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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會作為大家的羅盤和地圖:先拉高視野,從宏觀體系的鳥瞰掌握,再切入到微觀觀念的逐步攻讀,加上從考試實戰角度改寫濃縮的函釋及解題素材,帶著大家在森林裡一起殺鬼打怪,不斷累積上榜技巧的經驗值。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公務員法就像一片森林。
外表乍看綠意盎然、平易近人(譯:相較於其他科,看起來好像技術含量不高,反正找時間背一背就好,得分應該很簡單);但如果一股衝勁就衝進去,很容易迷失、甚至遍體麟傷。
作為曾經迷失、遍體鱗傷且好不容易爬出這片黑森林的我們,寫這本書最大的希望,就是作為大家的羅盤和地圖:先拉高視野,從宏觀體系的鳥瞰掌握,再切入到微觀觀念的逐步攻讀,加上從考試實戰角度改寫濃縮的函釋及解題素材,帶著大家在森林裡一起殺鬼打怪,不斷累積上榜技巧的經驗值。
不論你是愛探險的Dora,或是鬼盜船長Jack Sparrow,相信這本書會帶著你走出森林,找到屬於你的那片應許之地。
產品目錄
【目錄】
1公職與公務員
【第一節】公務員法裡常見的公職1-4
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1-4
第二項 民選公職人員1-4
第三項 政務人員1-5
第四項 公務人員1-6
第五項 聘用人員1-6
第六項 約僱人員1-7
第七項 工友 1-7
【第二節】考試愛考的比較分類1-8
第一項 政務官vs.事務官─「學理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二項 政務人員vs.公務人員─「法制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三項 「法制上從廣義到狹義」的比較分類1-12
【第三節】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1-17
第一項 特別權力關係1-17
第二項 公法上職務關係1-17
【第四節】公務人員的權利、義務與責任1-19
第一項 權利1-19
第二項 義務1-20
第三項 責任1-21
2任用
【第一節】基本結構2-5
第一項 官等2-5
第二項 職等2-5
第三項 職等標準2-5
第四項 職系2-5
第五項 職系說明書2-5
第六項 職組2-6
第七項 職務2-6
第八項 職務列等表2-6
第九項 職務說明書2-6
【第二節】任用的資格要件2-10
第一項 積極任用資格2-10
第二項 消極任用資格2-10
第三項 其他涉及任用資格的特別法2-13
【第三節】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2-23
第一項 分發任用2-23
第二項 任用(派代)前的注意與查核2-24
第三項 先派代理2-26
第四項 送銓敘審定2-27
第五項 先予試用2-28
第六項 合格實授2-30
第七項 任命(官)令2-31
【第四節】公務人員任用動態與銓敘主要規範2-32
第一項 權理2-32
第二項 調任2-33
第三項 指名商調2-39
第四項 擬任職務與任用資格銓敘2-42
第五項 轉任2-43
【第五節】升職等與升官等主要規範2-44
第一項 升職等2-44
第二項 升官等2-44
【第六節】機關首長任用與遷調人員限制規範2-49
第一項 應迴避任用之對象2-49
第二項 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2-52
【第七節】任用的原則2-56
第一項 要件規範2-56
第二項 主要要件內涵與例舉2-56
【第八節】留職停薪2-58
第一項 意涵2-58
第二項 適用對象2-58
第三項 「應予」留職停薪的要件2-58
第四項 「得申請」留職停薪的要件2-59
第五項 留職停薪期限2-60
第六項 回職復薪2-60
第七項 其他重點規範2-61
【第九節】其他人員2-65
第一項 機要人員2-65
第二項 聘用人員2-70
第三項 約僱人員2-71
3陞遷
【第一節】陞遷基本觀念3-4
第一項 陞遷的定義3-4
第二項 辦理陞遷的必備要素3-4
第三項 辦理陞遷的程序3-8
第四項 辦理陞遷業務所禁止之行為3-9
【第二節】免經甄審(選)、不得陞任、優先陞任的特殊情形3-12
第一項 免經甄審(選)3-12
第二項 不得陞任3-15
第三項 優先陞任3-16
【第三節】陞遷的原則3-20
4倫理與服務法制
【第一節】公務員服務法4-5
第一項 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4-5
第二項 應遵守之各項義務4-12
【第二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4-67
第一項 基礎觀念4-67
第二項 受贈財物規範4-68
第三項 飲宴應酬規範4-69
第四項 演講等活動規範4-72
【第三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4-73
第一項 基礎觀念4-73
第二項 不得作為或受限制之行為4-77
第三項 應作為之行為4-88
第四項 違反中立法的責任與處置4-91
【第四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4-97
