三、移民與國籍法的通過-從華僑到華人


 四、結論─美國官方致歉案


 附錄1 Transcript of Chinese Exclusion Act (1882)


 附錄2 NCCA Petition Letter to the U.S. Congress House & Senate


 附錄3 美國排華法案檔案圖


第三章 韓國華僑的地位與人權/譚道經


 一、何謂韓國華僑


 二、韓國現行法律上的韓華的法律地位


 三、韓華在韓國的現況


 四、韓華在中華民國的地位


 五、結論─韓華的現況及出路


第四章 日本華人的公民地位與人權/城田千枝子


 一、序-今日的日本華人


 二、日本政府對華人政策的歷史以及日本華人的法律地位的變遷


 三、今日日本華人的公民地位與人權


 四、從個案來探討日本華人的公民地位與人權


 五、結語


第五章 泰國華人之公民地位與人權/譚國安


 一、「泰國華人」的定義與比重


 二、泰國華人的僑民地位與自治時代


 三、泰國華人從僑民轉變為公民時代


 四、結論


第六章 越南華人公民地位的變遷/許文堂


 一、前言


 二、南北分治時期的越南華人地位


 三、越南政局演進下的華人人口變化


 四、1975年統一後至「革新」前的越南華人地位


 五、革新以後的新動向


第七章 越南華人之公民地位(1986-2011)/褚廷福


 一、前言


 二、前人研究成果回顧


 三、1986年之前越南華人的公民地位概述


 四、1986年以後越南政府的華人政策要點


 五、1986-2011年越南華人之公民地位的發展


 六、結論


第八章 從緬甸公民權爭議看華人公民意識的發展/楊聰榮


 一、前言


 二、公民權與公民意識


 三、由緬甸民主轉型引發的公民權爭議


 四、緬甸華人公民權問題


 五、下緬甸華人


 六、上緬甸華人


 七、中緬混血


 八、果敢華人


 九、代結語:未完成的公民權改革


第九章 印尼華人之公民地位和人權發展/Rafendi Djamin


 a. The obligation to obtain a Proof of Indonesian Citizenship(SBKRI)


 b. Stateless status of Chinese ethnic


 c. Impunity in c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鴻瑜
台灣花蓮縣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國際組召集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授兼東南亞研究中心主任、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教授。

現任淡江大學亞洲研究所教授。主要著作有:菲律賓的政治發展;政治發展理論;南海諸島與國際衝突;東南亞各國政治與外交政策;南海諸島之發現、開發與國際衝突;中華民國與東南亞各國外交關係史(1912-2000);東南亞各國政府與政治;印度尼西亞史;越南近現代史;新加坡史;泰國史;馬來西亞史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87661006
ISBN13 / 9789869082501
ISBN10 / 9869082505
EAN貨碼 / 9789869082501
頁數 / 388
開數 / 變形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