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唯一, 哪來第一: 捷安特劉金標與你分享的人生思考題

期:
2014/12/28
電子書
$
212
紙本書
$
252
79
320252

內容簡介

追求「唯一」比搶「第一」重要,
標榜「第一」,只會帶來得意忘形。
我的人生和事業不學別人模式,只求唯一,
我50歲才認清自己,找到熱情,
你也可以翻轉既定規則,成就獨特真誠的人生路。


劉金標,台中沙鹿人,巨大集團創辦人,以推廣自行車運動而聞名,因為他的推廣,也讓台灣在每年的五月都有專屬的「台灣自行車月」。
一九七二年創立時從代工做起,整整三十年,立足台中大甲,巨大集團從無到有,一步一腳印耕耘出全球頂級自行車國際品牌──捷安特。
「孔子說過,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但我卻是五十才不惑。 」劉金標說自己是做生意做到六十歲時,才真正體會到,以賺錢為目的,是最膚淺的人生目標。
七十三歲,劉金標因為一身是病,開始騎腳踏車,一開始,騎得很辛苦,但透過環台,逐漸發現新的自我,也對健康有信心,回到公司後,帶動公司騎自行車的風氣,也帶動社會騎車的風氣。八十歲,又再環台一次,甚至遠征日本的瀨戶內海島波海道,藉這些騎車經驗,劉金標對自己和人生,有新的領悟:有時糊塗一點,反而可以突破上限!相反的,如果自認為自己體能只到這裡,就差不多也只是這樣而已。

作者尤子彥為《商業周刊》資深撰述,劉金標是他採訪過上千位採訪對象之一,在尤子彥眼中,劉金標不只是一位創立全球最大自行車集團,事業版圖落在世界地圖的成功企業家;以及帶頭成立A-Team(社團法人台灣自行車協進會),讓自行車產業在台灣紮根、升級,繼續前進的產業界標竿人物;最特別的是,劉金標因開始親自騎車,騎出傳教士般的志業熱情,以及倒吃甘蔗般的人生逆轉滋味。

這樣的淬煉,不但讓其事業成就高峰不墜;所反覆醞釀的人生智慧,更帶給作者深刻體會,每回與劉金標的同騎對話,皆是一趟與智者前行的心靈洗禮,更是劉金標快意人生的智慧結晶。

產品目錄

推薦序1向前跨出去的力量     沈方正
推薦序2自行車時尚文化的推手   施振榮
推薦序3 父親               劉麗珠
各界名人推薦4
作者序 我在單車上遇見蘇格拉底

●PART1 認識自己夠深,可以掌握命運
前言:追逐金錢卻找不到自己的根
1.我五十歲,才真正認識自己
2.一味學別人,永遠都學不像
3.興趣是一回事,事業又是另一回事
4.能力再高,都要靠團隊才能成事
5.成就感,是人生追求的最高樂趣
6.功夫下夠深,可以看到未來命運

●PART2 沒有「唯一」,哪來「第一」
前言:追求唯一,比搶第一重要
7.沒有業界唯一,哪來世界第一
8.未來,決定現在!
9.危機浮現才要應對,為時已晚
10.成功,高興十分鐘就好
11.神討厭貪心的人,一個人只能有一個願望
12.徹底做好有意義的事,可以改變世界

●PART3 進取的人生,無限延伸的夢想
前言:跨出去,才能看到前面的風景
13. 無私,是熱情真正的基因
14.不只「釣魚」,更要「養魚」
15.有故事,才有生命力
16.我一直在學,學習年輕
17跨出去,因為本來就有夢
附錄1:專訪日本愛媛縣知事中村時廣 : 「劉董是我在台灣的父親!」
附錄2:巨大集團重要紀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金標
1934年生,台中沙鹿人,巨大集團創辦人,以自創品牌「GIANT」(捷安特)成為全球自行車龍頭,被譽為台灣自行車業教父。1982年當選第8屆「十大傑出企業家」、2004年榮獲外貿協會「推廣台灣國際品牌特別貢獻獎」;2006年獲頒「華人企業領袖終身成就獎」,2007年獲頒「安永年度創業家獎」,2002年提出台灣觀光自行車島概念,2007年以73歲高齡完成自行車環島,一生致力於提倡優質自行車生活態度,至今熱情不褪。

尤子彥
台中人,大學修心理,研究所念新聞,曾任臨床心理師、報社財經記者,現為《商業周刊》資深撰述,著有《大店長開講》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929137001
ISBN13 / 9789866032783
ISBN10 / 9866032787
EAN貨碼 / 9789866032783
頁數 / 224
開數 / 17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2X2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