第一項 財產申報4-97
第二項 受理申報之機關(構)4-98
第三項 應申報之財產與併行義務4-99
第四項 財產申報的期程4-103
第五項 違反財產申報義務的罰則4-104
第六項 罰鍰處理機關4-104
第七項 財產信託4-112
【第五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4-115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15
第二項 利益衝突與迴避義務4-121
第三項 其他禁止圖利規範4-137
【第六節】公務人員交代條例4-153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53
第二項 機關首長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3
第三項 主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4
第四項 經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5
第五項 移交如有特殊情形的處理4-155
5考績
【第一節】考績委員會之成立5-5
第一項 依據5-5
第二項 職掌5-5
第三項 組成人數與性別比例5-5
第四項 成員產生方式5-5
第五項 議決方式5-6
第六項 保密及迴避義務5-6
【第二節】平時考核5-11
第一項 意涵5-11
第二項 平時考核獎懲5-11
【第三節】考績基本觀念5-14
第一項 考績種類5-14
第二項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方式5-14
第三項 應予年終考績的對象5-14
第四項 權理與調任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人員考績5-15
【第四節】年終考績5-16
第一項 年終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16
第二項 年終考績的考核依據與項目5-16
第三項 年終考績各等次之主要條件5-16
第四項 年終考績之效果5-19
【第五節】另予考績5-20
第一項 另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及辦理時機5-20
第二項 另予考績的評分項目及各等次要件5-20
第三項 另予考績獎懲的效果5-20
【第六節】年終辦理考績的程序5-21
第一項 查明受考人數5-21
第二項 主管評擬5-21
第三項 考績委員會初核5-21
第四項 機關首長覆核5-22
第五項 報主管機關核定5-22
第六項 送銓敘部銓敘審定5-22
第七項 考績結果書面通知5-22
第八項 考績執行5-23
【第七節】專案考績5-28
第一項 專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28
第二項 專案考績的種類、要件與獎懲效果5-28
第三項 專案考績的辦理程序5-29
【第八節】考績的原則5-31
第一項 綜覈名實5-31
第二項 信賞必罰5-31
第三項 準確客觀5-31
【第九節】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一項 釋字第583號解釋5-33
第二項 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十節】與考績相關的過去大法官解釋重點5-34
第一項 釋字第243號解釋5-34
第二項 釋字第298號解釋5-34
第三項 釋字第491號解釋5-35
6懲戒
【第一節】公務員應受懲戒之要件、移送與停職6-4
第一項 須為懲戒法上之公務員6-4
第二項 應受懲戒之要件6-5
第三項 移送6-5
第四項 停職與復職6-6
【第二節】法官迴避、判決、懲戒處分與上訴6-12
第一項 懲戒法庭法官應迴避之要件6-12
第二項 判決種類6-13
第三項 若判決應為懲戒,則其懲戒處分輕重之標準6-15
第四項 懲戒處分的種類與效果6-16
第五項 懲戒權行使期間6-17
第六項 上訴6-18
第七項 懲戒處分之執行6-18
【第三節】懲戒與刑事、懲處之關係6-22
第一項 懲戒與刑事之關係6-22
第二項 懲戒與懲處之關係6-27
【第四節】再審之訴6-50
第一項 要件6-50
第二項 不變期間6-50
7權益保障與協會
【第一節】權益保障7-4
第一項 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7-4
第二項 保障範圍與各項實體保障7-8
第三項 復審要件與相關程序7-18
第四項 申訴、再申訴要件與相關程序7-21
第五項 因公涉訟輔助7-65
【第二節】協會7-69
第一項 基本觀念7-69
第二項 得加入協會之對象7-70
第三項 協會職權7-70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1
1公職與公務員
【第一節】公務員法裡常見的公職1-4
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1-4
第二項 民選公職人員1-4
第三項 政務人員1-5
第四項 公務人員1-6
第五項 聘用人員1-6
第六項 約僱人員1-7
第七項 工友 1-7
