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文學,蔚然成河。
我們以什麼橫渡彼岸?
宋澤萊訴說台灣文學三百年流變
如一艘從源頭出發的輕舟,悠蕩循入四季的波流,
穿越傳奇、恬淡、悲嚎與嘲諷,又航向新的驚奇。
康熙年間郁永河渡台採硫磺,原來是一齣超現實的羅曼史?
咸豐時期台灣舉人陳肇興歌詠田園,詩情直比唐代孟浩然!
對小三動真情?清末進士許南英十一首情詩追弔歌妓吳湘玉。
日治時代龍瑛宗著〈植有木瓜樹的小鎮〉,刻畫生存的絕望,曾經震驚日本文壇。
吳濁流從《亞細亞的孤兒》寫到《波茨坦科長》,象徵台灣文學從深秋遞轉入嚴冬!
每位作家都隸屬於他們的時代,
點點的火光相繼亮起,在文學的長空下,燦爛成花。
宋澤萊借用海登.懷特和弗萊的文學理論,分析台灣文學的發展歷程,將台灣文學史劃分為五個階段:傳奇、田園、悲劇、諷刺和新傳奇,正好與天地節候的律動相契合,貼近歷史脈動的評論,跳脫過去流水帳式的編年體書寫,撩動三百年來台灣作家們的潛意識思緒,開啟了文學研究的全新方向。
春:三百年前郁永河撰《裨海紀遊》,揭開傳奇文學的序曲,驚浪、險崖、番俗……,登台所見皆為不可思議的春光。
夏:一八五一年,開台進士鄭用錫興築北郭園,本土仕紳相繼吟詠園林,揮灑出一派恬淡的夏日閒情。
秋:日治時期,人在壓抑下活著,楊華、龍瑛宗等人呼喊鋪天蓋地的悲哀,走進時代滄桑的深秋。
冬:戰後卻是寒冬,半世紀的期待幻滅,台灣文壇從悲泣轉為譏諷自嘲,邁入了諷刺文學時代。
新春:二十世紀末至今,葉石濤、方耀乾刻畫全新傳奇,台灣英雄重新被歌詠,台語文學蓬勃發展,正迎接新一季的春天。
產品目錄
自序:另一種台灣文學史的新觀念
第一章:本書理論運用與檢討
海登.懷特、弗萊的文學理論在運用時可能遭到的問題及其解決方法之商榷——也談文學的「理論」與「實際」
第二章:傳奇文學時代
評郁永河的《裨海紀遊》--並論台灣文學史上的傳奇時代
藍鼎元的帝國之眼--認知台灣的詭異修辭法
論恐懼心理與朱仕玠《小琉球漫誌》書中詩作的寫成
第三章:田園文學時代
評鄭用錫的園林詩〈北郭園新成八景答諸君作〉--並論台灣田園文學時代的來臨
評陳肇興的〈春田四詠〉、〈秋田四詠〉--內容、修辭、意識形態的一種分析
略談許南英的園林文學
論許南英情詩在台灣文學發展史上的意義
第四章:悲劇文學時代
「櫟」創社詩人賴紹堯兩首詩的評價--並論台灣悲劇文學時代來臨的原因
評楊華的〈女工悲曲〉--並論日治時代瀰天蓋地的悲劇文風
論龍瑛宗小說〈植有木瓜樹的小鎮〉裡的文字修辭和無意識修辭--並論台灣悲劇文學的起因和功用
論吳濁流長篇小說《亞細亞的孤兒》裡的否定--並論悲劇裡主體性的初萌
第五章:諷刺文學時代
台灣戰後諷刺文學的兩條路線--以吳濁流的〈波茨坦科長〉和黃春明的〈我愛瑪莉〉為例
評林宗源的〈人講你是一條蕃薯〉--並論二戰後台灣諷刺文學的全面到來和消退
評林宗源的〈講一句罰一箍〉--歷史創傷藝術品化的正當性
論施明正與七等生小說的反諷性
第六章:新傳奇文學時代
評葉石濤的長篇小說《西拉雅末裔潘銀花》--並論台灣「新傳奇」文學時代的來臨
評陳金順的〈開置街頭的含笑花〉及林央敏的〈蓮花火穎〉--並論當前台灣新傳奇文學時代的來臨
評方耀乾的〈伊咧等我〉--詩人對台灣人原生性的追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宋澤萊
經歷:本名廖偉竣,1952年生,雲林縣人。1976年自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後,一直任教於彰化縣福興國中至2007年退休。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美國愛荷華大學國際作家寫作班成員。小說家、詩人、文學評論家、雜誌編輯。曾任大葉大學文學授課駐校作家;現任彰師大台灣文學研究所短期授課作家。
出版書籍:1978年以「打牛湳村系列小說」轟動文壇。兩年間又出版呼應寫實主義、浪漫主義、自然主義風格的五本小說;1980年一度轉向參禪;1985年以《廢墟台灣》復出小說界,獲選為當年度台灣最具影響力的書籍之一;1994年創作魔幻寫實長篇小說《血色蝙蝠降臨的城市》以及2001年出版的長篇《熱帶魔界》則揉合了寫實、魔幻、大眾的文學技巧,神奇莫測;2002年又出版短篇小說集《變成鹽柱的作家》。除小說創作,尚著有梵天大我散文集《隨喜》、詩集《福爾摩莎頌歌》、論著《禪與文學體驗》、《台灣人的自我追尋》以及台語詩集《一枝煎匙》《普世戀歌》。除了作家與教師身分,宋澤萊同時也是台灣本土意識及新文化運動的重要旗手和理論奠基者,曾結合同志創辦《台灣新文化》、《台灣新文學》、《台灣e文藝》等雜誌。
獲獎:曾獲吳濁流小說及新詩首獎、時報文學獎推薦獎、聯合報文學獎佳作獎、吳三連文學獎、東元科技人文獎。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