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理論也許都會讓人覺得相當深奧與混亂,經常讓人無所循從。本書撰寫的目的,是想讓刑法的學習能夠避開「理論與爭議叢林」的困境,而能輕鬆愉快入門並深入掌握。寫作風格上,力求清晰易讀,因此本書盡量以案例引導及圖表綜合並陳的方式來敘述,應該可以減輕讀者在閱讀及理解上的困難。
內容簡介
刑法理論也許都會讓人覺得相當深奧與混亂,經常讓人無所循從。本書撰寫的目的,是想讓刑法的學習能夠避開「理論與爭議叢林」的困境,而能輕鬆愉快入門並深入掌握。寫作風格上,力求清晰易讀,因此本書盡量以案例引導及圖表綜合並陳的方式來敘述,應該可以減輕讀者在閱讀及理解上的困難。本書不但適合初學者的閱讀,更能提供研究者參照及考試者攻略。
產品目錄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刑法之沿革
第二章 刑法總則在法律體系中之地位
第三章 刑法之概念
第一節 刑法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刑法之分類
第三節 刑法學和其他刑事科學之關係
第四節 刑法之功能
第五節 刑法之特色
第六節 刑法之性質
第四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節 刑罰之意義與目的
第五章 刑法法典
第一節 刑法之解釋
第二節 刑法之用語
第三節 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
第四節 刑法之效力
第二篇 犯罪論
第一章 犯罪之意義與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犯罪之意義
第三節 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二章 行為理論
第一節 行為之理論
第二節 刑法之行為
第三章 犯罪論體系之演進及內容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古典犯罪理論
第三節 新古典犯罪理論
第四節 目的犯罪理論
第四章 犯罪類型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種類
第五章 構成要件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客觀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第四節 主觀之構成要件
第五節 構成要件錯誤
第六章 違法性
第一節 違法性之概念
第二節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三節 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四節 構成要件該當與違法性的組合
第七章 罪 責
第一節 罪責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罪責之內涵
第八章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第一節 客觀處罰條件
第二節 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
第九章 錯 誤
第一節 錯誤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錯誤之分類及其處理
第十章 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一節 行為階段
第二節 未遂犯之基本問題
第三節 普通(障礙)未遂犯
第四節 不能未遂犯
第五節 中止未遂犯
第十一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之概說
第二節 共同正犯
第三節 間接正犯
第四節 共犯(參與犯)
第十二章 過失犯
第一節 過失犯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過失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過失作為犯之違法性與罪責
第四節 過失作為犯之未遂犯、正犯與共犯
第五節 過失犯之其他問題
第十三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不作為犯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不作為犯之違法性
第四節 不作為犯之罪責
第五節 不作為犯之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六節 不作為犯之正犯與共犯
第三篇 競合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競合論體系
第三節 法條競合
第四節 真正競合
第四篇 犯罪的法律效果
第一章 犯罪的效果概論
第二章 刑罰之種類
第一節 刑罰之種類
第二節 主刑重輕之標準
第三章 刑罰之適用
第一節 各種刑罰之適用
第二節 刑罰之加重
第三節 刑罰之減輕
第四節 刑罰之免除
第五節 刑罰之加減方法與順序
第四章 刑罰之執行
第一節 易刑處分
第二節 刑期之計算與羈押之折抵
第三節 緩 刑
第四節 假 釋
第五章 刑罰之消滅
第一節 赦 免
第二節 時 效
第六章 保安處分
第七章 沒 收
第一節 沒收的修法重點
第二節 沒收的種類
第三節 沒收的裁判與執行
第一章 刑法之沿革
第二章 刑法總則在法律體系中之地位
第三章 刑法之概念
第一節 刑法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刑法之分類
第三節 刑法學和其他刑事科學之關係
第四節 刑法之功能
第五節 刑法之特色
第六節 刑法之性質
第四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節 刑罰之意義與目的
第五章 刑法法典
第一節 刑法之解釋
第二節 刑法之用語
第三節 刑法總則之適用範圍
第四節 刑法之效力
第二篇 犯罪論
第一章 犯罪之意義與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犯罪之意義
第三節 犯罪成立之階層理論
第二章 行為理論
第一節 行為之理論
第二節 刑法之行為
第三章 犯罪論體系之演進及內容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古典犯罪理論
第三節 新古典犯罪理論
第四節 目的犯罪理論
第四章 犯罪類型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種類
第五章 構成要件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客觀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第四節 主觀之構成要件
第五節 構成要件錯誤
第六章 違法性
第一節 違法性之概念
第二節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三節 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四節 構成要件該當與違法性的組合
第七章 罪 責
第一節 罪責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罪責之內涵
第八章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第一節 客觀處罰條件
第二節 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
第九章 錯 誤
第一節 錯誤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錯誤之分類及其處理
第十章 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一節 行為階段
第二節 未遂犯之基本問題
第三節 普通(障礙)未遂犯
第四節 不能未遂犯
第五節 中止未遂犯
第十一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之概說
第二節 共同正犯
第三節 間接正犯
第四節 共犯(參與犯)
第十二章 過失犯
第一節 過失犯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過失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過失作為犯之違法性與罪責
