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 (修訂6版)

國際法 (修訂6版)

出版日期:
2023/02/14
85
400340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是從大陸法系角度,來了解及呈現國際法的基本規定與架構。本書內容涉及國際法的意義及性質、國際法的法源、國際法的主體、違反國際法的責任、爭端解決機制、武裝衝突法、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適用、個人的保護等。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是從大陸法系角度,來了解及呈現國際法的基本規定與架構。本書內容涉及國際法的意義及性質、國際法的法源、國際法的主體、違反國際法的責任、爭端解決機制、武裝衝突法、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適用、個人的保護等。此外,本書亦對於國家各項問題的規定為說明:國家的意義、國民、領域、政府及駐外機關、產生、消滅、繼受及管轄等。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修訂六版序 Ⅰ
序 Ⅲ

緒論:本書結構 1

第一章 有關國際法的基本概念 3
壹、國際法的意義 5
貳、國際法的特質 9
參、國際法與自然法的關係 11
肆、國際法的拘束力 14

第二章 國際法法源 17
壹、概說 19
貳、習慣法 20
參、條約法 24
肆、一般法律原則 47
伍、單方行為 49
陸、法源的位階關係 51
柒、瞭解法源的輔助工具 53
捌、強行法 54

第三章 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效力 57
壹、概說 59
貳、一元論與二元論 60
參、國際法引入國內法的機制 63
肆、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位階 64
伍、國際法在國內法領域中的適用與解釋 65
陸、國際法在我國國內法領域中的效力 66

第四章 國際法主體 73
壹、概說 75
貳、國家 76
參、教廷與梵蒂岡城國 79
肆、馬爾他騎士團 80
伍、叛亂團體 82
陸、國際組織 84
柒、國際紅十字委員會 87
捌、託管地 89
玖、實體 91
拾、個人 93

第五章 國籍 97
壹、概說 99
貳、國籍的取得 101
參、國籍的喪失 104
肆、配偶與子女的國籍 105
伍、國籍的效果 106
陸、多國籍人與無國籍人 108
柒、法人的國籍 111
捌、船舶與航空器的國籍 112

第六章 國家的政府與駐外代表機關 113
壹、概說 115
貳、政府 116
參、大使館 117
肆、領事館 126
伍、特使團 133
陸、國際組織的常駐使團與臨時性代表團 135

第七章 國際法的空間 137
壹、概說 139
貳、國家的領域 141
參、國家的海域管轄區 158
肆、公海 162
伍、深海底 164
陸、南極及北極區域 167
柒、公空 171
捌、太空 174

第八章 國家的產生及消滅 177
壹、概說 179
貳、國家產生與消滅的模式 180
參、國家內部變化對於國家存立的影響 182
肆、國家產生的合法性問題 183
伍、國家的承認 184
陸、「分裂國家」的問題 187

第九章 國家的繼受 191
壹、概說 193
貳、條約的繼受 195
參、國家財產的繼受 198
肆、國家檔案的繼受 200
伍、國家債務的繼受 202
陸、國民的繼受 203
柒、國際組織成員身分的繼受 204
捌、領土移轉對於個人私法權利義務的影響 205

第十章 國家的管轄 207
壹、概說 209
貳、管轄與管轄權的意義 210
參、領域管轄與領域外管轄 211
肆、管轄競合 213
伍、管轄權的限制 215
陸、刑事司法管轄的協助機制──引渡 219

第十一章 國家的損害賠償責任及個人的刑事責任 221
壹、概說 223
貳、國家的損害賠償責任 224
參、個人的刑事責任 230

第十二章 自力救濟 235
壹、概說 237
貳、自力救濟的方式 238

第十三章 爭端解決 243
壹、概說 245
貳、和平解決爭端原則 247
參、諮商 248
肆、談判 249
伍、斡旋、調查、調停 251
陸、調解 253
柒、仲裁 255
捌、判決 257

第十四章 和平保障與武裝衝突法 261
壹、概說 263
貳、禁止使用武力原則 265
參、集體安全制度 269
肆、軍備控制 275
伍、武裝衝突法 278

第十五章 個人保護 301
壹、概說 303
貳、外國人的保護 304
參、基本人權 307

作者介紹

黃異

學歷:

輔仁大學法學學士

德國蔓茵滋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授、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總務長

國立中正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

中原大學教授、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42466003
ISBN13 / 9789865263157
ISBN10 / 9865263157
EAN貨碼 / 9789865263157
頁數 / 336
開數 / 18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