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藝術遇上法律: 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When Art Meets Law: Legal Strategies for the Art Market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9/10/24
79
3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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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內容簡介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李政勇(安卓藝術總監)、姚謙(音樂人/作家/收藏家)、
郭斯予(藝術拍賣專業顧問)、陳菁螢(尊彩藝術中心總經理)、
黃子佼(跨界媒體人暨收藏家)、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負責人)、
趙琍(誠品畫廊總監)、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家)、
戴忠仁(國寶檔案主持人)、簡秀枝(典藏藝術家庭社長)
↑藝致推薦(以上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
〔各界好評〕
「收藏藝術是一條理性與感性的旅行,除了美的閱讀之外,也考驗著自己價值觀與理性思維。此書的閲讀除了投資的實例,讀後更可以讓自己以逆向思維去檢驗收藏的意義!」——姚謙(音樂人/作家/收藏家)
「太精彩!是我一定要拿來贈送藏家與藝術家的好書!」——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 負責人)
「掃雷避險法庭教戰守則,藝術投資的護身符。」——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家)
「全書絕非冷氣房下的臆想,作者選擇的經典案例,完全從真實生活取材,將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的藏汙納垢,通通涵蓋入內,具備高度的參考指標,對藝術饕客,有病則治病,無病則預防,非常值得人手一書。」——簡秀枝(典藏藝術家庭 社長)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本書特色】
1. 全新題材: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2. 架構完整&對策周全:六大單元共收錄28篇經典(案例+法院判決+律師叮嚀),從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到著作權益維護…針對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遇上的各種NG狀況及法律糾紛,提出完善對策及預防之道。
3. 生動流暢:將判決書變得有如小說般好讀!就算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也能輕鬆理解!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李政勇(安卓藝術總監)、姚謙(音樂人/作家/收藏家)、
郭斯予(藝術拍賣專業顧問)、陳菁螢(尊彩藝術中心總經理)、
黃子佼(跨界媒體人暨收藏家)、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負責人)、
趙琍(誠品畫廊總監)、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家)、
戴忠仁(國寶檔案主持人)、簡秀枝(典藏藝術家庭社長)
↑藝致推薦(以上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
〔各界好評〕
「收藏藝術是一條理性與感性的旅行,除了美的閱讀之外,也考驗著自己價值觀與理性思維。此書的閲讀除了投資的實例,讀後更可以讓自己以逆向思維去檢驗收藏的意義!」——姚謙(音樂人/作家/收藏家)
「太精彩!是我一定要拿來贈送藏家與藝術家的好書!」——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 負責人)
「掃雷避險法庭教戰守則,藝術投資的護身符。」——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家)
「全書絕非冷氣房下的臆想,作者選擇的經典案例,完全從真實生活取材,將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的藏汙納垢,通通涵蓋入內,具備高度的參考指標,對藝術饕客,有病則治病,無病則預防,非常值得人手一書。」——簡秀枝(典藏藝術家庭 社長)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本書特色】
1. 全新題材: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2. 架構完整&對策周全:六大單元共收錄28篇經典(案例+法院判決+律師叮嚀),從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到著作權益維護…針對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遇上的各種NG狀況及法律糾紛,提出完善對策及預防之道。
3. 生動流暢:將判決書變得有如小說般好讀!就算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也能輕鬆理解!
產品目錄
【推薦序】登峰造極——為藝術權益的法律守護者喝采/典藏藝術家庭社長 簡秀枝
【作者自序】悠遊藝術創作與投資,避踩法律地雷/葉茂林
【目錄】
第一單元:藝術拍賣防雷
Part I: Disputes Arising from Auctions
Ch.1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委託人一律可解約?
Ch.2 拍賣規則未載明,親友代舉牌號,本人連帶要負責?
從拍賣會黃土水銅雕《綿羊》舉牌風波談起
Ch.3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談清代畫家閔貞《高仕圖》遭低價賣出之糾紛
Ch.4 委託同步代標,為搶時機可否改以電話授權,增減競標拍品?
