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 (第21版)
| 作者 | 張麗卿/ 王紀軒/ 韓政道/ 李睿祥 |
|---|---|
|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 (第21版):刑事訴訟法之規範目的,主要是合法追訴、發現真實、保障人權及實現正義。因此,在實務的運作上,刑事訴訟法的意義相當重大。由於刑事訴訟 |
| 作者 | 張麗卿/ 王紀軒/ 韓政道/ 李睿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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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 (第21版):刑事訴訟法之規範目的,主要是合法追訴、發現真實、保障人權及實現正義。因此,在實務的運作上,刑事訴訟法的意義相當重大。由於刑事訴訟 |
內容簡介 刑事訴訟法之規範目的,主要是合法追訴、發現真實、保障人權及實現正義。因此,在實務的運作上,刑事訴訟法的意義相當重大。由於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繁瑣,學習法律之人往往覺得枯燥,而不易吸收。作者著重案例上的引導,以圖表的方式加以敘述,不但能減輕閱讀上的困難,更能強化理解的效果。本書不但適合初學者研讀,同時可作為考試者的攻略,更能供作研究者的參考。
作者介紹 張麗卿台灣桃園縣人現職:實踐大學講座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台灣刑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顧問學歷:台灣大學法學博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國立高雄大學講座教授、特聘教授、傑出研究教授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東海大學人事主任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高普考、警察特考、律師暨司法人員特典考試、出題委員及閱卷委員主授: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精神醫學、法律與文學、醫事刑法、人工智慧法律著作: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司法精神醫學、交通刑法、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新刑法探索、法律與文學、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驗證刑訴改革脈動、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王紀軒現職: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學經歷:東海大學法學博士德國烏茲堡大學人工智慧法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高普考、警察特考、司法特考命題及閱卷委員主授: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性別平等法制韓政道現職: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學經歷:東海大學法學博士日本關西大學法學研究科訪問學者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司法院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委員會(醫事類)委員主授: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醫療法 李睿祥現職:實踐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學經歷:德國烏茲堡大學法學博士中華民國律師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主授:刑法、刑事訴訟法、人工智慧法律、犯罪學
產品目錄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之沿革 第二章 刑事訴訟的意義 第三章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 第四章 刑事訴訟法的原則 第五章 刑事訴訟法的效力範圍 第二編 總論 第一章 刑事法院第二章 當事人第三章 訴訟關係人 第四章 刑事訴訟的客體(案件) 第五章 訴訟程序 第六章 強制處分 第七章 刑事證據第八章 刑事裁判 第三編 各論 第一章 偵查第二章 公訴第三章 自訴第四章 審判 第五章 上訴 第六章 第二審上訴 第七章 第三審上訴第八章 抗告 第九章 再 審第十章 非常上訴第十一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十二章 執 行 主要參考書目
| 書名 / |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 (第21版) |
|---|---|
| 作者 / | 張麗卿 王紀軒 韓政道 李睿祥 |
| 簡介 / | 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 (第21版):刑事訴訟法之規範目的,主要是合法追訴、發現真實、保障人權及實現正義。因此,在實務的運作上,刑事訴訟法的意義相當重大。由於刑事訴訟 |
| 出版社 /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6264426817 |
| ISBN10 / | |
| EAN / | 9786264426817 |
| 誠品26碼 / | 2683219481006 |
| 頁數 / | 816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3*17*3.6 |
| 級別 / | N:無 |
| 重量(g) / | 1100 |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2026年新版序
為因應近年刑事訴訟法制的持續變革,本書亦隨之進行修訂。本次改版除全面檢視既有內容、調整文字敘述外,主要將近年刑事訴訟法的重要修正、憲法法庭判決,以及課堂實例研析的內容,納入新版之中,期能更完整呈現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務的最新發展。
關於刑事訴訟法修正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其一,為因應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6號判決意旨,增修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至第205條之4,就司法警察實施相關鑑定強制處分的發動要件、法定程序及救濟途徑等進行完整的規範。其二,擴大預防性羈押的適用範圍,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增列若干社會高度關注,且依實務經驗具有較高反覆實施危險的犯罪類型。其三,隨著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日益受到重視,相關法規亦陸續修正,本書因此於「關係人」章節中增列犯罪被害人之介紹,以呈現其在刑事程序中逐漸受到重視的程序地位與權利保障。
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刑事訴訟制度與司法實務的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引作用。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指出,律師與委任人為對抗國家刑事追訴所進行的溝通紀錄,以及律師因此製作的文書或電磁紀錄,均受憲法保障,原則上應排除於得搜索、扣押的範圍之外。此一判決進一步確認律師與委任人間秘密溝通及有效辯護所具有的憲法保障地位。
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肯認最高法院分案規則中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具有提升審判效率、避免訴訟延滯及統一裁判見解的功能;惟曾參與原確定裁判的法官,不得於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中,再行審查自己先前所作成的裁判,以維護審判者的客觀中立與程序公正。
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則要求,死刑案件自偵查初始階段至第三審程序,均應有辯護人協助,藉以提高死刑案件的程序保障,維護被告的生命權及訴訟上防禦權。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進一步指出,辯護人在不違反被告明示意思的情形下,得基於被告利益,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從而強化辯護人在羈押救濟程序中的功能。
115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則對起訴、審判及上訴不可分原則作成重要限縮。該判決認為,原已受無罪判決且未經上訴的部分,不得僅因其他有罪部分經提起上訴,即由上級法院重新加以審判,甚至改判有罪。此一判決使未經上訴的無罪部分得以維持其確定利益,並可避免法院透過重新評價數罪之間的關係,擴張當事人原未聲明的上訴範圍,對於上訴範圍、無罪判決的確定力及被告程序保障,均具有重要意義。
本次改版亦重新整理案件單一性及判決實體確定力等刑事訴訟法上的基本問題,並增列我在課堂中使用的「精神枷鎖」、「遺漏的許可書」及「車禍變故」三則實例講座。這些實例分別涉及聲請羈押二十四小時期間的起算、違法使用M化偵查網路系統所取得證據的證據能力,以及緩起訴期間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後,檢察官應如何處理等問題。透過具體案例的分析,期使讀者得以在抽象法理與實際程序運作之間,建立更為清楚的連結。
此外,為因應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法制的修正,本書亦補充暫行安置聲請書及特殊強制處分許可聲請書的說明與格式,使讀者除能理解相關制度的規範目的與法理基礎外,亦能進一步掌握實務書狀的內容、結構及撰寫方式。
本書得以順利完成改版,首先應感謝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劉靜芬副總編輯及責任編輯林佳瑩的悉心協助與費心編輯。我的助理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陳信維、謝承勛及林柏伸等人,亦協助資料整理與文字校對,在此一併致上誠摯的謝意。
最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自本版起,除仍由我負責全書整體架構、內容規劃與統整外,並邀請王紀軒副教授、韓政道副教授及李睿祥助理教授列名共同作者,共同參與本書的修訂工作。刑事訴訟法的研究與教學,既需要對基本理論的持續深耕,也必須隨時回應法制變遷與實務發展。相信隨著三位年輕學者的加入,未來本書能以更多元豐富的風貌,講述刑事訴訟法的理論與應用。
張麗卿
寫於2026年7月
最佳賣點 : 刑事訴訟法之規範目的,主要是合法追訴、發現真實、保障人權及實現正義。因此,在實務的運作上,刑事訴訟法的意義相當重大。由於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繁瑣,學習法律之人往往覺得枯燥,而不易吸收。作者著重案例上的引導,以圖表的方式加以敘述,不但能減輕閱讀上的困難,更能強化理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