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與責任的界線被徹底顛覆,這會是下一場文明毀滅的前奏嗎?
內容簡介
上官鼎「科幻、政治、地緣」三部曲終章!
犯罪與責任的界線被徹底顛覆,這會是下一場文明毀滅的前奏嗎?
距離地球1.58光年的「塞美奇晶」曾是科技高度發展的文明星球,卻因政治制度停滯與突發病毒而毀滅殆盡。如今,在台灣,又有一場全新的冒險蓄勢待發。
《新局》作為全系列最終章,「阿飄」帶著他的朋友再度來到地球,他們推動的「變法」因超級病毒大流行而功敗垂成,「塞美奇晶」星球上的人類絕滅;而這次,人工智慧機器人成為了新主角,當機器人神經網路產生異變,能讀取人類夢境並化為行動指令,一連串駭人的凶案隨之爆發……
在科技越界、人性失控之下,法律與道德是否仍能約束「未曾顯現的犯意」?面對新的賽局、賭局和變局,如果他們應對失誤,地球會走向和「塞美奇晶」一樣的毀滅之路嗎?
地緣政治的最終賽局:華府、東京到台北
故事場景跳轉回二十一世紀的地球。司馬永漢帶著在地球優化民主的理想回到塞星,卻在身後留下了一個動盪的地球局勢。
• 華府風雲:阿瑞・彭博與馬約翰在權力核心中運籌帷幄,華盛頓的春風背後,是各國利益的無聲廝殺。
• 東京暗流:佐佐木的辦案過程,意外揭開了隱藏在「惠子」與「伊藤先生」身後的政治祕密。
• 核彈威脅:當科技不再只是改善生活的工具,而是成為威脅文明存續的核彈頭,各國領導人如何在「新局」中,尋找生存的最小公約數?
【本書特色】
1. 貼合現實的冷峻擬真:延續作者一貫的紀實風格,精確捕捉大國外交、議場與行政官場的真實潛規則,虛實交錯令人驚心。
2. 跨類型的極致融合:結合外星科技與病毒的科幻情節、情義與背叛的武俠核心、權謀與制度反思的政治寓言,及辦案緝凶的偵探懸疑,展現超越類型小說的超大格局。
3. 大疫之年的時代共鳴:書中描寫病毒如何摧毀一個試圖變法的星球,精確對應了現實世界在疫情衝擊下的體制崩潰與人性考驗。
4. 終極的生命關懷:從「阿飄」的觀察到「變法」的失敗,最後在「新局」中尋找出口。上官鼎透過文字詰問:人類文明在追求進步的同時,是否正走向自我毀滅的程序?
作者介紹
上官鼎
六○年代新派武俠小說作家,為劉兆藜、劉兆玄、劉兆凱三兄弟集體創作之筆名,隱喻三足鼎立之義,著有多部武俠小說:《蘆野俠蹤》(1960)、《長干行》(1961)、《沉沙谷》(1961)、《鐵騎令》(1961)、《烽原豪俠傳》(1962)、《七步干戈》(1963)、《俠骨關》(1964)、《金刀亭》(1966)等,亦曾幫古龍接手代寫《劍毒梅香》(1960)。一九六八年宣告封筆,二○一四年以《王道劍》重出江湖,由劉兆玄獨立完成,後續更跳脫武俠小說的範疇,著有《雁城諜影》、《從台灣來》、《妖刀與天劍》(遠流出版)、《阿飄》、《變法》、《台灣烏克蘭計畫》(時報文化出版)等小說。
劉兆玄
一九四三年生,湖南衡陽人,臺灣大學化學系畢業,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化學博士,曾任清華大學校長、東吳大學校長、國科會主委、交通部長、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長及中華文化總會會長,現任中華文化永續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自幼嗜讀武俠小說,就讀師大附中期間,為了掙零用錢,便與四哥兆藜、六弟兆凱合寫《蘆野俠蹤》,自此成名。武俠小說評論家葉洪生曾撰文論:「在十八歲少壯之年能寫出《沉沙谷》這樣的傑作,真是天下奇才!」武俠小說大師金庸更盛譽:「台灣在全盛時代,前前後後有五百位作家在寫武俠小說,作品大概有四千部之多。而我個人最喜歡的作家,第一是古龍,第二就是上官鼎。」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