談代標業者與委託人的服務報酬糾紛
第二單元: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
Part Ⅱ: Ownership and Sales Conflicts
Ch.5 賤價購得席德進、星雲等名家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從席德進、星雲大師及歐豪年仿作的買賣糾紛談起
Ch.6 買方付款拖拉慢,賣方應如何解約?
看雕塑大師李真的作品買賣糾紛
Ch.7 如何討回疑遭「暗坎」的真品證明書?
牢記15年「請求權時效」追回買家權益
Ch.8 占有藝術品卻無證明,可否成功告贏原權利人?
從消失的畢費名畫《有南瓜的靜物》重現拍賣市場之糾紛談起
Ch.9 藝術品借展被查封,所有權人如何自保?
苗栗縣府查封展覽品之所有權爭議
Ch.10 明知藝術品證明書造假,拿來使用恐挨刑責——
談朱銘雕塑「太極」之偽造鑑定書遭流通
第三單元:偽作贗品交易
Part Ⅲ: Sale of Forgeries
Ch.11 誤買贗品想退貨,務必掌握6個月解約期——
從張大千《千山秋赭圖》偽作法律爭議談起
Ch.12 誤信藝術投資話術,買到假畫欲哭無淚——
徐悲鴻《八駿圖》贗品吸金案
Ch.13 下標買到假貨,可否向代標平台求償?
談MYDAY網站代標商品瑕疵爭議
Ch.14 明知買到贗品有落款,磨掉或轉賣何者成罪?
從朱銘雕塑偽作流竄談著作權之保護
Ch.15 疑似買到假畫,苦無權威鑑定或證明?
談徐悲鴻、齊白石等大師的偽作糾紛
Ch.16 誤買假畫欲求償,詳加舉證保護自身權益——
談朱德群偽作買賣糾紛
第四單元:仲介委託爭議
Part Ⅳ: Agency and Intermediary Disputes
Ch.17 畫作買賣爆糾紛,中間人需要負責嗎?
看吳冠中油畫《海之夜》偽作爭議事件
Ch.18 寄賣畫作「靠勢」交情不簽約,易生糾紛不可行——
名主播遭控賤售黃君璧畫作風波
Ch.19 代理合約規定「合作永遠有效」,畫家就會被畫廊綁一輩子?
談徐悲鴻高徒誤簽畫廊終身約,如何解套?
Ch.20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如何求償?
談美籍藝術家在台託售畫作解約糾紛
Ch.21 居間牽線買賣畫作,約定不清恐公親變事主——
仲介衰捲吳冠中油畫偽作買賣糾紛
第五單元:失竊毀壞求償
Part Ⅴ: Damaged and Stolen Art
Ch.22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不翼而飛,如何判定賠償金額?
談台中商銀保管箱珠寶失竊案賠償爭議
Ch.23 投保人贗品充當真品,自導自演藝術品遭竊案——
論刀劍玉器展涉詐欺投保爭議
Ch.24 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如何計算損害賠償額?
水晶雕塑受損之索賠糾紛
Ch.25 拍品取回卻受損,委託人可否要求拍賣公司賠償?
談鄭燮書法對聯送拍遭毀糾紛
第六單元:著作權益維護
Part Ⅵ: Protecting Copyrights and Related Rights
Ch.26 參考淪抄襲,當心上法庭——
從藝術浮雕玻璃圖樣遭「致敬」,談著作權之界定與保障
Ch.27 藝術家性格浪漫,隨興簽約易生爭議——
全球華人藝術網主張黃磊生作品專屬授權風波
Ch.28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從北京律師事務所控告百度侵權談起
【作者自序】悠遊藝術創作與投資,避踩法律地雷/葉茂林
【目錄】
第一單元:藝術拍賣防雷
Part I: Disputes Arising from Auctions
Ch.1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委託人一律可解約?
Ch.2 拍賣規則未載明,親友代舉牌號,本人連帶要負責?
從拍賣會黃土水銅雕《綿羊》舉牌風波談起
Ch.3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談清代畫家閔貞《高仕圖》遭低價賣出之糾紛
Ch.4 委託同步代標,為搶時機可否改以電話授權,增減競標拍品?
