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城諜影
79
450355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一個不得不的大時代,五個女青年的勇敢抉擇
一段翱翔天際的愛戀,一場扭轉戰局的情報任務

繼《王道劍》之後,上官鼎首度以抗戰大歷史為背景的時代小說,激盪你我的熱血情懷!

血戰歷史的縱軸下,寫一頁英雄史詩、亂世浮生;
智勇俠情的脈動中,品一方鬥巧奇謀、蕩氣迴腸!

彭湘芷、羅百蕙、黃倩文、魏小玉、董森,五個情同姊妹的湖南六中女學生,正是青春無慮的韶華少女。七七事變後,時局頹變,她們置身在戰雲密布的滔滔巨流中,或成為情報員、或任報社記者、或加入戰地醫生,她們的人生如新星升空,意外地發光發亮,也有的意外地殞落……
空軍戰神高志航身先士卒,飛行官譚唯駿承繼戰魂,與飛虎隊聯手拒敵,心中亦守著和湘芷「好好活到勝利來臨」的約定……
衡陽孤城,以四十七日的保衛堅守,與「張睢陽齒」同留青史;而在間諜軍武環伺的危機下,拯救受俘的守城名將方先覺,是各路志士誓死無悔的唯一任務……

柔水衡陽,烽火漫天,隱身撲朔的諜影下,誓言捍衛家國;
義膽情長,生死以之,刻繪出大時代兒女最動容的表情!

「曾經有人把《藍與黑》、《蓮漪表妹》、《滾滾遼河》、《餘音》並列為四大抗戰小說。如果不好改,那起碼加一本,把《雁城諜影》加上。時空雖遠,鄉愁漸淡,但對那段苦難歷史的捕捉,更全面。更小說。也更寫實。」──唐湘龍
時代會變,但有些人和事,不能遺忘
謹以此書紀念那曾經閃閃發亮的歷史時刻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上官鼎
六○年代新派武俠小說作家,為劉兆藜、劉兆玄、劉兆凱三兄弟集體創作之筆名,隱喻三足鼎立之義,著有多部武俠小說:《蘆野俠蹤》(1960)、《長干行》(1961)、《沉沙谷》(1961)、《鐵騎令》(1961)、《烽原豪俠傳》(1962)、《七步干戈》(1963)、《俠骨關》(1964)、《金刀亭》(1966)等,亦曾幫古龍接手代寫《劍毒梅香》(1960)。一九六八年宣告封筆,二○一四年以《王道劍》重出江湖,由劉兆玄獨立完成。


劉兆玄,一九四三年生,湖南衡陽人,臺灣大學化學系畢業,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化學博士,曾任清華大學校長、東吳大學校長、國科會主委、交通部長、行政院副院長,二○○八年出任行政院長,現任中華文化總會會長。 

自幼嗜讀武俠小說,就讀師大附中期間,為了掙零用錢,便與四哥兆藜、六弟兆凱合寫《蘆野俠蹤》,自此成名。武俠小說評論家葉洪生曾撰文論:「在十八歲少壯之年能寫出《沉沙谷》這樣的傑作,真是天下奇才!」武俠小說大師金庸更盛譽:「台灣在全盛時代,前前後後有五百位作家在寫武俠小說,作品大概有四千部之多。而我個人最喜歡的作家,第一是古龍,第二就是上官鼎。」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作家/白先勇 
前上官鼎成員/劉兆凱 
空軍軍官學校少將校長/張延廷 
政治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劉維開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趙少康 
金星娛樂總經理/王偉忠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聯盟協會榮譽理事長/李永萍 
飛碟早餐節目主持人/唐湘龍 
華人紀錄片平台CNEX基金會創辦人暨董事長/蔣顯斌 
華人紀錄片平台CNEX基金會共同創辦人、製作總監/張釗維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81596002
ISBN13 / 9789573276616
ISBN10 / 9573276615
EAN貨碼 / 9789573276616
頁數 / 536
開數 / 正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