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期:
2016/02/19
95
48045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由台灣省勞工安全衛生協會理事長曹文馨先生及德霖技術學院土木工程系副教授陳泓文博士合著,結合實務經驗與教學研究,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所規範之課程內容編寫。
  
全書共分為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勞動檢查監督相關法規、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製作、職業災害預防、安全防護、安全管理、危害防止、危害防護等8章,各章章末均有習題,供讀者檢測學習成效。
  
職業安全衛生不僅關係著勞動者最基本的生存權與工作權的保障,也關係著人力資源的維護、社會的安定及經濟的發展。期使讀者透過本書,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升國內安全衛生水準。
  
本書適合大專院校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課程做為教材使用,並可協助讀者順利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同時也可供安全衛生管理工作者與事業單位做為實用的參考書。各章習題解答編於書末,讀者演練後即可自行核對,節省教師在課堂中為學生核對解答的時間,也方便自學讀者研讀。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Chapter 01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1.1 安全衛生法規
1.2 安全設施規則
1.3 衛生設施規則
1.4 教育訓練規則

Chapter 02 勞動檢查監督相關法規
2.1 勞動法規
2.2 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2.3 健康保護規則
2.4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

Chapter 03 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製作
3.1 管理規章及工作守則
3.2 職業災害防止計畫
3.3 自動檢查計畫
3.4 勞工健康管理計畫
3.5 教育訓練計畫

Chapter 04 職業災害預防
4.1 安全與職業傷害
4.2 衛生與職業病
4.3 職災調查處理與統計

Chapter 05 安全防護
5.1 測定儀器
5.2 機械安全防護
5.3 電氣安全防護

Chapter 06 安全管理
6.1 危險性機械
6.2 危險性設備
6.3 物料處置
6.4 工作安全分析與觀察

Chapter 07 危害防止
7.1 物理性危害
7.2 化學性危害
7.3 墜落災害
7.4 火災爆炸

Chapter 08 危害防護
8.1 危害性化學品通識
8.2 通風與換氣
8.3 個人防護具
8.4 急救

參考解答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曹文馨
現職: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 副執行長
學歷:德霖技術學院 土木工程科
社服: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 理事
臺灣省勞工安全衛生協會 主任
新北市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工會 理事長
新北市各業工人總工會 理事
新北市教育局國中技藝競賽土木建築 評審委員

陳泓文
現職:德霖技術學院 營建科技系 副教授
學歷:國立中央大學 土木工程 博士
社服: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 常務理事
臺灣省勞工安全衛生協會 常務理事
新北市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工會 理事
交通部、國防部工程施工查核 委員
交通部「推動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評選委員
新北市中小企業服務團文創服務領域 顧問
「建築物室內設計與裝修」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 規範製訂與題庫命製人員

著作:
「職業安全衛生」,陳泓文編著,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曹文馨、陳泓文編著,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權益Q&A」,陳泓文編著,百善書房。
「勞動法規」,陳泓文、曹文馨編著,詹氏書局。
「施工安全評估」,陳泓文編著,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法規」,陳泓文編著,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物室內裝修法規」,陳泓文編著,詹氏書局。
「模板工程」,陳泓文編著,詹氏書局。
「營造工程管理技能檢定題庫解析」,陳泓文、張裕民、郭詩毅、洪盟峰編著,詹氏書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題庫解析」,曹文耀、陳泓文編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284316001
ISBN13 / 9789864301201
ISBN10 / 9864301209
EAN貨碼 / 9789864301201
頁數 / 472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