【第二節】考試愛考的比較分類1-8
第一項 政務官vs.事務官─「學理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二項 政務人員vs.公務人員─「法制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三項 「法制上從廣義到狹義」的比較分類1-12
【第三節】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1-17
第一項 特別權力關係1-17
第二項 公法上職務關係1-17
【第四節】公務人員的權利、義務與責任1-19
第一項 權利1-19
第二項 義務1-20
第三項 責任1-21
2任用
【第一節】基本結構2-5
第一項 官等2-5
第二項 職等2-5
第三項 職等標準2-5
第四項 職系2-5
第五項 職系說明書2-5
第六項 職組2-6
第七項 職務2-6
第八項 職務列等表2-6
第九項 職務說明書2-6
【第二節】任用的資格要件2-10
第一項 積極任用資格2-10
第二項 消極任用資格2-10
第三項 其他涉及任用資格的特別法2-13
【第三節】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2-23
第一項 分發任用2-23
第二項 任用(派代)前的注意與查核2-24
第三項 先派代理2-26
第四項 送銓敘審定2-27
第五項 先予試用2-28
第六項 合格實授2-30
第七項 任命(官)令2-31
【第四節】公務人員任用動態與銓敘主要規範2-32
第一項 權理2-32
第二項 調任2-33
第三項 指名商調2-39
第四項 擬任職務與任用資格銓敘2-42
第五項 轉任2-43
【第五節】升職等與升官等主要規範2-44
第一項 升職等2-44
第二項 升官等2-44
【第六節】機關首長任用與遷調人員限制規範2-49
第一項 應迴避任用之對象2-49
第二項 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2-52
【第七節】任用的原則2-56
第一項 要件規範2-56
第二項 主要要件內涵與例舉2-56
【第八節】留職停薪2-58
第一項 意涵2-58
第二項 適用對象2-58
第三項 「應予」留職停薪的要件2-58
第四項 「得申請」留職停薪的要件2-59
第五項 留職停薪期限2-60
第六項 回職復薪2-60
第七項 其他重點規範2-61
【第九節】其他人員2-65
第一項 機要人員2-65
第二項 聘用人員2-70
第三項 約僱人員2-71
3陞遷
【第一節】陞遷基本觀念3-4
第一項 陞遷的定義3-4
第二項 辦理陞遷的必備要素3-4
第三項 辦理陞遷的程序3-8
第四項 辦理陞遷業務所禁止之行為3-9
【第二節】免經甄審(選)、不得陞任、優先陞任的特殊情形3-12
第一項 免經甄審(選)3-12
第二項 不得陞任3-15
第三項 優先陞任3-16
【第三節】陞遷的原則3-20
4倫理與服務法制
【第一節】公務員服務法4-5
第一項 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4-5
第二項 應遵守之各項義務4-12
【第二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4-67
第一項 基礎觀念4-67
第二項 受贈財物規範4-68
第三項 飲宴應酬規範4-69
第四項 演講等活動規範4-72
【第三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4-73
第一項 基礎觀念4-73
第二項 不得作為或受限制之行為4-77
第三項 應作為之行為4-88
第四項 違反中立法的責任與處置4-91
【第四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4-97
第一項 財產申報4-97
第二項 受理申報之機關(構)4-98
第三項 應申報之財產與併行義務4-99
第四項 財產申報的期程4-103
第五項 違反財產申報義務的罰則4-104
第六項 罰鍰處理機關4-104
第七項 財產信託4-112
【第五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4-115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15
第二項 利益衝突與迴避義務4-121
第三項 其他禁止圖利規範4-137
【第六節】公務人員交代條例4-153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53
第二項 機關首長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3
第三項 主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4
第四項 經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5
第五項 移交如有特殊情形的處理4-155
5考績
【第一節】考績委員會之成立5-5
第一項 依據5-5
第二項 職掌5-5
第三項 組成人數與性別比例5-5
第四項 成員產生方式5-5
第五項 議決方式5-6
第六項 保密及迴避義務5-6
【第二節】平時考核5-11
第一項 意涵5-11
第二項 平時考核獎懲5-11
