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十三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憲法判決:獨立呈現憲法法庭判決,強調憲法實務的發展與解釋。
十三、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改版差異
1.配合115年1月公布之法規修正
2.新增114年實務見解並刪除部分舊實務見解
3.刪除104年前較無參考價值之修正理由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產品目錄
‧公司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4.12.26)/陸- 3
第一章 總則/陸- 3
第二章 無限公司/陸- 21
第三章 有限公司/陸- 29
第四章 兩合公司/陸- 36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陸- 38
第六章 (刪除)/陸-153
第六章之一 關係企業/陸-153
第七章 外國公司/陸-156
第八章 登記/陸-161
第九章 附則/陸-164
►公司法 概念釐清比較表/陸-166
‧有限合夥法(104.06.24)/陸-175
‧企業併購法(111.06.15)/陸-181
‧證券交易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3.08.07)/陸-195
第一章 總則/陸-195
第二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陸-211
第三章 證券商/陸-225
第四章 證券商同業公會/陸-229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陸-229
第五章之一 外國公司/陸-246
第六章 仲裁/陸-247
第七章 罰則/陸-248
第八章 附則/陸-264
►證券交易法 概念釐清比較表/陸-266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陸-269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99.12.22)/陸-272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114.05.05)/陸-275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114.04.25)/陸-300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112.12.04)/陸-307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114.07.16)/陸-313
‧票據法(76.06.29)/陸-320
第一章 通則/陸-320
第二章 匯票/陸-334
第三章 本票/陸-349
第四章 支票/陸-351
第五章 附則/陸-355
►票據法 概念釐清比較表/陸-357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陸-369
‧海商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8.07.08)/陸-371
第一章 通則/陸-371
第二章 船舶/陸-372
第三章 運送/陸-377
第四章 船舶碰撞/陸-395
第五章 海難救助/陸-396
第六章 共同海損/陸-396
第七章 海上保險/陸-398
第八章 附則/陸-402
►海商法 概念釐清比較表/陸-403
‧保險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4.06.18)/陸-404
第一章 總則/陸-404
第二章 保險契約/陸-413
第三章 財產保險/陸-425
第四章 人身保險/陸-431
第五章 保險業/陸-444
第六章 附則/陸-479
►保險法 概念釐清比較表/陸-481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陸-48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陸-487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111.11.25)/陸-495
‧全民健康保險法(112.06.28)/陸-497
‧銀行法(112.06.28)/陸-511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12.12.06)/陸-534
柒、智慧財產權法類
‧著作權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1.06.15)/柒- 3
‧商標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2.05.24)/柒- 50
‧商標法施行細則(113.05.01)/柒- 92
‧專利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1.05.04)/柒- 99
‧專利法施行細則(112.03.24)/柒-192
‧營業秘密法(109.01.15)/柒-205
‧公平交易法(106.06.14)/柒-209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柒-217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12.04.26)/柒-223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112.02.15)/柒-230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112.08.18)/柒-244
規格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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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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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