談代標業者與委託人的服務報酬糾紛
第二單元: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
Part Ⅱ: Ownership and Sales Conflicts
Ch.5 賤價購得席德進、星雲等名家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從席德進、星雲大師及歐豪年仿作的買賣糾紛談起
Ch.6 買方付款拖拉慢,賣方應如何解約?
看雕塑大師李真的作品買賣糾紛
Ch.7 如何討回疑遭「暗坎」的真品證明書?
牢記15年「請求權時效」追回買家權益
Ch.8 占有藝術品卻無證明,可否成功告贏原權利人?
從消失的畢費名畫《有南瓜的靜物》重現拍賣市場之糾紛談起
Ch.9 藝術品借展被查封,所有權人如何自保?
苗栗縣府查封展覽品之所有權爭議
Ch.10 明知藝術品證明書造假,拿來使用恐挨刑責——
談朱銘雕塑「太極」之偽造鑑定書遭流通
第三單元:偽作贗品交易
Part Ⅲ: Sale of Forgeries
Ch.11 誤買贗品想退貨,務必掌握6個月解約期——
從張大千《千山秋赭圖》偽作法律爭議談起
Ch.12 誤信藝術投資話術,買到假畫欲哭無淚——
徐悲鴻《八駿圖》贗品吸金案
Ch.13 下標買到假貨,可否向代標平台求償?
談MYDAY網站代標商品瑕疵爭議
Ch.14 明知買到贗品有落款,磨掉或轉賣何者成罪?
從朱銘雕塑偽作流竄談著作權之保護
Ch.15 疑似買到假畫,苦無權威鑑定或證明?
談徐悲鴻、齊白石等大師的偽作糾紛
Ch.16 誤買假畫欲求償,詳加舉證保護自身權益——
談朱德群偽作買賣糾紛
第四單元:仲介委託爭議
Part Ⅳ: Agency and Intermediary Disputes
Ch.17 畫作買賣爆糾紛,中間人需要負責嗎?
看吳冠中油畫《海之夜》偽作爭議事件
Ch.18 寄賣畫作「靠勢」交情不簽約,易生糾紛不可行——
名主播遭控賤售黃君璧畫作風波
Ch.19 代理合約規定「合作永遠有效」,畫家就會被畫廊綁一輩子?
談徐悲鴻高徒誤簽畫廊終身約,如何解套?
Ch.20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如何求償?
談美籍藝術家在台託售畫作解約糾紛
Ch.21 居間牽線買賣畫作,約定不清恐公親變事主——
仲介衰捲吳冠中油畫偽作買賣糾紛
第五單元:失竊毀壞求償
Part Ⅴ: Damaged and Stolen Art
Ch.22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不翼而飛,如何判定賠償金額?
談台中商銀保管箱珠寶失竊案賠償爭議
Ch.23 投保人贗品充當真品,自導自演藝術品遭竊案——
論刀劍玉器展涉詐欺投保爭議
Ch.24 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如何計算損害賠償額?
水晶雕塑受損之索賠糾紛
Ch.25 拍品取回卻受損,委託人可否要求拍賣公司賠償?
談鄭燮書法對聯送拍遭毀糾紛
第六單元:著作權益維護
Part Ⅵ: Protecting Copyrights and Related Rights
Ch.26 參考淪抄襲,當心上法庭——
從藝術浮雕玻璃圖樣遭「致敬」,談著作權之界定與保障
Ch.27 藝術家性格浪漫,隨興簽約易生爭議——
全球華人藝術網主張黃磊生作品專屬授權風波
Ch.28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從北京律師事務所控告百度侵權談起
作者介紹
葉茂林
作者│葉茂林 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台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合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台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家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家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
■譯作:《捍衛著作權-從印刷術到數位時代之著作權法》
作者│葉茂林 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台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合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台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家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家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
■譯作:《捍衛著作權-從印刷術到數位時代之著作權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18241007
ISBN13 / 9789579057509
ISBN10 / 9579057508
EAN貨碼 / 9789579057509
頁數 / 22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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