第四節 過失作為犯之未遂犯、正犯與共犯
第五節 過失犯之其他問題
第十三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不作為犯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不作為犯之違法性
第四節 不作為犯之罪責
第五節 不作為犯之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第六節 不作為犯之正犯與共犯
第三篇 競合論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競合論體系
第三節 法條競合
第四節 真正競合
第四篇 犯罪的法律效果
第一章 犯罪的效果概論
第二章 刑罰之種類
第一節 刑罰之種類
第二節 主刑重輕之標準
第三章 刑罰之適用
第一節 各種刑罰之適用
第二節 刑罰之加重
第三節 刑罰之減輕
第四節 刑罰之免除
第五節 刑罰之加減方法與順序
第四章 刑罰之執行
第一節 易刑處分
第二節 刑期之計算與羈押之折抵
第三節 緩 刑
第四節 假 釋
第五章 刑罰之消滅
第一節 赦 免
第二節 時 效
第六章 保安處分
第七章 沒 收
第一節 沒收的修法重點
第二節 沒收的種類
第三節 沒收的裁判與執行
作者介紹
張麗卿
台灣桃園縣人
現職: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顧問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國立高雄大學講座教授、特聘教授、傑出研究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東海大學人事主任
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高普考、警察特考、律師暨司法人員特典考試、出題委員及閱卷委員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精神醫學、法律與文學、醫事刑法、人工智慧法律
著作: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司法精神醫學、交通刑法、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新刑法探索、法律與文學、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驗證刑訴改革脈動、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
王紀軒
現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
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烏茲堡大學人工智慧法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
高普考、警察特考、司法特考命題及閱卷委員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性別平等法制
韓政道
現職: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
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日本關西大學法學研究科訪問學者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司法院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委員會(醫事類)委員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醫療法
李睿祥
現職: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學經歷:
德國烏茲堡大學法學博士
中華民國律師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主授: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犯罪學
台灣桃園縣人
現職: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
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顧問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國立高雄大學講座教授、特聘教授、傑出研究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東海大學人事主任
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高普考、警察特考、律師暨司法人員特典考試、出題委員及閱卷委員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精神醫學、法律與文學、醫事刑法、人工智慧法律
著作:
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司法精神醫學、交通刑法、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新刑法探索、法律與文學、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驗證刑訴改革脈動、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
王紀軒
現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
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烏茲堡大學人工智慧法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
高普考、警察特考、司法特考命題及閱卷委員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性別平等法制
韓政道
現職: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
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日本關西大學法學研究科訪問學者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司法院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委員會(醫事類)委員
主授:
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醫療法
李睿祥
現職: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學經歷:
德國烏茲堡大學法學博士
中華民國律師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
主授: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犯罪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219502008
ISBN13 / 9786264426824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4426824
頁數 / 70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3.1
級別 / N:無
重量(g) / 1000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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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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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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