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繼暢銷書《說好的幸福呢?》之後,「律師娘的愛情辯護」最新力作!
在法律與情感的抉擇路口,她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告訴我們:繼續相信,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
◎作家女王感動推薦!
◎150,000臉書忠實粉絲傾力相挺:
20歲,愛就是愛,很簡單。
30歲,做自己喜歡的事,不要為別人而活。
40歲以後,你得先看見你自己,你才能看見世界……
司法只能給一紙判決書,但幸福無關贏或輸,而在你是否相信。
◎律師娘v.s 29種自信姿態+29則法律悄悄話!
◎作家女王感動推薦!
先看見你自己,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
愛可能失落,卻是生命最珍貴的禮物。
遇過太多女性因為對法律懵懂,而被珍視的愛打趴在地,「律師娘」林靜如好不捨,她想讓大家知道,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並且,認真地去面對。
因此,她讓筆下這29段人生親自開口,訴說她們的迷茫與抉擇。
.她未成年懷孕,男友卻始亂終棄……她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再度得到幸福?
.青春正盛的她選擇「量販」自己的愛情,卻被包養的男人劈腿,可以告他詐欺嗎?
.男人毫不留情地對她拳打腳踢,她仍猶豫再三:「我應該提告嗎?但這樣一來他就有前科了……」
.結婚20年了,丈夫突然訴請兩人的「婚姻無效」!難道這20年全是她一廂情願?
失戀、婆媳、外遇、家暴、監護權、爭產……我們從眼前的愛恨糾結裡讀到似曾相識,卻也深刻懂得了,每一滴淚水都是學習,每一回心痛都是重生的力量。在法律與情感的交會路口,律師娘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告訴我們,繼續相信,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 用力地痛過哭過,才知道擦乾眼淚後,自己有多美麗。
在法律與情感的抉擇路口,她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告訴我們:繼續相信,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
◎作家女王感動推薦!
◎150,000臉書忠實粉絲傾力相挺:
20歲,愛就是愛,很簡單。
30歲,做自己喜歡的事,不要為別人而活。
40歲以後,你得先看見你自己,你才能看見世界……
司法只能給一紙判決書,但幸福無關贏或輸,而在你是否相信。
◎律師娘v.s 29種自信姿態+29則法律悄悄話!
◎作家女王感動推薦!
先看見你自己,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
愛可能失落,卻是生命最珍貴的禮物。
遇過太多女性因為對法律懵懂,而被珍視的愛打趴在地,「律師娘」林靜如好不捨,她想讓大家知道,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並且,認真地去面對。
因此,她讓筆下這29段人生親自開口,訴說她們的迷茫與抉擇。
.她未成年懷孕,男友卻始亂終棄……她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再度得到幸福?
.青春正盛的她選擇「量販」自己的愛情,卻被包養的男人劈腿,可以告他詐欺嗎?
.男人毫不留情地對她拳打腳踢,她仍猶豫再三:「我應該提告嗎?但這樣一來他就有前科了……」
.結婚20年了,丈夫突然訴請兩人的「婚姻無效」!難道這20年全是她一廂情願?
失戀、婆媳、外遇、家暴、監護權、爭產……我們從眼前的愛恨糾結裡讀到似曾相識,卻也深刻懂得了,每一滴淚水都是學習,每一回心痛都是重生的力量。在法律與情感的交會路口,律師娘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告訴我們,繼續相信,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 用力地痛過哭過,才知道擦乾眼淚後,自己有多美麗。
產品目錄
推薦序--我是律師娘的老公 /吳存富(可道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自序--認真面對自己的選擇
PART 1
愛過不傷心
愛,很簡單(未成年性行為)
我們都要學會,用一個完整的自己去愛。
青春練習曲(未成年懷孕)
至少,你勇敢面對了自己的愛情。
夢的真相(截圖分享的法律陷阱)
轉念,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
愛情量販俱樂部(侵害貞操權損害賠償)
世上沒有人是真正完美的。
幸福的模樣(性騷擾防治法)
女人不是只能接受命運,也能挑戰命運。
面具(婚生否認)
不畏他人眼光,才能果斷決定自己的人生。
裸戀(妨害家庭)
即使一閃而過,曾經的情意也不會消逝。
假日的聖誕老婆婆(監護權歸屬)
有一天他會懂,真正把整個世界留給他的人是誰。
最閃亮的是你(遇家暴時,保護令的申請)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
PART 2
從眼淚學會的事
主婦的大事業(商標法)
無論什麼年紀、什麼處境,你都要有目標而活。
那一巴掌(家庭暴力防治法)
永遠不要忽視暴力的嚴重性。
誰慢了拍(隱匿已婚)
該負責讓你幸福的,永遠是你自己。
春雷(妨害秘密)
要討好一個人不難,只要打從心底喜歡他就好。
愛的理由(偽造文書)
先擺脫需要被愛肯定,你才能找到自己被愛的理由。
捨不得(拋棄繼承之祭祀權)
你一廂情願地付出了那麼多,但真的是他想要的嗎?
