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
9
260234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的目的,在於說明國際漁業法及國內漁業法的架構及基本規定。本書嘗試把打擊IUU捕魚所形成的國際法規定與傳統的國際漁業法規定相融合,進而組建出一套國際漁業法系統。在國內法方面,則嘗試從行政法總論的相關概念來闡明各項規定,並依此組建出國內漁業法的系統。

內容簡介

本書的目的,在於說明國際漁業法及國內漁業法的架構及基本規定。本書嘗試把打擊IUU捕魚所形成的國際法規定與傳統的國際漁業法規定相融合,進而組建出一套國際漁業法系統。在國內法方面,則嘗試從行政法總論的相關概念來闡明各項規定,並依此組建出國內漁業法的系統。本書指出目前國內漁業法制的不當之處以及可能的改善方向。此外,本書亦針對國際漁業條約在我國國內法領域中適用問題為說明。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  
第一部分 國際漁業法 
壹 緒 論 

貳 漁業管理 
一、漁業管理的意義 
二、漁業管理的原則 
三、漁業管理的國際法依據 

參 沿海國的漁業管理 
一、沿海國對於內水、群島水域及領海的漁業管轄權 
二、沿海國對於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的漁業管轄權 
三、第三國入漁於沿海國管轄海域的問題 
四、沿海國的合作義務 

肆 船旗國的漁業管理 
一、船旗國管轄公海漁業活動的依據 
二、漁船國籍 
三、捕撈許可 
四、漁船與漁撈作業管理措施 
五、執法措施 
六、國際合作 

伍 漁業管理的國際合作 
一、概說 
二、特殊漁業資源之養護及管理合作 
三、國際漁業組織 

陸 違反漁業管理的反制措施 
一、執法措施 
二、港口國措施 
三、貿易相關措施 

柒 跨界及高度洄游種群的管理 
一、概說 
二、漁業管理的基本措施 
三、專屬經濟區與公海管理措施的調和 
四、國際合作 
五、公海捕撈國的義務 
六、資訊的取得與分享 
七、海域執法 

捌 漁船船員管理 
一、概說 
二、擔任船員的條件 
三、船員的僱用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 
五、住宿及膳食 
六、醫療及社會安全 
七、職業災害的預防及救濟 
八、確保漁船上勞動條件的措施 

玖 漁船管理 

第二部分 國內漁業法 
壹 緒 論 

貳 漁業經營 
一、漁業經營的意義與種類 
二、漁業經營水域 
三、漁業人與漁業權 
四、漁業經營核准 
五、漁業經營水域的法律地位 

參 準物權漁業 
一、漁業計畫 
二、漁業經營的核准 
三、定置、區劃及專用漁業權 
四、入漁權 

肆 特定漁業 
一、漁業計畫 
二、漁業經營的核准 
三、特定漁業權 
四、漁船作業管理 

伍 娛樂漁業 
一、意義 
二、漁業計畫 
三、漁業經營的核准 
四、娛樂漁業權 
五、管理 
六、專用漁業水域中的娛樂漁業活動 

陸 遠洋漁業 
一、意義 
二、遠洋漁業作業許可 
三、管理 

柒 國外漁業經營的管制 
一、國外漁業經營的意義 
二、國外漁業經營的許可 
三、管理措施 
四、檢討 

捌 漁業權的徵收與補償 
一、概說 
二、定置、區劃及專用漁業權的徵收與補償 
三、特定漁業權的徵收與補償 

玖 漁 港 
一、概說 
二、意義及分類 
三、漁港區域及設施 
四、漁港建設 
五、漁港的性質 
六、漁港的管理 
七、漁港的使用 

拾 漁 船 
一、概說 
二、意義 
三、漁船在航政方面的管理 
四、漁船使用執照及檢查 
五、漁船與漁業經營的關係 
六、漁船的轉讓與占有改定 
七、漁船的建造與改造 
八、漁船的輸出與輸入 

拾壹 漁船船員 
一、概況 
二、意義及分類 
三、漁船上幹部船員的配置 
四、漁船船員的職權 
五、漁船船員的適任條件 
六、漁船船員的義務 
七、漁船船員的制裁 
八、漁船船員的勞動問題 
九、外籍船員的僱用及管理 
十、大陸船員的僱用及管理 
十一、檢討 

拾貳 漁業執法與制裁 

拾參 漁 會 
一、概說 
二、漁會的設置 
三、漁會的機關 
四、漁會的會員 
五、漁會設置的目的與任務 

拾肆 調整漁業法制的立法模式 

拾伍 國際漁業條約在我國國內法領域中適用的問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異
學歷:

輔仁大學法學士

德國蔓茵滋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授、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總務長

國立中正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

中原大學教授、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02124003
ISBN13 / 9789862959145
ISBN10 / 9862959142
EAN貨碼 / 9789862959145
頁數 / 2018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