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非常上訴案例選輯

2025非常上訴案例選輯

出版日期:
2025/06/04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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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第441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此為檢察總長專屬之職權,是對於確定刑事判決之審判違背法令所設之救濟方法,以統一法令之適用。

內容簡介

依刑事訴訟法第441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此為檢察總長專屬之職權,是對於確定刑事判決之審判違背法令所設之救濟方法,以統一法令之適用。本書由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整理出11大類之「非常上訴類型」,選輯40則具體案例,以「摘錄要旨」方式,呈現個案「具體非常上訴理由」及「最高法院後續判決理由」,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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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認定錯誤
【案次1】 111台非2
少年時期所犯之罪執畢後3年,應視為未宣告,並應以法院宣判時 (非被告犯罪時)為準………1頁
【案次2】 112台非127
少年時期所犯之罪執畢後3年,應視為未宣告,並應以法院宣判時 (非被告犯罪時)為準………3頁
【案次3】 111台非119
假釋期間犯案之累犯認定錯誤………………5頁
【案次4】 112台非112
誤論累犯………………………………………10頁

定執行刑錯誤
【案次5】 112台非85
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曾經合併定刑而受刑罰折扣之既得利益不應剝奪)……………………12頁
【案次6】 112台非128
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曾經合併定刑而受刑罰折扣之既得利益不應剝奪)……………………14頁
【案次7】 111台非138
違反刑法第42條第5項科罰金案件,易服勞役折算標準之規定……………………………………16頁
【案次8】 111台非143
違反刑法第50條就得易科罰金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時,應得受刑人同意之規定……………………………………………17頁
【案次9】 112台非131
同上(法院不得逕於審判階段合併定刑)……19頁

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案次10】 111台非128
重複聲請定執行刑之原則與例外…………23頁
【案次11】 112台非35
應判免訴或不受理而為實體判決…………27頁
【案次12】 110台非247
應判免訴或不受理而為實體判決…………29頁
【案次13】 112台非55
聲請撤銷重複沒收之宣告…………………32頁

漏未比較新舊法
【案次14】 110台非242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要件與法定刑修正,漏未比較…………………………………35頁
【案次15】 111台非135
刑法第91條之1關於刑前強制治療相關修正,漏未比較………………………………………37頁

程序問題
【案次16】 111台非161
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未合法送達,法院逕就檢察官後續撤緩偵案件之聲請觀勒,為裁定。…40頁
【案次17】 110台非230
告知義務的範圍,包括「罪名」變更及「罪數」變更…………………………………………42頁
【案次18】 111台非4
告訴代理委任狀之補正,超過告訴期間,告訴是否合法?……………………………………46頁
【案次19】 112台非73
被告未經觀察勒戒,逕行起訴案件之處理…54頁
【案次20】 110台非215
關於告訴期間計算,始日是否算入?………56頁
【案次21】 111台非9
撤回告訴時點之認定問題…………………63頁
【案次22】 112台非4
誤已有合法上訴之撤銷改判………………66頁
【案次23】 113台非11
誤已有合法上訴之撤銷改判………………72頁

關於法定減刑事由存否之認定
【案次24】 111台非6
銀行法第125條之4第2項自白減刑………………………………………………74頁
【案次25】 112台非3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供出毒品來源減刑………………………………………………77頁

科刑/易刑違背法令
【案次26】 110台非244
量刑理由與卷內事證矛盾…………………81頁
【案次27】 113台非7
漏未依證交法規定宣告未發還被害人之不法所得沒收………………………………………83頁
【案次28】 112台非115
未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再減刑(販賣一級毒品案件)…………………………………………86頁

緩刑宣告有誤
【案次29】 110台非240
前案宣告緩刑確定,後案又宣告緩刑……94頁

受兩公約、大法官解釋意旨所及
【案次30】 110台非222
殺人罪需符「情節最重大」方能判死……96頁
【案次31】 110台非208
聲請釋憲案成功之原因案件,受大法官解釋意旨所及…………………………………………102頁

有刑事訴訟法第379條各款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
【案次32】 111台非112
法院組織不合法……………………………106頁
【案次33】 112台非100
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109頁
【案次34】 111台非136
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112頁
【案次35】 110台非205
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114頁
【案次36】 110台非194
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116頁
【案次37】 111台非120
法院就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120頁
【案次38】 111台非101
法院就未受請求事項予以判決……………123頁
【案次39】 112台非16
判決主文與理由矛盾………………………126頁

其他
【案次40】 111台非111
符合法定阻卻違法事由,原審仍判有罪(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第1項、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 …………………………128頁

作者介紹

最高檢察署為全國最高檢察機關,辦理第三審檢察事務。非常上訴為刑事訴訟中之特別程序,其審判由最高法院管轄。非常上訴之提起,則專屬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之職權。所以刑事判決確定案件,須經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審查後,認為審判違背法令應提起非常上訴者,始由其向最高法院提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19494002
ISBN13 / 978626722070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220702
頁數 / 15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5.4*18*0.9
級別 / N:無
重量(g) /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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