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源氏物語》為取材於日本平安朝中期至末期的長篇小說,背景設在平安京(京都),透過以光源氏為主人公的一生,以其政治生活的浮沉為經,錯綜複雜的女性關係為緯,表現絢麗多彩的貴族生活,並隱伏政治葛藤之暗流,反映人生無常之悲哀。
內容簡介
《源氏物語》為取材於日本平安朝中期至末期的長篇小說,背景設在平安京(京都),透過以光源氏為主人公的一生,以其政治生活的浮沉為經,錯綜複雜的女性關係為緯,表現絢麗多彩的貴族生活,並隱伏政治葛藤之暗流,反映人生無常之悲哀。
全書結構龐大,組織嚴密,敘述故事及於三代,登場人物多達數百人,採用一貫的寫實手法,於人物性格、心理狀況多有極精確的表現,尤擅長情緒之摹描,景物之堆砌;行文緩慢委婉,文筆細膩優雅,充分表現平安朝貴族的優閒生活情調。
產品目錄
目 次
源氏物語(三)
第二十二帖 玉鬘
第二十三帖 初音
第二十四帖 蝴蝶
第二十五帖 螢
第二十六帖 常夏
第二十七帖 篝火
第二十八帖 野分
第二十九帖 行幸
第 三十 帖 藤袴
第三十一帖 真木柱
第三十二帖 梅枝
第三十三帖 藤裏葉
第三十四帖 若菜(上)
重要人物關係表(三)
各帖要事簡表(三)
源氏物語(三)
第二十二帖 玉鬘
第二十三帖 初音
第二十四帖 蝴蝶
第二十五帖 螢
第二十六帖 常夏
第二十七帖 篝火
第二十八帖 野分
第二十九帖 行幸
第 三十 帖 藤袴
第三十一帖 真木柱
第三十二帖 梅枝
第三十三帖 藤裏葉
第三十四帖 若菜(上)
重要人物關係表(三)
各帖要事簡表(三)
作者介紹
紫式部(978–?)
據日本江戶時代學者安藤為章考證,假設紫式部為円融帝天元元年(西元978年)出生,卒年不可考知。
「紫式部」非真實姓名:「紫」是《源氏物語》中女主人公之一;作者的兄長藤原惟規,官拜「式部丞」,當時日本宮中女官,往往以父兄之官銜為稱謂,示其出身。可知「紫式部」本是作者綽號,由於響亮,其真實姓名反而失傳了。
紫式部為出身平安時代書香門第之才女,其曾祖父藤原兼輔為「三十六歌仙」之一,其父藤原為時為漢學者,兄藤原惟規擅長和歌,母方族人中亦多和歌作家,紫式部繼承了優越血統,先天秉具文學才華。
林文月(1933–2023)
台灣彰化人,1933年生於上海日租界,二戰後、1945年返台。
台灣大學中文系畢,又獲碩士學位,1969年赴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研究中日比較文學;任台大教授三十餘年,主講六朝文學,退休後獲聘中文系名譽教授。
出版有《京都一年》、《讀中文系的人》、《飲膳札記》……等散文二十餘種,為當代散文大家;並漢譯《源氏物語》及《伊勢物語》、《枕草子》、《十三夜:樋口一葉小說選》……等日本古典文學名著。
據日本江戶時代學者安藤為章考證,假設紫式部為円融帝天元元年(西元978年)出生,卒年不可考知。
「紫式部」非真實姓名:「紫」是《源氏物語》中女主人公之一;作者的兄長藤原惟規,官拜「式部丞」,當時日本宮中女官,往往以父兄之官銜為稱謂,示其出身。可知「紫式部」本是作者綽號,由於響亮,其真實姓名反而失傳了。
紫式部為出身平安時代書香門第之才女,其曾祖父藤原兼輔為「三十六歌仙」之一,其父藤原為時為漢學者,兄藤原惟規擅長和歌,母方族人中亦多和歌作家,紫式部繼承了優越血統,先天秉具文學才華。
林文月(1933–2023)
台灣彰化人,1933年生於上海日租界,二戰後、1945年返台。
台灣大學中文系畢,又獲碩士學位,1969年赴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研究中日比較文學;任台大教授三十餘年,主講六朝文學,退休後獲聘中文系名譽教授。
出版有《京都一年》、《讀中文系的人》、《飲膳札記》……等散文二十餘種,為當代散文大家;並漢譯《源氏物語》及《伊勢物語》、《枕草子》、《十三夜:樋口一葉小說選》……等日本古典文學名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204726006
ISBN13 / 9789576743917
ISBN10 /
EAN貨碼 / 9789576743917
頁數 / 35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2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480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