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聯合報讀書人最佳書獎★
張光直先生是享譽中外的人類學家,也是台灣文學前輩——張我軍先生的二公子。他在五〇年代自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畢業後,即赴美國哈佛大學深造,而後任教於耶魯、哈佛等名校。其學術成就備受贊譽,著有《中國青銅時代》(一、二集,聯經)、《中國考古學論文集》(聯經)、《考古人類學隨筆》(聯經)、《中國古代考古》(英文版)、《大坌坑:鳳鼻頭與台灣史前史》(英文版)、《殷商文明》(英文版)……等十餘種專著及論文百餘篇,對於中國上古史的重建貢獻卓著。他也曾主導(1964~65)台灣西海岸數個考古遺址的發掘工作,並擔任(1971~74)濁水大肚兩溪流域人地關係研究計畫的主持人,推展台灣考古人類學的研究不遺餘力。他的學術地位備受肯定,除歷任美國科學院院士、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中央研究院院士外,並曾擔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長。
與後來輝煌的學術生涯相比,張光直早年的生活卻鮮為人知。他的出生與童年都在北京,十五歲時返回台灣,自承是「芋仔」,也是「蕃薯人」。他在建國中學求學時,經歷過二二八,後來又因「四六事件」的牽連而入獄。這段可說是冤獄的囹圄歲月,影響了他「一生做人的態度。」他說:「我在當時坐了一年的牢,接觸到各式各樣的人,出來以後,對人之為人發生了很大的興趣。」他出獄後未再回校就讀,憑著自學以同等學力投考台大考古人類學系,為的就是要瞭解「人之所以為人」。
張光直透過這本回憶錄,為我們記下這段影響他一生至鉅的青澀歲月,書中詳細描述了「四六事件」的經過,同時也對其家人、朋友多所追憶。台灣四、五〇年代的政治氛圍與社會環境,也藉由他自白式的陳述完全烘托出來。他的一字一句,發乎至誠,在他眾多學術作品之外,這部《蕃薯人的故事》讀來尤其令人動容。
本書初版於1997年12月出版。
產品目錄
一、 芋仔與蕃薯
二、 父親、母親和他們的朋友們
三、 北京的生活
四、 師大第二附小和男附中
五、 回台
六、 一九四〇年代的板橋
七、 建國中學
八、 二二八
九、 建國中學(又一章)
十、 四六事件
十一、 監獄生活
十二、 回到情報處
十三、 內湖
十四、 回家
後記
附錄一:羅鐵鷹先生和羅鳴先生的四封來信
來信之一(羅鳴,一九八〇年五月廿八日)
來信之二(羅鐵鷹,一九八〇年七月一日)
來信之三(羅鳴,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一日)
來信之四(羅鳴,一九八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錄二:建國中學時期小說創作
老兵的佛像
伐檀
附錄三:建國中學時期雜文作品
故鄉(外二章)
學校生活散記
文學是為多數不幸者存在
建中風景線
作者介紹
臺大考古人類學系及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系研究院畢業,著有專書十餘種,論文百餘篇,其中由聯經公司出版的有《中國青銅時代》、《中國青銅時代(第二集)》、《中國考古學論文集》及《考古人類學隨筆》等四種。歷年選任為中央研究院、美國科學院及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曾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長、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系教授。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