魍魎/ 靈光之書

魍魎/ 靈光之書

出版日期:
2024/02/04
79
320252
查詢門市庫存
★這些書信不是魚雁往返的兩地書,而是一面面的單音牆,留下無盡的自由與想像空間,這是一本沒有回信但其實不是沒有回信的書信集。
★書簡的語境與回憶文本交錯,文字生活與現實生活重疊,穿插在書信集之間的是回憶與鄉愁。

內容簡介

我批判,我揭露,我撻伐,我離散。
在身分認同上離散,在文化認同上離散,在政經體系上離散。
離散變成了一種對抗,讓我成了一個流浪之人。
沒有國界,沒有身分,沒有名字,沒有家……

到了離家打拚的時期,年少的木焱懵懵懂懂地離開了故鄉新山,從馬來西亞長途跋涉至臺灣,在台灣求學、工作、成家。遙遠的距離使得歸鄉如此不易,以致於歸家總伴隨著與家人的生死別離……魍魎,既是人與人之間的情誼關係,似有若無又變化多端;也是隱匿、飄散不定的魅影,木焱以此作為書信之名,寫給友人邦尼,也寫給魍魎……

魍魎╱靈光之書收錄2006年以來,木焱寄給邦尼的24封書信,穿插對照他的回憶散文書寫,紀錄木焱在臺灣與馬來西亞兩地的心情與事物感慨。他的字裡行間處處可見悲喜交雜的情感,筆墨間自然流露十多年來對家鄉的思念及在臺的愁情,交織成細密而濃厚的情思,綿延不絕。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感傷的旅程,荒野地的呼喚
代序╱靈光之書——木焱致楊邦尼的十八封emails,二○○六

◆CHAPTER 1 島嶼隨筆
臺北溫州街86巷
外勞的眼睛
漂流的城市
消失的新村
甘榜屋
兩岸
寄鄉愁
回程
島之子

◆CHAPTER 2 魍魎之書
人情冷暖君休訝,歷涉應知行路難
把這裡的陽光寄給她
我們還需要詩人嗎?
這幾年我寫了詩
靜到突然擁有一切喧囂
青春有限,短詩有理
The Taiwan Patient
雨中書屋
新山的憂鬱
沒有摺痕的城市
一個聯邦人,由島至島

◆CHAPTER 3 靈魂的居所
在地與異地
南峇山腳下,文學的種子
候鳥微積分
一漚墜墨周夢蝶
下班了,沈大哥——懷慶旺兄(一九五七─二○一二)
生命有時盡
榴槤呱呱墮地

◆CHAPTER 4 我們皆是塵埃
告別原鄉父
生活與文學
相遇,在記憶裡的時間長河
兒子說,父親話
中年男絮語
詩人之死
記得風鈴花阿勃勒開花的時節
魍魎之中,有了我們倆的氣味
二○一六年終大事
無伴奏大提琴組曲的中場休息
當我們追求愛情我們追求到什麼
人生就這樣磕磕絆絆吧
時光一粲,我們皆是塵埃

後記╱如果沒有時空
後記補遺╱他還要燃燒自己

作者介紹

木焱,出生於馬來西亞新山,曾獲臺灣優秀青年詩人獎、吉隆坡雪華堂馬華詩歌首獎、游川短詩首獎、花蹤文學獎馬華文學大獎及馬華新詩首獎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15491009
ISBN13 / 9789864458721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4458721
頁數 / 24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x1.3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