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政治經濟學、台灣社會與兩岸關係

傳播政治經濟學、台灣社會與兩岸關係

出版日期:
2025/01/08
79
799631
查詢門市庫存
AI的新聞這麼多,為什麼?
重點不是OTT 是「內容創造」

升級媒介批評,達致改變的可能
繼《台灣媒介一百年:國家、政黨、社會運動》
200餘篇專文 以政治經濟學角度

關切傳媒、台灣社會與兩岸關係的未來


=內容簡介=



「政治經濟學根植於道德哲學及

內容簡介

AI的新聞這麼多,為什麼?
重點不是OTT 是「內容創造」

升級媒介批評,達致改變的可能
繼《台灣媒介一百年:國家、政黨、社會運動》
200餘篇專文 以政治經濟學角度

關切傳媒、台灣社會與兩岸關係的未來


=內容簡介=



「政治經濟學根植於道德哲學及制度的探討:我們應當如何界定好的社會和好的生活,以及我們需要怎樣的資源和社會組織形式。」——Graham Murdock

「新科技再怎麼改變……我們仍然必須投入心力,思考我們的民主承諾。人需要好新聞、好報導、好傳媒內容,不變。」——Edwin Baker

本書收錄作者自1992至2024年間作品,內容涵蓋三個部分:傳播政治經濟學、台灣社會與兩岸關係。

隨著媒介的變化日增,媒介批評與檢視應當更為升級——媒介占據的經濟、政治、文化與休閒地位上升,反映在數量的競爭轉劇,也就是媒介資本化的廣度與深度漸趨強化,這正是1990年代以來,台灣媒介生態的重要特徵。當今,謹訴求於媒介自律、閱聽人素養,若沒有國家以制度性設計,介入媒介環境的規畫,自律者無法得到自律的條件,閱聽人無法得到伸張公民身分的養分,媒介改造的議題終究只是治標的手段。本書經由積累三十年來的相關時事新聞,具體剖析媒介的內與外,期待擴充第四權概念,重視傳媒的經濟報導及其相應的監督作用。

而隨著OTT平台興起,網路嬰兒轉成跨境電商,谷歌稅、科技文化捐是否也該納入;數位匯流的時代,台灣在網飛、YouTube、愛奇藝、Disney+……的夾擊之下,是否該強力規範外來影視作品,建立文化信心,厚實文化認同的內涵。無論是跨境電商或OTT,在經濟上都該納管課徵。

Edwin Baker說:「新科技再怎麼改變……我們仍然必須投入心力,思考我們的民主承諾。人需要好新聞、好報導、好傳媒內容,不變。」在二十一世紀的串流時代,檢視媒介再現的面貌、產權結構,依舊是作者關心民主政治與經濟分配的核心命題;本書亦聚焦影視的發展與政策,探討數位時代對著作權的影響,並兼及稅捐、社會福利與兩岸問題……234篇專文呼籲靜態的論述與動態的行動相互結合,催生改變的可能!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本書目錄=
Part 1 傳播政治經濟學
第一章 新聞與媒介批評

第二章 電影與電視劇
銀幕配額
救贖國片
另類影視

第三章 傳播科技的政治
數位時代,召喚著作權的廖添丁
科技決定論的窮途末路
科技的一體兩面
政治保護鬆動 新媒介接招
BBC最能善用科技

Part 2 台灣社會
第四章 民主政治與經濟分配
民主政治
經濟分配

第五章 性別、階級及語言
性別與階級
「讀」英語 「說」母語
英語上課、公平競爭與學習效率

第六章 大學與山
大學生與大學學費
教授薪資 台灣符合國際水平
大學責任
山的政治.好生活的召喚

Part 3 兩岸關係
第七章 「美國因素」:好萊塢

第八章 台灣、大陸、香港與澳門

第九章 維持現狀與永久和平

作者介紹

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學士、碩士,英國李斯特(Leicester)大學博士,任教政大,曾主編《臺灣社會研究季刊》、《新聞學研究》與《傳播、文化與政治》。著《台灣媒介一百年:國家、政黨、社會運動》、《新聞傳播‧兩岸關係與美利堅》等九本,(合)譯《傳媒‧市場與民主》等十八本。

相關著作:《台灣媒介一百年:國家、政黨、社會運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08425001
ISBN13 / 9786263107816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107816
頁數 / 64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