【第三節】考績基本觀念5-14
第一項 考績種類5-14
第二項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方式5-14
第三項 應予年終考績的對象5-14
第四項 權理與調任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人員考績5-15
【第四節】年終考績5-16
第一項 年終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16
第二項 年終考績的考核依據與項目5-16
第三項 年終考績各等次之主要條件5-16
第四項 年終考績之效果5-19
【第五節】另予考績5-20
第一項 另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及辦理時機5-20
第二項 另予考績的評分項目及各等次要件5-20
第三項 另予考績獎懲的效果5-20
【第六節】年終辦理考績的程序5-21
第一項 查明受考人數5-21
第二項 主管評擬5-21
第三項 考績委員會初核5-21
第四項 機關首長覆核5-22
第五項 報主管機關核定5-22
第六項 送銓敘部銓敘審定5-22
第七項 考績結果書面通知5-22
第八項 考績執行5-23
【第七節】專案考績5-28
第一項 專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28
第二項 專案考績的種類、要件與獎懲效果5-28
第三項 專案考績的辦理程序5-29
【第八節】考績的原則5-31
第一項 綜覈名實5-31
第二項 信賞必罰5-31
第三項 準確客觀5-31
【第九節】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一項 釋字第583號解釋5-33
第二項 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十節】與考績相關的過去大法官解釋重點5-34
第一項 釋字第243號解釋5-34
第二項 釋字第298號解釋5-34
第三項 釋字第491號解釋5-35
6懲戒
【第一節】公務員應受懲戒之要件、移送與停職6-4
第一項 須為懲戒法上之公務員6-4
第二項 應受懲戒之要件6-5
第三項 移送6-5
第四項 停職與復職6-6
【第二節】法官迴避、判決、懲戒處分與上訴6-12
第一項 懲戒法庭法官應迴避之要件6-12
第二項 判決種類6-13
第三項 若判決應為懲戒,則其懲戒處分輕重之標準6-15
第四項 懲戒處分的種類與效果6-16
第五項 懲戒權行使期間6-17
第六項 上訴6-18
第七項 懲戒處分之執行6-18
【第三節】懲戒與刑事、懲處之關係6-22
第一項 懲戒與刑事之關係6-22
第二項 懲戒與懲處之關係6-27
【第四節】再審之訴6-50
第一項 要件6-50
第二項 不變期間6-50
7權益保障與協會
【第一節】權益保障7-4
第一項 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7-4
第二項 保障範圍與各項實體保障7-8
第三項 復審要件與相關程序7-18
第四項 申訴、再申訴要件與相關程序7-21
第五項 因公涉訟輔助7-65
【第二節】協會7-69
第一項 基本觀念7-69
第二項 得加入協會之對象7-70
第三項 協會職權7-70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1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良文育成
幾個背景多元,但都是熟年阿宅組成的一個團隊
我們雖然長得越來越舊,但心一直努力保持如新
因為曾經是考生,知道考生心裡苦(悶)
所以最care寫的文一定要好讀又好用
也希望能有一點好笑
(人生嘛~不要一直太嚴肅會內傷)
現在的日常,不是趕稿中,就是被趕稿中……@@
沒在趕、比較有點空檔的時候(希望),會在這些地方寫寫文、畫畫圖分享給大家:
FB:良文育成
YT:良文育成
IG:liangwinyucheng
部落格:良文育成:國考格鬥進化學院
良文育成
幾個背景多元,但都是熟年阿宅組成的一個團隊
我們雖然長得越來越舊,但心一直努力保持如新
因為曾經是考生,知道考生心裡苦(悶)
所以最care寫的文一定要好讀又好用
也希望能有一點好笑
(人生嘛~不要一直太嚴肅會內傷)
現在的日常,不是趕稿中,就是被趕稿中……@@
沒在趕、比較有點空檔的時候(希望),會在這些地方寫寫文、畫畫圖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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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35126006
ISBN13 / 9789574645251
ISBN10 /
EAN貨碼 / 9789574645251
頁數 / 47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2.2
級別 / N:無
重量(g) / 684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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