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語言: 理解夢、童話與神話中的象徵語言, 佛洛姆談夢的精神分析

被遺忘的語言: 理解夢、童話與神話中的象徵語言, 佛洛姆談夢的精神分析

The Forgotten 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Dreams, Fairy Tales, and Myths

出版日期:
2026/03/03
79
480379
查詢門市庫存
佛洛姆版《夢的解析》
夢是超越時空的共通語言,
神話、童話與儀式則是通往心靈的窗口。
最具洞察力的社會心理學家佛洛姆,告訴我們:
人如何在夢中看見最真實的自我

內容簡介

佛洛姆版《夢的解析》

夢是超越時空的共通語言,
神話、童話與儀式則是通往心靈的窗口。
最具洞察力的社會心理學家佛洛姆,告訴我們:
人如何在夢中看見最真實的自我

人每晚都會做夢:死去的人復活、人可以任意穿越時空……這些在睡夢中出現的超現實場景,在清醒時往往被我們視為毫無意義、轉瞬即逝的影像。心理學大師佛洛姆主張:夢並非毫無意義,而是一種以「被遺忘的語言」所表達的重要訊息。

這種「被遺忘的語言」就是「象徵語言」:以感官體驗與外在事件來表達人的感受與思想,其邏輯不受時間與空間的支配,以情感強度與意象聯想為核心。無論古希臘人的神話,還是今日紐約人的夢境,都用象徵語言來表達。對古代人而言,不懂得詮釋神話與夢境,形同文盲。然而現代人已遺忘這門語言——不是在睡著做夢時,而是在清醒時。

佛洛姆在本書回顧佛洛伊德與榮格的釋夢理論,並提出更完整觀點。他認為夢既揭露人的非理性欲望,也展現人在清醒時難以企及的智慧。透過豐富實例,從個人夢境到伊底帕斯神話、小紅帽童話、卡夫卡的小說《審判》,佛洛姆指出,這些故事竟與我們的夢境擁有相同的語法與象徵,因此也能用理解夢的方式來閱讀與詮釋。

正如《塔木德》所說:「未經理解的夢就像一封未打開的信件。」讀這本書,就像打開一扇通往人類集體心靈的門,讓我們重新看見:夢境並非毫無意義的影像,而是潛藏著文化記憶、個人心聲與生命智慧的訊息。


本書特色
夢是什麼?對於這個問題,不同的心理學家有不同的答案。佛洛依德說:「夢是被壓抑欲望的實現。」榮格說:「夢是集體無意識的象徵。」而佛洛姆身為心理學家與精神分析師,同樣經常以「釋夢」來治療患者。在他看來:「夢是心理活動的有意義表現,我們能運用象徵語言讀懂人的內心世界。」

在《被遺忘的語言》中,佛洛姆不僅提出許多臨床案例,說明精神分析師如何運用象徵語言的原理為患者釋夢,更將這套方法擴展到更廣的領域。他指出,神話、童話、卡夫卡的小說等文學作品,都能像釋夢一樣來理解——透過象徵語言,我們能讀懂這些作品背後真正反映的內心世界。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導讀】一場夢,一個人◎蘇俊濠
前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象徵語言的本質 
第三章 夢的本質 
第四章 佛洛伊德和榮格
第五章 釋夢的歷史 
一、早期對夢的非心理學解釋 
二、夢的心理學解釋 
第六章 釋夢的藝術 
第七章 神話、童話、儀式和小說中的象徵語言 
一、伊底帕斯神話 
二、創世神話 
三、小紅帽 
四、安息日儀式 
五、卡夫卡的《審判》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 1900-1980)

二十世紀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和哲學家,是精神分析文化學派中對現代人的精神生活影響最深遠的學者。他擅長以社會學角度看待現代人的心理與行為,試圖以人本主義精神分析理論來改善現代人的處境和精神狀態,同時也是人文主義倫理學的倡導者。佛洛姆的理論調合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和馬克思的社會批判,綜合人學的微觀與社會學的宏觀面向,是現代美國心理學研究獲致重大發展的關鍵人物。主要著作有《逃避自由》、《自我的追尋》、《愛的藝術》、《健全的社會》、《人類破壞性的剖析》、《擁有還是存在?》等,對當代社會心理學的建立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譯者簡介
梁永安
臺灣大學哲學碩士,專職譯者。譯有《大海,大海》、《德國小鎮》、《愛的藝術》、《聆聽的藝術》、《存在的藝術》、《擁有還是存在?》、《人類破壞性的剖析》、《人心》、《健全的社會》等(以上皆木馬文化出版)。

各界推薦

專文導讀蘇俊濠(諮商心理師,精神分析主題作家)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96245005
ISBN13 / 9786263149007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149007
頁數 / 32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21*1.7 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452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