PART 3
幸福且快樂著
只是忘了(通姦罪)
你只是選錯了一個記憶力不好的男人。
從前,有一個公主(善意父母原則)
王子與公主結婚後,上演的其實是家庭寫實小說。
保存期限(婚姻契約)
相信愛,它就不會結束。
單身的進擊(占有輔助人的合法占有)
人生,正是一連串的選擇。
誤會一場(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女人!自信能讓你更美麗。
回憶的抽屜(結婚無效之剩餘財產分配)
在這裡面存放的,是讓你自己不被遺忘的價值。
撲火(徵信社的新招)
他的唯一只能是我,不能是別人。
執迷不悔(離婚相關請求權)
先看見你自己,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
PART 4
因為相信
我們的孩子(剩餘財產分配的撤銷)
在照顧別人之前,記得先照顧好自己。
不完美的對等(繼承人的婚生否認)
並非只有一百分的對等,才是完美。
以幸福交換幸福(祖父母的監護權)
深愛一個人,便希望用自己的幸福交換他的幸福。
最愛(撤銷贈與)
無論你變成什麼樣子,都是我一輩子的摯愛。
一半,一半(監護宣告)
就從那一刻起,我知道,我變成「一半」的女兒了。
這一刻(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我不想經歷的,怎能讓我的摯愛承受?
自序--認真面對自己的選擇
PART 1
愛過不傷心
愛,很簡單(未成年性行為)
我們都要學會,用一個完整的自己去愛。
青春練習曲(未成年懷孕)
至少,你勇敢面對了自己的愛情。
夢的真相(截圖分享的法律陷阱)
轉念,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
愛情量販俱樂部(侵害貞操權損害賠償)
世上沒有人是真正完美的。
幸福的模樣(性騷擾防治法)
女人不是只能接受命運,也能挑戰命運。
面具(婚生否認)
不畏他人眼光,才能果斷決定自己的人生。
裸戀(妨害家庭)
即使一閃而過,曾經的情意也不會消逝。
假日的聖誕老婆婆(監護權歸屬)
有一天他會懂,真正把整個世界留給他的人是誰。
最閃亮的是你(遇家暴時,保護令的申請)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
PART 2
從眼淚學會的事
主婦的大事業(商標法)
無論什麼年紀、什麼處境,你都要有目標而活。
那一巴掌(家庭暴力防治法)
永遠不要忽視暴力的嚴重性。
誰慢了拍(隱匿已婚)
該負責讓你幸福的,永遠是你自己。
春雷(妨害秘密)
要討好一個人不難,只要打從心底喜歡他就好。
愛的理由(偽造文書)
先擺脫需要被愛肯定,你才能找到自己被愛的理由。
捨不得(拋棄繼承之祭祀權)
你一廂情願地付出了那麼多,但真的是他想要的嗎?
PART 3
幸福且快樂著
只是忘了(通姦罪)
你只是選錯了一個記憶力不好的男人。
從前,有一個公主(善意父母原則)
王子與公主結婚後,上演的其實是家庭寫實小說。
保存期限(婚姻契約)
相信愛,它就不會結束。
單身的進擊(占有輔助人的合法占有)
人生,正是一連串的選擇。
誤會一場(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女人!自信能讓你更美麗。
回憶的抽屜(結婚無效之剩餘財產分配)
在這裡面存放的,是讓你自己不被遺忘的價值。
撲火(徵信社的新招)
他的唯一只能是我,不能是別人。
執迷不悔(離婚相關請求權)
先看見你自己,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
PART 4
因為相信
我們的孩子(剩餘財產分配的撤銷)
在照顧別人之前,記得先照顧好自己。
不完美的對等(繼承人的婚生否認)
並非只有一百分的對等,才是完美。
以幸福交換幸福(祖父母的監護權)
深愛一個人,便希望用自己的幸福交換他的幸福。
最愛(撤銷贈與)
無論你變成什麼樣子,都是我一輩子的摯愛。
一半,一半(監護宣告)
就從那一刻起,我知道,我變成「一半」的女兒了。
這一刻(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我不想經歷的,怎能讓我的摯愛承受?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靜如(律師娘)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自己的喜怒哀愁,有人會懂。
於是,她開始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感性、知性兼具,贏得廣大迴響。獲《財訊》雙週刊專題採訪、中視新聞採訪報導,受邀成為《親子天下》嚴選部落客、Mamibuy駐站作家、媽媽經專欄作家、《皇冠》雜誌專欄作家,並曾為《蘋果日報》「律師娘講悄悄話」專欄作家。
著有女性法律療癒短篇故事《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轉身的幸福--律師娘×愛情辯護》,及長篇小說《離婚事務所》。
她鼓起勇氣,跨出了第一步,相信你也可以。
◎【律師娘講悄悄話】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lawyerwife
◎臉書社團:【律師娘的幸福召喚】、【律師娘-改變吧!女人要有競爭力!】、【律師娘:你不能不知道的婚姻真相】
◎婚姻、親子、家庭的法律資訊分享:line帳號@xat.0000188331.82g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47685006
ISBN13 / 9789864060603
ISBN10 / 9864060600
EAN貨碼 / 9789864060603
頁數 / 30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